《监所法律文书》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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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法律文书》课程标准

2024-07-16 10: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监所法律文书》课程标准

 

课程代码:060263               适用专业:刑事执行

开设时间:第四学期             总课时数:48课时

一、课程性质

   《监所法律文书》是刑事执行专业学生必修课,是专业核心课程,监狱文书写作课程,是一门以监狱文书制作和处理为对象,反映监狱人民警察执法、教育、管理水平和技能的监狱管理专业写作课程。这里需要强调三点:1、监狱文书写作是监狱管理的一门专业课程;作为一门专业课,监狱文书写作课程要围绕监狱的职能活动,研究监狱工作领域需要哪些文书的种类,研究文书的规范化科学化的问题,还要研究监狱文书的处理规则和管理实务。通过严密的制作程序、完善的管理活动,发挥其监狱公务活动有效工具的作用。2、监狱文书写作时一门专业写作技能课程。首先,监狱文书写作是一门技能课技能课的目标是提高学生的技术水平和实际能力,要达到此目的,就要不断进行操练。否则,很难适应监狱工作的实际需要。其次,监狱文书写作是一门公务文书写作课。与监狱其他专业课程相比,监狱文书带有写作课程的属性;而在写作课程当中监狱文则属于应用写作课程。3、监狱文书写作是一门专业公务文书写作课。监狱文书写作带有监狱工作的特征、特点和特殊要求。

1该课程是依据刑事执行专业培养方案中“刑事执行专业能力表”中的岗位能力要求设置的。在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法的过程中,监狱文书写作是一种日常性的工作,几乎监狱工作的各个方面,都离不开监狱文书的写作。开设监狱文书写作课程,目的就是通过对监狱文书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各类监狱文书的写作规则,达到熟练运用与写作监狱文书的程度,提高学生的动笔的能力,从而能够切实的适应监狱工作的实际需要。

2、该门课程的总学时为48学时。

二、课程目标

通过实务知识的教学与操作技能的训练,目的就是通过对监狱文书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各类监狱文书的写作规则,达到熟练运用与写作监狱文书的程度,提高学生的动笔的能力,从而能够切实的适应监狱工作的实际需要。真正将学生培养成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又有较强操作技能的监狱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三、与前后课程的联系

《监所法律文书》是在学习了《应用写作》、《罪犯教育》、《狱政管理学》等课程之后,掌握了罪犯改造工作基本理论和任务与流程,进行综合性实训,是一门以培养学生实际操作技能为主的实务课程。

四、课程内容和要求

1、课程内容和课程结构的总框架

为使学生掌握监所法律文书的写作,获得监狱的工作实务必须具备的知识与技能,课程通过监狱文书的基础知识,刑罚执行类文书,狱政管理类文书,狱内侦查类文书,劳动改造类文书,监狱日常使用的其他文书等6个教学单元,采用案例分析、任务驱动、顶岗实习等教学方法。课程内容和课程结构设计的主要参与人员包括行业专家、职业教育专家和专业教师,适合职业岗位对于人才培养的要求,本课程的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见下表。

序号

教学单元(模块)

知识要求

技能要求

建议课时

1

监狱文书的基础知识

让学生了解监狱文书的概念、地位、作用、性质、分类以及监狱文书的处理。

让学生掌握监狱文书的基本形式和文书的处理方法

 

4

2

  刑罚执行类文书

 

让学生了解收监文书提、请减刑、假释文书、提请处理意见书文书、暂予监外执行、出监文书的写作规则,从而进行写作。

 

掌握收监文书提、请减刑、假释文书、提请处理意见书文书、暂予监外执行、出监文书制作。

12

3

狱政管理类文书

 

让学生了解狱政管理文书的各种形式,掌握罪犯奖励审批表,罪犯奖励通知书,罪犯处罚审批表,罪犯处罚通知书等狱政管理文书的写作规则,从而熟练运用,进行写作。

 

掌握罪犯奖励审批表,罪犯奖励通知书,罪犯处罚审批表,罪犯处罚通知书等狱政管理文书的制作。

10

4

狱内侦查类文书

让学生了解狱政侦查文书的各种形式。

让学生掌握建立(撤销)耳目审批表,立案文书,监狱起诉意见书,调查取证文书,破案文书与强制措施文书,侦查终结文书,狱内犯罪预防文书的写作规则,从而熟练进行写作。

 

 

掌握建立(撤销)耳目审批表、立案文书、监狱起诉意见书、调查取证文书、破案文书与强制措施文书、侦查终结文书、狱内犯罪预防文书的制作。

 

 

10

5

教育改造类文书

让学生掌握罪犯审批鉴定表,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审批表的写作规则,从而熟练进行写作。

掌握罪犯审批鉴定表,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审批表的制作。

6

6

监狱日常使用的其他文书

让学生了解监狱人民干警在日常工作中的实务,及与其息息相关的文书的制作要求

掌握工作会议记录,及与其他部门工作交流的文书的制作。

6

 

 

2、教学项目设计

《监所法律文书》教学项目设计

模块

工作

任务

知识点

训练或工作

项目

教学重点

教学情境与教学设计

建议课时

刑罚执行类文书的制作

收监文书

罪犯不予收监通知书、罪犯暂不收监通知书、罪犯收监身体检查表、罪犯入监登记表、重要罪犯登记表等文书的制作

罪犯不予收监通知书、罪犯暂不收监通知书、罪犯收监身体检查表、罪犯入监登记表、重要罪犯登记表、罪犯入监通知书的制作

罪犯不予收监通知书、罪犯暂不收监通知书、罪犯收监身体检查表、罪犯入监登记表、重要罪犯登记表的制作要点

模拟入监分监区干警新收押罪犯并制作相关收监文书

3

暂予监外执行文书

罪犯病残鉴定表、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暂予监外执行保证书、暂予监外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证明书等文书的制作

 

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的制作

 

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的制作要点

罪犯案卷的整理、罪犯医疗鉴定的处理

3

提请减刑、假释文书

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提请减刑建议书、提请假释建议书的制作

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提请减刑建议书、提请假释建议书的制作

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提请减刑建议书、提请假释建议书的制作要点

模拟分监区干警准备罪犯减刑材料

3

出监文书

罪犯出监鉴定表、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的制作

罪犯案卷的整理与呈递、释放手续的办理

有关罪犯刑期计算的法律规定、分监区办理罪犯释放的手续办理

释放手续的办理及法律文书的制作

3

 

 

 

 

狱政管理类文书

罪犯处遇管理文书

罪犯分级管理审批表

犯情的收集、召开分监区犯情分析会

犯情分析的基本要素、犯情分析会议的组织

模拟召开犯情分析会议

2

罪犯考核与奖惩文书

罪犯奖励审批表、罪犯处罚审批表、罪犯离监探亲审批表、罪犯禁闭审批表、使用戒具审批表等文书的制作

罪犯奖励审批表、罪犯处罚审批表的制作

罪犯奖励审批表、罪犯处罚审批表的制作要点

模拟对违规罪犯进行处罚并制作相关法律文书

4

安全管理文书

消除隐患通知书、纠正违规通知书的制作

消除隐患通知书、纠正违规通知书的制作

消除隐患通知书、纠正违规通知书的制作要点

在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制作相关法律文书

2

狱内侦查类文书

耳目类文书

建立耳目审批表、撤销耳目审批表等文书的制作

建立耳目审批表、撤销耳目审批表等文书的制作

建立耳目审批表、撤销耳目审批表等文书的制作要点

选择耳目并制作建立耳目审批表

4

狱内又犯罪相关文书

罪犯脱逃通知书、狱内案件立案表、监狱起诉意见书等文书制作

狱内案件立案表、监狱起诉意见书等文书制作

狱内案件立案表、监狱起诉意见书等文书制作要点

模拟罪犯脱逃并制作相关文书

6

 

 

 

教育改造类文书

罪犯评审鉴定表

罪犯评审鉴定表的制作

罪犯评审鉴定表的制作

罪犯评审鉴定表的制作要点

罪犯评审鉴定表的制作

3

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审批表

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审批表的制作

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审批表的制作

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审批表的制作要点

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审批表的制作

3

五、实施建议

(一)教材选用与编写

本课程应选用以实训为主的操作性强的教材,应该根据监狱工作项目和监狱工作的流程来进行编写,注重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建议选用严浩仁、应朝雄编著《监狱文书制作与使用》,法律出版社。

(二)教学建议:

   教师讲授时多结合实例分析问题,结合到监狱实习,使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使学生准确理解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三)教学基本条件

该课程教学在师资选择上应该优先从监狱行业中考虑,或者本校在监狱工作或学习过的专业教师;教学场所主要在学院的多媒体教室或校内实训室中进行。

(四)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与监狱合作编制实训指导手册与教学课件,尤其是相关的案例收集与整理,采购数字化虚拟监狱,制作监狱的沙盘,提高教学情境的仿真度,增强教学的效果。

六、教学评价

(一)评价目的:

     通过学习评价,判断课程目标是否达到,分析教学方法是否有效,教学进度是否得当,选择的教学资料是否适宜,从而检查和提高教与学的效果和质量。

     (二)评价原则:

     应遵循知识和技能相统一,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价途径:

     评价的主体应包括教师考核、学生互评和学生自我总结。评价的方式包括笔试、模拟测试和实践活动等。

    本课程采用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具体如下:

形成性考核(即学习过程考核)主要是促进学生对相对稳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其成绩占最后总成绩的30%。

形成性考核包括:

情境教学环节考核:根据情境教学中学生的态度、知识和相关技能进行评分,采用学生互评和教师评定两个主体(20%)。

作业:根据作业的内容和质量进行评分(10%)。

终结性考核采用期末卷面考试(闭卷)的形式。期末考试成绩占最后总成绩的70%。

期末考试采用灵活的题型,以检验学生对基本知识的理解和对基本技能的掌握。

     4、评价标准:

     分为了解、熟知和掌握三个层次。“了解”指知道有关的知识和原理;“熟知”指对有关的知识、原理、执法程序、执法内容达到一定的知悉和运用程度,能正确认识和表述;“掌握”指在熟知的基础上对有关的知识和原理能较全面、深入地把握,并能在实践活动中,运用所学的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监所法律文书》课程考核方式

序号

考 核 内 容

考核方式

考核人

权重

各教学单元

理论部分考核

情境教学

小 组 互 评

学生

15%

教 师 评 定

教师

25%

作 业 成 绩

教师

20%

笔 试

综 合 测 验

教师

40%

小 计

100%

各教学单元

实训部分考核

校内实训

实 训 态 度

教师、学生

20%

实训过程考核

教师、学生

40%

实 训 报 告

教师

40%

小 计

100%

 

课程负责人:谢薇

 

审核人:

修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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