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简单识别宋代官员的官职(大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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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简单识别宋代官员的官职(大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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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被删的文章之一,所以我也发到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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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元丰改制以前的文官官职

一、基本要素

宋代文官官职在元丰改制前,有六个狭义基本要素,分别是散官阶,寄禄官阶,职,差遣,勋和爵。广义的基本要素需加上功臣号、检校官等;较常见于史籍的三个要素是寄禄官阶、职和差遣。

(一)散官阶。宋前期文散官阶承袭自唐代,共29阶,自开府仪同三司(从一品)至将仕郎(从九品下)。太平兴国元年,因避太宗光义之讳,改正议大夫为正奉大夫、通议大夫为通奉大夫、朝议大夫为朝奉大夫、朝议郎为朝奉郎、承议郎为承直郎、奉议郎为奉直郎、宣议郎为宣奉郎。宋前期散官阶的主要作用是标志官品,藉此决定官员的章服,三品以上紫衣,五品以上绯衣,第六、第七品绿衣,第八、第九品青衣,其中,开府仪同三司、特进为宰臣加阶,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正奉大夫为执政加阶。因为此时散官阶的实际意义较小,所以史籍中很少出现。

(二)寄禄官阶。又称本官阶,即尝谓“官、职、差遣”中的“官”。“官”起文臣迁转官阶、确定俸禄的作用,所谓“任官者,但常食其俸而已”。如尚书省诸司郎中(后行、中行、前行郎中)阶,俸禄料钱为三十五千。北宋前期文臣迁转官阶分京朝官官阶与幕职州县官(选人)官阶两种。

京官指著作佐郎、大理寺丞以下,朝官指太子中舍、秘书丞阶以上;京朝官本官阶自诸寺监主簿至三师,分无出身迁转序列42阶,有出身迁转序列35阶,此外又有带职与执政、宰相、特旨等区别,如台谏官阶多由特旨迁。

下表为宋前期文臣的京朝官阶迁转表。

幕职州县官官阶又称选人官阶,有四等七阶,分别为(一)两使职官:(1)三京府判官,留守判官,节察判官;(2)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防御判官,团练判官;(3)京府留守推官,节度、观察推官,军事判官。(二)初等职事:(4)防御、团练推官、军事推官,军、监判官。(三)令录:(5)县令,录事参军;(6)试衔知县令,试衔知录事参军。(四)判司簿尉:(7)三京军巡判官,司理、司户、司法、户曹、法曹参军,县主簿,县尉。选人阶类似于京朝官寄禄官。或仅作为阶官,而别有差遣,比如任某县县尉,而出任某路转运司的勾当公事;或阶官和职事合一,比如范仲淹进士及第后授广德军司理参军,阶官为判司簿尉阶,职事亦为广德军司理参军。

选人虽属文臣,但位卑人众,非改官为京官,仕途不能通达,永沉下僚,陷于“选海”,仕进无望。选人改官则需举主荐状,举主五员,其中一员为监司官,荐状亦称“京削”,五状或称“五削”、“五纸”。五状圆满称“合尖”。一个地位卑下、朝中又无人的小官,要获得五举主,亦非易事。

寄禄官阶极似差遣,比如《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写到:殿中丞王安石为群牧判官。有人会认为王安石是从殿中省调换到群牧司任职,事实上,殿中丞是王安石寄禄官阶,决定了王安石的俸禄多寡和他的等级,即王安石是以“殿中丞”这个等级,任职群牧司判官。

(三)职。职为“职名”的简称。三馆秘阁官,诸殿大学士、学士,枢密直学士(述古殿学士),诸阁学士、直学士、待制、直阁均可称“职”。元丰改制前,除三馆秘阁官或有实务外,均无职事,为内外差遣所带衔,标志文学高选。差遣所带职名,又称贴职。元丰改制后,曾经废止过一段时间,但元丰七年,神宗又恢复了职名。笔者认为职的真正意义是显示官员政治地位,故史籍中常载。譬如包拯的龙图阁直学士,就是一个职,显示了包拯较高的政治地位。

(四)差遣。即标志官员实际要承担何种事务的官职要素,用通俗的话语讲,就是“做什么的”,因实际意义最强,故常见于史籍。差遣覆盖面很广,从文官至尊的宰相到县里的佐贰官等。譬如我们所熟知的一县之长,在宋代,即称为“知某县事”;一州之长,则称为“知某州军州事”。

(五)勋。勋的作用是酬赏勋劳的秩阶,文武勋阶数均为12阶,然既无职事,也无俸钱,于政和三年为皇帝撤销。

(六)爵。爵沿革至唐宋,已成为酬劳官员的虚衔,有官品,无俸禄,公侯以下的食邑、食实封,除食实封每户随月俸给钱25文,亦无其他赏赐。

北宋分十二等,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神宗时定九等,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哲宗《元祐官品令》定十等,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南宋亦为十等,王、嗣王、郡王、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

国公以上仅封宗室,文武官生前一般最高封国公,死后方有封王者,如王安石之“舒王”。徽宗曾封童贯“广阳郡王”,开了非宗室封王的先例,随后有韩世忠的“咸安郡王”,但仍无生封王爵者。

二、简单识别

我们先来看北宋名臣司马光在元丰改制前某个时期的官职全称:

朝散大夫(文散官阶从五品下)、右谏议大夫(寄禄官阶正四品下)、权御史中丞(差遣),充理检使(兼差)、上护军(勋九转视正三品)、赐紫金鱼袋(不及三品服紫带“赐”字)臣司马光。

除了职和爵司马光此时没有得到外,其他官职要素都存在了。

再来看《宋大诏令集》里的一个例子:

资政殿大学士(职,殿学士,正三品)、金紫光禄大夫(文散官阶正三品)、工部尚书(寄禄官阶正三品)、判尚书都省(差遣)、上柱国(勋十二转视正二品)、陇西郡开国公(爵,开国郡公,正二品)、食邑二千五百户、食实封七百户(食实封每月随月俸给25文/户)李迪。

此处将李迪的官职全称写得非常清楚,六个要素一个不落。

但一般史籍中,不会写得那么全,主要写的是寄禄官阶、职(如果有的话)、差遣,《长编》这类例子非常多。

接下来我们以《长编》中包拯的官职为例,来详细解读一下宋前期官员的官职要素:

(1)庆历三年(1043)十一月癸酉:太常博士李京,殿中丞包拯并为监察御史里行,中丞王拱辰所荐也。

解读:殿中丞是包拯的寄禄官阶,代表包拯的级别和俸禄,监察御史里行为包拯的差遣。所以此时包拯的核心官职是“殿中丞、监察御史里行”。

(2)庆历五年(1045)八月甲子:监察御史包拯为契丹正旦使,閤门通事舍人郭琮副之。

解读:监察御史这个官职,既可以作为差遣,也可以作为寄禄官阶,此时因看到包拯将出任契丹正旦使,则可以明确,监察御史为包拯的寄禄官阶,而契丹正旦使则是差遣。所以此时包拯的核心官职是“监察御史、契丹正旦使”。

(3)庆历七年(1047)四月庚戌:京东转运使、监察御史包拯为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陕西转运使。

解读:如上所述,监察御史可以作为寄禄官阶使用,京东转运使写全应为京东路转运使,则在包拯升职前,其核心官职应为“监察御史、京东路转运使”。这一条的核心意思是在表明包拯升迁和换了岗位:其寄禄官阶由监察御史升为工部员外郎(工部员外郎全称因为尚书省工部司员外郎,此处系简称);差遣则是从京东路转运使换成陕西路转运使;更为重要的是包拯获得了“职”——直集贤院,这象征着包拯有了一定的政治地位,此时包拯的核心官职为“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陕西路转运使”。

(4)庆历八年(1048)六月己丑:河北转运使、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包拯为户部副使。

解读:包拯在庆历七年四月出任陕西转运使后,曾调动到河北路做转运使,故而其核心官职是“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河北路转运使”。然而朝廷要求包拯换差遣,即从河北路转运使换为户部副使,此户部非彼户部,这里的户部是北宋前期国家财政部门——三司的下属机构,户部副使是三司户部的主官。故包拯调整岗位后,其核心官职为“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户部副使”。

(5)皇祐二年(1050)四月戊辰:即诏(赵)燍与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包拯追青穷治。

解读:单从此条上来看,我们并不清楚包拯的寄禄官阶是什么,因为这里只显示了包拯的“职”——“天章阁待制”和包拯的“差遣”——知谏院。然而从后一条来看,包拯在皇祐四年的寄禄官阶是兵部员外郎(尚书省兵部司员外郎简称),所以包拯的核心官职为“兵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知谏院”。

(6)皇祐四年(1052)三月丁未:兵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包拯为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

解读:包拯此时又是升迁,又是调任岗位,首先是象征政治地位的“职”由天章阁待制升为龙图阁直学士,后世所谓的包龙图即来源于此,然而包拯此时也只能勉强称作龙图,一般的称呼则是“龙学”;差遣由知谏院换为河北路都转运使。其寄禄官阶参后条,则可能是“刑部郎中”(尚书省刑部司郎中)。故调整岗位后的包拯的核心官职为“龙图阁直学士、刑部郎中、河北路都转运使”。

(7)至和二年(1055)十二月庚寅:降知庐州、龙图阁直学士、刑部郎中包拯为兵部员外郎、知池州,坐失保任也。

解读:在四年之中,包拯从河北路都转运使任上连续调任瀛洲知州(知瀛洲军州事)、扬州知州(知扬州军州事)、庐州知州(知庐州军州事,以上据《宋史·包拯传》),在知庐州任上,因为犯错,故而遭到了贬官的处罚。寄禄官阶从刑部郎中降为兵部员外郎,差遣则从知庐州调任知池州。调任后包拯的核心官职是“龙图阁直学士、兵部员外郎、知池州”。

(8)嘉祐元年(1056)八月癸丑:复龙图阁直学士、兵部员外郎、知池州包拯为刑部郎中、知江宁府。

解读:八个月多一点,包拯即在池州任上复职。寄禄官阶升为刑部郎中,差遣则改为知江宁府。即核心官职为 “龙图阁直学士、刑部郎中、知江宁府”。

(9)嘉祐元年(1056)十二月壬子:龙图阁直学士,刑部郎中、知江宁府包拯为右司郎中、权知开封府。

解读:仅过了三个多月,包拯又得到了升迁。寄禄官阶从刑部郎中升为右司郎中(尚书省右司郎中),差遣则由知江宁府升为权知开封府。按:宋代开封府的最高长官,如非储君(储君才带开封府尹),则必为权知开封府。则此时包拯的核心官职为“龙图阁直学士、右司郎中、权知开封府”。

(10)嘉祐三年(1058)六月庚戌:龙图阁直学士,右司郎中、权知开封府包拯为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

解读:这里包拯又是寄禄官阶得到升迁,差遣换了一个。即寄禄官阶由右司郎中升为右谏议大夫(中书省右谏议大夫),差遣则由权知开封府换为御史中丞(御史台实际长官)。即核心官职为“龙图阁直学士、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

(11)嘉祐四年(1059)三月己未: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包拯为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

解读:包拯这次是职和差遣换了。职由龙图阁直学士升为枢密直学士,差遣则改为权三司使。核心官职是“枢密直学士、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

(12)嘉祐六年(1061)四月辛酉:权三司使、枢密直学士、右谏议大夫包拯为给事中、三司使。

解读:包拯这次是寄禄官阶和差遣升了。寄禄官阶由右谏议大夫升为给事中(门下省给事中),差遣则改为三司使(不带权字)。核心官职是“枢密直学士、给事中、三司使”。

(13)嘉祐六年(1061)四月庚辰:三司使、给事中包拯为枢密副使,

解读:没过几天,包拯做到了他一生中最高的差遣,枢密副使。核心官职为“枢密副使、给事中”

(14)嘉祐七年(1061)五月庚午:枢密副使、给事中包拯卒,赠礼部尚书,谥孝肃。

解读:包拯卒于任上,朝廷赠包拯“礼部尚书”级寄禄官阶,谥号孝肃。

第二讲 元丰改制后的文官官职

一、改制情况

元丰五年,朝廷进行官制改革,此次官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针对文官官职进行调整。之前我们提到的官职基本要素由六个减少为五个,其中改动最大的是散官阶、寄禄官阶和差遣。接下来我们来讲解下这三个要素的转变情况:

宋前期散官阶、寄禄官阶和差遣是三个分离的要素,有些时候连宋人自己都觉得“杂乱可笑”,比如吏部尚书是个级别,并不会去管理人事,很可能是宰相等重臣;户部郎中不在户部做事,很可能是在地方上做知州。尽管官、职、差遣分离的原则深入人心,但还是有人认为这个太复杂了,要求恢复原貌。于是,元丰五年,神宗皇帝赵顼在经过三年准备后,正式厘定官制,转变的原则为:

1. 寄禄官阶中代表寄禄的职能与散官阶合并,成为新的寄禄官阶,表现形式为原散官阶;

2. 原本寄禄官阶中代表职事官名称的职能与差遣合并,成为新的差遣,同时裁撤相关部门,归并入新的职能部门(比如三司职能罢归户部)。

京朝官阶的厘定情况详见下表:

表左侧的为原寄禄官阶,右侧为厘定后的新寄禄官阶,表现形式为原散官阶(郎、大夫)。

如此一来,寄禄官阶有了三重作用,一是确定俸禄,二是明确等级,三是决定章服。此次改制后,京朝官寄禄官阶共25阶,自开府仪同三司至承务郎。通直郎以上为升朝官,即为原来的“朝官”。废“京官”称呼,改称“承务郎以上”,即自第21阶至第25阶为原来的“京官”。因升迁阶数减少(从原来35阶、42阶削减成25阶),故官员升迁较快。因此,在元祐三年,于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光禄大夫、正议大夫、中散大夫、朝议大夫各分左右阶,以增加阶数。

元祐四年,自朝请大夫至承务郎共14阶,各分左右,其中进士出身带左,余人加右,区分流品。绍圣二年,罢此法,只存朝议大夫、中散大夫、正议大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5阶分左右。大观二年,罢全体寄禄官阶带左右,同年六月,左银青光禄大夫去左字,右银青光禄大夫改光禄大夫阶,左光禄大夫改为宣奉大夫,右光禄大夫改为正奉大夫,左正议大夫去左字,右正议大夫改通奉大夫,左中散大夫改中奉大夫,右中散大夫去右字,左朝议大夫去左字,右朝议大夫改奉直大夫。这样,大观二年新增宣奉大夫、正奉大夫、通奉大夫、中奉大夫、奉直大夫5阶。绍兴二年,寄禄官阶复带左右。有出身者带左字,无出身人带右字,赃罪人左右均不带。淳熙元年复罢之。

以下为这几次调整的历史沿革及说明:

选人寄禄官阶方面,元丰五年改制时,并未改动选人寄禄官阶,至崇宁二年,始将原有七阶改为承直郎、儒林郎、文林郎、从事郎、通仕郎、登仕郎、将仕郎。政和六年,又改通仕郎为从政郎、登仕郎为修职郎、将仕郎为迪功郎,而将通仕郎、登仕郎、将仕郎从选人寄禄官阶七阶中划出,另为奏补未出官人之阶。绍兴二年,选人七阶带左右,有出身者带左字,无出身者带右字,赃罪人不带左右。淳熙元年罢。如下表:

经过调整后,宋代文臣的官职要素仅剩5个,即寄禄官阶、职、差遣、勋和爵。政和三年后,勋亦被撤销。故宋代文臣的官职要素只剩下4个,寄禄官阶、职、差遣和爵。至此成为定制。

大体上来说,前后寄禄官阶的调整情况如下表所列:

其余如职、爵仅是名称略有调整,改动幅度并不算太大,故此处不再赘述。

但差遣改动情况有些厉害,首先差遣基本改叫职事官了,而且中央机构调整得非常剧烈。

二、简单识别

我们还是举司马光的例子:

元祐元年闰二月庚寅,司马光拜相,其拜相前的官职全称是:

正议大夫(寄禄官阶,从三品)、守门下侍郎(差遣,为副相之职)、上柱国(勋十二转视正二品)、河内郡开国公(爵,开国郡公)、食邑三千四百户、食实封一千二百户司马光。

我们依然同上一讲一样,找一位官员的例子,来进行解读和分析,这次我们找的是苏轼:

(1)嘉祐六年(1061)八月乙亥:以轼为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事

解读:首先我们复习一下,此时是在元丰改制前,所以苏轼的寄禄官阶为大理寺评事,差遣为签书凤翔府判官事,这次苏轼是因为考中了制科,所以才一口气从一阶选人飙成了京官。

(2)治平三年(1066)二月乙酉:殿中丞苏轼直史馆。

解读:请自行解读哦。

(3)元丰二年(1079)十二月庚申:祠部员外郎、直史馆苏轼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

解读:苏轼这次贬责,是神宗皇帝对乌台诗案的处理。苏轼贬谪前,寄禄官阶为祠部员外郎(尚书省礼部祠部司员外郎),差遣为直史馆;贬官后,寄禄官阶为黄州团练副使(专门用于安置犯官的十等散官之一,不是散官阶),本州安置,就是人搁在黄州,看管起来。

(4)元丰八年(1085)五月戊戌:诏责授汝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苏轼,复朝奉郎、知登州(自黄移汝,在七年正月二十一日)。

解读:被贬谪的苏轼得到了起复,此时已是元丰改制后,故而,苏轼的寄禄官阶改为朝奉郎(正七品),差遣为知登州。故苏轼的核心官职为“朝奉郎、知登州”。

(5)元丰八年(1085)九月己酉:朝奉郎苏轼为礼部郎中。

解读:这条很好理解,苏轼寄禄官阶不变,出任尚书省礼部礼部司郎中。“朝奉郎、礼部郎中”。

(6)元丰八年(1085)十二月戊寅:礼部郎中苏轼为起居舍人。

解读:这一年苏轼改差遣改得很勤快,又成了“朝奉郎、起居舍人”苏轼。

(7)元祐元年(1086)九月丁卯:中书舍人苏轼为翰林学士。

解读:苏轼由中书舍人转为翰林学士,其寄禄官阶不详。

(8)元祐四年(1089)三月丁亥:翰林学士苏轼为龙图阁学士、知杭州。

解读:苏轼加了职名“龙图阁学士”,出任杭州知州。

(9)元祐六年(1091)正月丙戌:龙图阁学士、知杭州苏轼为吏部尚书。

解读:苏轼从知杭州调任吏部尚书。

(10)元祐六年(1091)二月癸巳:龙图阁学士、吏部尚书苏轼为翰林学士承旨。

解读:苏轼从吏部尚书调任翰林学士承旨。

(11)元祐六年(1091)八月壬辰: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苏轼为龙图阁学士、知颍州.

解读:苏轼从翰林学士承旨调任颍州知州。

(12)元祐七年(1092)正月丁未:知颍州、龙图阁学士苏轼知郓州。

解读:苏轼调任郓州知州。

(13)元祐七年(1092)十一月癸卯:兵部尚书苏轼乞越州,不允,改为端明殿学士、礼部尚书、兼翰林侍读学士。

解读:苏轼的贴职升为端明殿学士,差遣从兵部尚书改为礼部尚书兼翰林侍读学士。

(14)元祐八年(1093)六月壬申:礼部尚书、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左朝散郎苏轼知定州。

解读:至此我们才发现,苏轼在元丰八年复寄禄官阶朝奉郎之后,过了八年,寄禄官阶仅仅迁了1阶(元祐四年哲宗新增阶数,各种寄禄官阶都加了左右,朝散郎在朝奉郎上1阶)。这次苏轼的贴职还是端明殿学士,差遣则由礼部尚书兼翰林侍读学士改为定州知州。

到这里,《长编》里苏轼的记载就没有了,翻了翻清人编写的《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还找到几条:

(16)绍圣元年(1094):侍御史虞策言:“苏轼既坐讥斥之罪,犹得知州,罪罚未当。”诏轼降充左承议郎。

解读:绍圣元年,哲宗亲政,对于苏轼这种在诏书里对他爹大骂特骂的人,肯定是彻底清算,苏轼的寄禄官阶被将为左承议郎,这比元丰八年苏轼的朝奉郎还要低1阶。

(17)绍圣元年(1094):左承议郎、新知英州苏轼责授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

解读:苏轼先是被贬了寄禄官阶,从定州调到英州,这回就是去海南旅游了,而且他的宁远军节度副使,跟之前贬官时得到的黄州团练副使一样,都是专门用来给犯官的寄禄官阶,他本人则是“惠州安置”,看管起来。

(18)绍圣四年(1097):诏:“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苏轼责授琼州别驾,移送昌化军安置……”

解读:苏轼再被贬谪。这里我专门解释一下,安置犯官的总共有十阶,总名叫做散官(跟散官阶不一样),散官为十等,即:节度副使、节度行军司马、防御副使、团练副使(以上从八品),州别驾、长史、司马(以上正九品),州司士、文学、助教(以上从九品)。其职能:(1)安置贬降官,贬降官只给半俸,(2)授纳粟人:(3)恩泽、恩例授官:(4)特奏名授官等。琼州别驾,就是个正九品的散官,昌化军安置,则是苏轼被从惠州(今广东惠州市)踢到昌化军(地名,今海南省儋州市西北旧儋县),继续看管起来。

(19)建中靖国元年(1101):苏轼卒於常州。……乾道间,诏赠太师,谥曰文忠。

解读:1101年,苏轼卒于常州。乾道(南宋孝宗年号)间,朝廷赠苏轼太师、谥号文忠。

第三讲 武官官职

两宋武官官职的基本要素与文官基本一致。政和改制前,狭义的基本要素为散官阶、寄禄官阶、差遣、勋和爵,改制后,为寄禄官阶、差遣、勋和爵,广义的基本要素均需加上功臣名号、检校官等。细心的读者会发现,武臣是不存在职这种官职要素的。

一、基本要素

(一)散官阶。政和改制前,武官的散官阶除名称与文官散官阶迥异外,其作用都是标志官品,藉此确定章服。武散官阶不常用。使相丁忧起复授云麾将军;吏胥衣绯者,授游击将军;门荫授千牛备身,则加陪戎副尉以上。武臣诸司使以上。如使阶高者加金紫光禄大夫;大使臣加银青光禄大夫。政和改制后,散官阶与寄禄官阶合并,形成新的寄禄官阶。

(二)寄禄官阶。我们着重点讲讲武臣的寄禄官阶。武官的寄禄官从高到低分为几个部分,正任官、遥郡官、横行官、诸司正使、诸司副使、大使臣、小使臣、无品杂阶。

1. 正任官。从高到低分别为节度使、节度观察留后、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和刺史。正任官不列入平常的磨勘序列,每升一级都需特旨方可升迁,素有“贵官”之称呼。除授正任官时,节度使、节度观察留后均带某节度州军额,例如天雄军节度使(大名府)、平江军节度留后(苏州);观察州与节度州辖区一致,故观察使亦带节度州的州名,如鄂州观察使(鄂州为武昌军节度);自防御使至刺史,按等级除授,例如均州防御使(均州为防御州),忻州团练使(忻州为团练州),温州刺史(温州系军事州,即刺史州)。政和改制后,除节度留后改名为承宣使之外,其他无差别。

2. 遥郡官。仅五阶,为节度观察留后、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和刺史。此五阶若兼领诸司使副或横行官阶的,一律为遥郡官。与正任官一样,无职事,仅表示官阶。政和改制后,除节度观察留后改为承宣使之外,其他无差别。如带遥郡者,其寄禄官阶是其兼领的诸司使副或横行官,而不是遥郡官。遥郡官又称“美官”。遥郡官必须特旨落阶方可为正任。例如“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原节度观察留后),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落阶官,为镇南军承宣使,江西沿江制置使”,这里就表示,岳飞“落阶”,其寄禄官由“中卫大夫”替换成正任承宣使。

3. 横行官。不像诸司使副那样列入磨勘序列,需特旨方可得到。政和改制前,共有内客省使、客省使、引进使、四方馆使、东上閤门使、西上閤门使、客省副使、引进副使、东上閤门副使、西上閤门副使十个。政和改制后,横行更名为通侍大夫、正侍大夫、中侍大夫、中亮大夫、中卫大夫、拱卫大夫、左武大夫、右武大夫、中亮郎、中卫郎、左武郎、右武郎。政和二年十一月,增横行官拱卫郎,在右武郎之上。政和六年十一月,增宣正大夫、郎,履正大夫、郎,协忠大夫、郎,翊卫大夫、郎,亲卫大夫、郎十阶。迄南宋,横行使副共二十五阶,其中横行大夫十三阶为“要官”,横行也可以叫横班。

4. 诸司使副。全称为诸司正使和诸司副使。诸司正使有五等二十一资,同样的,诸司副使也有五等二十一资。五等分别为(1)皇城(使、副),(2)宫苑、左骐骥、右骐骥、内藏库、左藏库(使、副),(3)东作坊、西作坊、庄宅、文宅、文思(使、副),(4)内园、洛苑、如京、崇仪、西京左藏库(使、副),(5)西京作坊、东染院、西染院、礼宾、供备库(使、副)。诸司正使和诸司副使迁转需磨勘、战功或特旨,磨勘一任迁一资或五资,有战功或特旨,一次可迁七资,或有副使对行直接升正使。政和改制后,诸司正使改为大夫,副使为郎,各八阶,共十六阶。

5. 大使臣。通常以内殿崇班内殿承制为大使臣。或者以敦武郎(政和前的内殿承制)、修武郎(政和前的内殿崇班)、閤门祗侯为大使臣。广义上则以修武郎以上至武功大夫(政和前内殿崇班、内殿承制、供备库副使以上至皇城使等)为大使臣,又叫“尚右大使臣”,该因其隶属尚书右选。政和间定为“武功大夫至修武郎、閤门祗侯为大使臣”。内殿承制(敦武郎,光宗后改训武郎)磨勘五年转内殿崇班,閤门祗侯转内殿崇班。政和改制后,内殿崇班和内殿承制改为修武郎和敦武郎。

6. 小使臣。东、西头供奉官,左、右侍禁,左,右班殿直,三班奉职和三班借职为小使臣。政和改名后,替换为从义郎、秉义郎、忠训郎、忠翊郎、成忠郎、保义郎、承节郎、承信郎。但政和二年时,将敦武郎、修武郎与进武校尉(三班差使)、进义校尉(三班借差)也放在了小使臣行列。这系与诸司正使、副使相对通融而言。事实上,敦武郎和修武郎是大使臣序列,进武校尉和进义校尉是无品杂阶。进武校尉和进义校尉,在《吏部条法》中属小使臣。小使臣属三班院,元丰改制后归属吏部侍郎右选。

7. 无品杂阶。即不入流杂阶,授予初入官而未有差遣的武人。有三班差使、三班借差、殿侍、大将、正名军将、守阙军将、公据、甲头等。政和改制后,三班差使为进武校尉,三班借差为进义校尉,大将为进武副尉,正名军将为进义副尉,守阙军将为守阙进义副尉,殿侍(在京宗室和外州军祗应的殿侍名称不变),下班殿侍(非在京宗室及外州军祗应之殿侍改名);绍兴五年改公据为守阙进勇副尉,甲头为进勇副尉。

绍兴年间,又有一次武官阶的厘定,将郎全部移至大夫之下。

武臣有一类特殊的寄禄官阶,即閤职。閤职最大的作用是提升武官升迁速度,有閤职的武官升迁速度往往超出其他武官。閤职包括了閤门通事舍人、閤门祗侯(看班祗侯)。

(三)其他

武官的勋、爵与文官完全一致。勋在政和年间也与文臣的勋一起废除。至于武臣的差遣,与文臣的差遣差别在于称呼上和权力范围上,实质上都是官员需要做的实际事务。

二、简单识别

武官官职的鉴别相较于文官简单一些,一般情况下,出现的要素只有寄禄官阶和差遣。需要作出判断的是,该官员出现的寄禄官阶是哪一种。

先来看两个例子:

政和前:

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差遣,三衙管军之一)、威武军节度观察留后、持节福州诸军事、福州刺史(之前三个连称,才是威武军节度观察留后)、上柱国(勋,十二转视正二品)、济南郡开国公(爵)、食邑二千八百户、食实封三百户苗授。

政和后:

殿前都指挥使(差遣,三衙管军之一)、奉国军节度使(寄禄官阶,从二品)、渤海郡开国公(爵)、食邑二千户、食实封九伯户高俅。

这些都是全称,我们可以看到,确实,武臣基本不怎么用散官阶,寄禄官阶、差遣、勋、爵,该有的还是都有。

按惯例,我们还是找几个例子来具体分析。

1. 政和前

我们以狄青为例,记录均载自《长编》。

(1)宝元二年(1039)十二月乙丑:都巡检司指使、散直狄青为右班殿直。

解读:狄青原来以散直的身份出任都巡检司指使(指挥使),散直是殿前司的某个直属部队,是贴近皇帝的卫戍部队,升迁机会还是很多的。升迁后,狄青的寄禄官阶为右班殿直(正九品),这是小使臣类的阶官,差遣是都巡检司指使。

(2)康定元年(1040)十一月丁卯:鄜延路部署司指使、右班殿直狄青为右侍禁、閤门祗侯、泾州都监。

解读:狄青的寄禄官阶由右班殿直(正九品)迁为右侍禁(还是正九品),差遣从鄜延路部署司指使(指挥使)转为泾州都监,从一个战区直属营长转为方面部队的头头了。比较可喜的是,狄青还有了閤职,意味着他的升迁速度会更快,即加了閤门祗侯。

(3)庆历二年(1042)十月己酉:鄜延钤辖、西京作坊使、贵州刺史王信为保州刺史、本路部署,鄜延都监、西上閤门使狄青为秦州刺史、泾原部署,

解读:本条可以看出许多内容。狄青的同事,鄜延钤辖、西京作坊使、贵州刺史王信,他当前的寄禄官是西京作坊使(诸司正使、正七品),贵州刺史则是他的遥郡官,即美官。为什么这么判断呢?之前说过,如带遥郡者,其寄禄官阶是其兼领的诸司使副或横行官,王信有西京作坊使这个诸司正使作为寄禄官阶,他的贵州刺史自然是遥郡官。王信升官后,遥郡官和诸司正使都去掉,升级成正任官序列的保州刺史。而鄜延都监、西上閤门使狄青为秦州刺史、泾原部署,按照之前所说,狄青的西上閤门使是横行官,升迁后,狄青的寄禄官成为正任官——秦州刺史。

(4)庆历四年(1044):又《实录》八月十六日乙巳,秦州刺史,权并代部署狄青为惠州团练使、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泾原部署。

解读:狄青的寄禄官阶由秦州刺史(从五品)升为惠州团练使(从五品),差遣则从“权并代部署”升为“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泾原(路)部署”。按照范学辉老师在《宋代三衙管军制度研究》中的说法,这个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是属于“在外三衙管军”。众所周知,北宋三衙管军在仁宗后基本定制,主要岗位设置为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的副都指挥使、都虞侯(6个),加上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共8个岗位;三衙的都指挥使因位重而不常置。只要是这些岗位的武臣,都叫做三衙管军。但不是所有的三衙管军都在京中管理。军中有森严的等级规定,上级军官对下级军官有绝对的权威,这就导致低位置的三衙管军不大可能挑衅位置高的三衙管军。比如步军司有副都指挥使,那么步军司的都虞侯多半在管理时没什么权力,副都指挥使说话比他管用多了。所以北宋就出现了一个现象,在京的三衙管军就2-3个左右,其他的都在外头,带着三衙管军的名头,出任某方面军或某地区的最高统帅。比如狄青此时,就以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的身份,在泾原路做部署(战区司令)。

(5)皇祐四年(1052)六月丁亥:彰化节度使、知延州狄青为枢密副使。

解读:这一次,狄青以彰化军节度使(从二品)的寄禄官阶,由延州知州出任枢密副使。

(6)皇祐五年(1053)二月癸未:宣徽南院使、彰化节度使狄青为护国节度使。

解读:这一次是狄青讨伐侬智高成功,按照逻辑得升迁,而升迁的方法是,给他的节度使换个军号,从彰化军调整到护国军,寄禄官阶仍然是从二品。

(7)皇祐五年(1053)五月乙巳:枢密副使、宣徽南院使、护国节度使狄青为枢密使。

解读:仁宗抛开大多数人的干预不管,强行将狄青升为枢密使。

(8)嘉祐元年(1056)八月癸亥:枢密使、护国节度使狄青罢枢密使,加同平章事、判陈州。

解读:三年多,狄青这个枢密使承受很多攻击,终于到此时被罢免,以寄禄官阶护国军节度使,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合为使相,出“判陈州”(差遣)。判陈州(不是通判,而是判,差别很大的)即意味着狄青不怎么需要做事了,这只是个拿着高俸禄的闲差。

(9)嘉祐二年(1057)三月庚子:陈州言护国节度使、同平章事狄青卒。帝发哀苑中,赠中书令,谥武襄。

解读:狄青死后,赠中书令,谥号武襄。

2. 政和后

我们以岳飞为例。考虑到南宋史料散佚得比北宋还要严重,岳飞的史料就杂取众家记载,如有时间上的误差,请谅解。

1. 宣和四年(1022):应真定府路宣扶刘(韦台)募敢战士备胡,为小队长。(《鄂王行实编年 》卷一)。擒农民起义军首领陶俊,贾进和,余党尽散,因功补承信郎(《鄂王行实编年》卷一)

解读:这是岳飞首次参军,把贼酋打败后,得了个承信郎(从九品)的寄禄官。

2. 靖康元年(1026)十二月:陈淬都统制五军兵马。岳飞因刘浩得见康王。(《鄂王行实编年》卷一)命招群贼吉倩等,由是受知于康王,补承信郎。败金兵于李固渡(在河北大名县西)侍御林,转成忠郎,改保义郎。

解读:由之前情况来看,岳飞隶属于某统制官,可能是其指挥下的一个部将或者队将。见到赵构之后,寄禄官升为承信郎;后来击退金兵,转成忠郎(正九品),改保义郎(正九品)。奇怪的是,按照政和定制,成忠郎是在保义郎之上的,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岳飞先得了个高的,又得了个低的。

3. 靖康元年(1026)十二月:从刘浩解东京围,破金兵于滑州(今河南滑县),迁秉义郎。(《鄂王行实编年》卷一)

解读:此时的岳飞是隶属于宗泽部队下的刘浩。这次破金军后,又迁转为秉义郎(从八品),这还是寄禄官阶。

4. 靖康二年(五月后为高宗建炎元年,1127):正月……是月,与金人战开德,败之,转修武郎。

解读:又升迁了,这次是修武郎(正八品)。

5. 靖康二年(1127)二月:大破金人于曹州(今山东曹县西北七十里),转武翼郎。(《鄂王行实编年》卷一)

解读:升武翼郎(从七品)。

6. 建炎元年(1127)五月:坐小臣越职,夺官归田里。(《鄂王行事编年》卷一)

解读:岳飞因为上书请求反击,而遭到贬谪。

7. 建炎元年(1127)八月乙亥:诣河北招抚使张所,自白身借补修武郎、閤门宣赞舍人,充中军统领,寻又升统制。(《乞以明堂恩奏张所男宗本奏》,《系年要录》卷八)

解读:晃荡了几个月的岳飞到了河北招抚使的麾下,一口气从白身变成了正八品的修武郎(寄禄官),还带了升迁比较快的閤职(閤门宣赞舍人),迅速出任中军统领,随后出任中军统制。

8. 建炎二年(1128)八月:从闾(京力)破金人于汜水关,又破之于竹芦渡,转武功郎。

解读:此次转为武功郎(从七品),较修武郎升迁9阶。

9. 建炎三年(1129)正月:大破叛将王善等于京师南薰门外,转武经大夫。

擒杜叔五、孙海于东明县,转武略大夫,借补英州刺史。(《 鄂王行实编年》卷一)

解读:这回可说是升得极快,武经大夫较武功郎高3阶。在东明拿下两个之后,岳飞寄禄官阶升为高武功大夫1阶的武略大夫,并加遥郡官英州刺史。

10. 建炎三年(1129)二月,解陈州围,转武德大夫,授真(犹真除)刺史。

解读:这次升为武德大夫,高于武略大夫3阶。这个真刺史很难理解是落阶官,因为岳飞落阶官是他在“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神武副军都统制”任上落阶成为“镇南军承宣使、江西沿江制置使”,此处可能仅仅是指俸禄上与刺史阶相同。

11. 建炎四年(1130)七月庚申:迁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通泰州镇抚使兼知泰州。

解读:新寄禄官阶武功大夫高原寄禄官阶武德大夫1阶,昌州防御使为遥郡官(高于遥郡刺史),通、泰州镇抚(差遣)兼知泰州(兼差遣)。

12. 绍兴元年(1131)十月:授亲卫大夫、建州观察使,讨建州人民起义军范汝为。

解读:亲卫大夫是高于武功大夫16阶的横行官,建州观察使这里还是遥郡官,岳飞以这个身份去讨伐起义军去了。

13. 绍兴元年(1131)十二月丁丑:亲卫大夫、建州观察使、神武右军副统制岳飞为神武副军都统制,仍以所部屯洪州。

解读:这里岳飞只是改了差遣,由神武右军副统制改为神武副军都统制。

14. 绍兴二年(1132)正月辛酉:诏岳飞权知潭州兼权荆湖东路安抚使、都总管。

解读:岳飞继续调任,此次为知潭州兼权荆湖东路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

15. 绍兴二年(1132)十一日庚子:亲卫大夫、建州观察使、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以破曹成功,迁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

解读:这一次,岳飞的寄禄官阶升了2阶,遥郡官则迁为承宣使(改制前为节度留后),差遣不变。

16. 绍兴三年(1133)九月丙寅,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落阶官,为镇南军承宣使、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寻诏岳飞落沿江二字。

解读:这正是我刚才说的,岳飞落阶官,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同时消除,寄禄官阶升为正任官、镇南军承宣使(正四品),差遣为神武副军都统制、江南西路制置使。后来一阵子,岳飞调任神武副军都统制、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同月庚辰,岳飞所部改称神武后军,岳飞为神武后军统制。

17. 绍兴四年(1134)八月壬寅:镇南军承宣使、神武后军统制,充江南西路舒蕲州兼荆南、鄂、岳、黄、复州、汉阳军、德安府制置使岳飞为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自中兴后,诸将建节,未有如飞之年少者。

解读:岳飞的寄禄官阶由承宣使迁为清远军节度使(从二品),差遣也换了换。某些说法是岳飞说自己未到三十而建节,问题是这会子岳飞都三十二了,总不能还说自己不到三十吧。

18. 绍兴五年(1135)二月丙子:自池州入觐(行在在平江府)。是日,受镇宁、崇信军节度使,依前神武后军统制充荆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加食邑五百户,食实封二百户,进封武昌郡开国侯。

解读:这次岳飞的寄禄官阶加为双节度使,镇宁军、崇信军节度使,差遣不变。爵位升为武昌郡开国侯,这就意味着岳飞之前肯定有了爵位,可能是开国伯之类的。所以岳飞现在就是“镇宁、崇信军节度使,神武后军统制充荆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武昌郡开国侯”了。

19. 绍兴五年(1135)九月壬午:镇宁、崇信军节度使、神武后军都统制、荆湖南北襄阳府路、蕲、黄州制置使岳飞加检校少保,食邑五百户,实封二百户,进封鄂国公,赏功也。

解读:于是岳飞现在就成了“镇宁、崇信军节度使(寄禄官)、检校少保(检校官,叫着好听)、神武后军都统制、荆湖南北襄阳府路、蕲、黄州制置使(差遣)、鄂国公(爵)”。

20. 绍兴六年(1136)三月己巳:检校少保、镇宁崇信军节度使、湖北京西南路招讨使岳飞为湖北京西宣抚副使,徙镇武胜定国,襄阳府置司。

解读:岳飞的节度使改镇,由镇宁、崇信改为武胜军、定国军,差遣改为湖北京西宣抚副使。“检校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湖北京西宣抚副使岳飞”。

20. 绍兴七年(1137)二月丁巳,拜太尉,赏商虢之功也。

解读:南宋在节度使之上还加了一阶,即太尉。岳飞成为帝国顶级的武臣之一。

21. 绍兴九年(1139)十一日壬辰,授开府仪同三司,加食邑、食封。

解读:这算是给使相待遇了,开府仪同三司加节度使,这就是使相了。

22. 绍兴十年(1140)六月甲辰朔,授少保兼河南府路陕西河东河北路招讨使,加食邑、食封,寻改河南北诸路招讨使。

解读:少保是三孤之一,正一品,如果这里写全了,大致为“武胜定国节度使、太尉、少保、开府仪同三司、河南北诸路招讨使、鄂国公”岳飞。

23. 绍兴十一年(1141)四月壬辰:除枢密副使,加食邑食封。

解读:岳飞被解除兵权,除枢密副使。

24. 绍兴十一年(1141)八月甲戌:罢枢密副使,充万寿观使。

解读:仅四个月,岳飞就被罢免枢密副使,并改充万寿观使(宫观使、差遣,无职事)。同年十二月癸巳,诏岳飞赐死于大理寺,天下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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