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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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方案3篇

2023-04-22 01: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方案

3

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第

1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预防和减少

居民住宅小区火灾和坠物事故,

深入推进物业服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打击

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促进

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

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

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

方案》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方针,以物业服务区域"防风

险、除隐患、遏事故"为导向,专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和防坠物问题,

强化居民防范意识,

消除小区火灾和坠物隐患,

遏制物业行业安全事故,

保障居

民生命财产安全;

专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公共资源问题,

依法查处

物业服务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小区公共资源管理使用,

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居住

环境品质,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住宅小区。

    

三、整治内容

    

(一)专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和防坠物问题

    1.

按照合同约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2.

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

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

用、

堵塞、

封闭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

消防车通道等行为,

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

应当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等主管部门报告;

    3.

按照合同约定规范电动车管理,

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车实行集中停放管理,

做好电动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

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等主管部门报告;

    4.

按照合同约定对楼外立面、楼道外窗、广告牌及其他悬挂物等共用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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