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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星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塑料循环利用项目(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网上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灌云县星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塑料循环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废旧轮胎塑料循环利用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灌云县星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连云港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建设规模:厂房面积10080平方米,改造生产车间、办公室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建成年处理轮胎6万吨,提取燃料油2.4万吨,炭黑2.1万吨,废钢丝1.08万吨。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灌云县星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虞志海 联系电话:1598800117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将军大道151号 联系人:袁杰 联系电话:025-66082281 E-mail: [email protected]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PtSq9u0qZovvE-jIsWq8Q 提取码: cknh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单位:灌云县星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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