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优先服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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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优先服务措施
1.挂号收费处、取药处设有老弱病残优先窗口,对老年人(70 周岁以上)、残疾人、现役军人(持本人有效证件)优先挂号、取药。 2.发热病人达到 39 度以上,可优先进入诊室就诊。 3.对急危重病人由医务人员陪同优先挂号、检查、取药、治疗、入院等。 4.为行动不便的病人优先提供借助免费轮椅服务。 5.对急危重病人无主、无陪病人开通“绿色通道”,先予诊治,同时由保卫科帮助联系病人家属或单位。 6.对低保户、特困户住院自负费用超过1000元的,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酌情给予补贴。 7.对特困户年终酌情组织上门慰问、发放困难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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