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区政府 人社领域 【一次性创业补贴】关于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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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烟财社[2019]10号)和《关于印发烟台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烟人社字[2020]28号)的要求,经审核,烟台忏海水产有限公司、蓬莱茂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烟台翼如木业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符合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累计申请发放补贴金额53.5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烟台市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5603886。 附件: 烟台市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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