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方案3篇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物业领域扫黑除恶 › 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方案3篇 |
1
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方案 3 篇
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第 1 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预防和减少 居民住宅小区火灾和坠物事故, 深入推进物业服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打击 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促进 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 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 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和 《市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 方案》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方针,以物业服务区域"防风 险、除隐患、遏事故"为导向,专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和防坠物问题, 强化居民防范意识, 消除小区火灾和坠物隐患, 遏制物业行业安全事故, 保障居 民生命财产安全; 专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公共资源问题, 依法查处 物业服务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小区公共资源管理使用, 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居住 环境品质,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住宅小区。
三、整治内容
(一)专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和防坠物问题
1. 按照合同约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2. 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 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 用、 堵塞、 封闭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 消防车通道等行为, 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 应当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等主管部门报告;
3. 按照合同约定规范电动车管理, 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车实行集中停放管理, 做好电动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 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等主管部门报告;
4. 按照合同约定对楼外立面、楼道外窗、广告牌及其他悬挂物等共用部位,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