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学问】《商标法修订草案》之“严格商标代理机构的准入门槛,大批低质商标代理机构将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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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学问】《商标法修订草案》之“严格商标代理机构的准入门槛,大批低质商标代理机构将被淘汰!”

2023-03-12 06:3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引言

《商标法》颁布实施40年之际,迎来史上最重大规模修订草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1月13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五次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笔者作为商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非常关注与代理机构相关的修订内容。

01 近20年来商标代理行业现状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下发文件取消了“商标代理组织审批”和“商标代理人资格核准”两项行政审批,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不再举办“全国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这一举措取消了商标代理行业的准入门槛,只要进行工商登记便可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商标注册申请量的持续增长,商标代理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从国知局2022年11月23日一场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全面加强商标代理监管工作”公益讲座中的数据可以看出,截止2021年,商标代理机构数量已高达63,859家。

庞大的代理机构数量固然对商标事业发展有一定积极促进作用,但由于法律实践中对商标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注册事项缺乏有效监管和限制,导致商标代理行业发展无序,滋生了大量破坏市场秩序的不诚信行为。

部分代理机构长期从事“恶意商标抢注、囤积和不正当维权”等违法失信行为,不仅损害委托人利益,更严重危及整个商标代理市场的发展秩序。

一些机构在代理海外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故意伪造证据、提供虚假材料,造成恶劣的国际影响。后果严重,对中国商标品牌在国外获得保护和国家形象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

02 现行2019年《商标法》(第4次修正)

针对以上情况,早上4年前,2019年第四次修正的《商标法》中,便已有涉及商标代理机构的多个条款的修改,对商标代理机构赋予了更多的注意义务与风险告知责任。

1、第十九条第三款:“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四条(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第十五条(代理人、代表人抢注)和第三十二条(与在先权利冲突)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该条增加了商标代理机构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注意义务。

2、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第十条(禁用条款)、第十一条(禁注条款)、第十二条(禁注条款)、第十九条第四款(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该条增加了对已注册的商标是“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或“商标代理机构抢注或囤积商标”的行为可以申请该注册商标无效。该条款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申请人或代理机构抢注他人商标或大量囤积商标获利的行为。

3、第六十八条:“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的;商标代理机构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并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告。……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

该条款的修改增加对商标代理机构对“恶意注册”未尽到相关审核义务,可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处罚款。

03 2023年《商标法》第5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本次《商标法》修订草案中,对商标代理机构的准入要求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在现行2019版《商标法》的基础上又进一步规范了商标代理机构的行为,加大了对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

04 2022年以来针对商标代理机构的其它监管政策

商标代理服务贯穿于商标制度运行全链条,是保护品牌创新、高效益运用商标权、高标准保护商标品牌的重要支撑。

为了有效解决当前商标代理行业的乱象,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提升商标代理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仅2022年一年,国家知识产局便组织了多次针对代理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还联合17部门发布了《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于2022年12月发布了《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公告》,出台了《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部门规章(2022年12月01日起施行)等。

下附链接:

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的公告

05 结语

纵观商标代理行业20年的发展历程,当前的行业乱象、部分低质的商标代理服务难以满足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更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现状不匹配,是到了必须打击治理的时候。

无论从本次修订草案中涉及代理机构的条款修改上还是从近期国知局出台的一系列针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政策上都不难看出,未来整个行业将迎来大洗牌,也将有一大批专业水准不足、服务管理不规范的代理机构被市场淘汰。让我们静待“大浪淘沙沙去尽,沙尽之时见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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