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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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7-16 05: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2021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连污防指办〔2021〕36号)文件要求,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提升”工作目标(即提升治理村庄覆盖率,提升农户覆盖率,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今年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也是我县的工作短板。各镇街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对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总责,成立专项工作班子,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方案制定、资金筹措、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县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责任部门:县污防指办牵头,灌云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供电公司等配合,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提升村庄覆盖率。各镇街对照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目标要求,制定本辖区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具体到村),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到10月底前,各镇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80%以上。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重点围绕水质断面改善,实现国、省考断面汇水区内村庄(至少2公里内,初步排查名单见附件)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覆盖、全处置。(责任部门:县污防指办牵头,灌云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卫健委等配合)

三、开展已建设施“回头看”。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开展已建设施“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已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整治。针对管网入户率低、管网损坏、设施运行不正常、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重点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订治理设施整治提升改造计划。确保到2021年底,各镇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75%,农户覆盖率提升至35%以上。(责任部门:县污防指办牵头,灌云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住建局、卫健委等配合)

四、做好规划引领和技术指导。组织修编《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治理原则及重点工程项目,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根据不同村庄类型,选取合理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处理工艺。按照生态环境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责任部门:灌云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配合)

五、强化协同治理。在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督促、指导地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所需用地的规划;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衔接;推动具备条件的村庄生活污水逐步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落实上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免收电价容(需)量费、分时电价或平段电价等政策;落实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有序推进农户付费制度,综合考虑农村经济状况、农户承受能力、污水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付费标准。(责任部门:灌云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压实乡村河长责任。建立完善农村河道轮浚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着力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巩固治理成果。将农村黑臭水体纳入河长制管理,落实《关于加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连污防指办〔2020〕9号)和《关于印发灌云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灌政办〔2020〕24号)文件要求,采取控源截污、清淤活水、水体净化等措施,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将水体面积大、污染程度重、居民反映强烈、靠近生态敏感区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重点监管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推动农村水环境持续向好。到2021年底前,全县完成不少于6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小伊镇千斤大沟、伊小线两边黑臭水体优先治理。同时,结合我县美丽宜居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等村居创建工作,优先安排建设生活污水治理,打造美丽宜居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责任部门:县水利局牵头,灌云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配合)

七、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在规划设计阶段统筹考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采取打包服务、清单式管理等方式简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招标程序,保障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工作。推进整县制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工作。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指南》等技术规范,探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统一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责任部门:县污防指办牵头,灌云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财政局配合)

八、加大监测监管力度。结合现有环境监测网络和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以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加强设施进水、出水水质监测,督促运营单位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并实施信息公开,对不正常运行和超标排放行为进行查处。(责任部门:县污防指办牵头,灌云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九、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财政投入,积极向上争取相关配套奖补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财政投入,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吸纳民间资本,培育多元化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场主体,建立政府、市场、金融机构、受益农户等多方投入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和建设运行管护机制。(责任部门: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灌云生态环境局配合)

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重要环保宣传活动,搭建交流平台,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环保下乡”宣传活动,编制一批宣传画册,把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良好成效说清楚,提高农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部门:县污防指办牵头,灌云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十一、强化考核评估。进一步优化落实“周调度、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工作机制,各镇街要依据年度治理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县污防指办、灌云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和住建局定期组织对行政村治理率、自然村治理率、农户覆盖率、已建设施正常运行率等指标进行考核评估,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特色田园建设、生态创建等考核体系,并适当增加权重。县污防指办牵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督查,对进展缓慢的镇街进行通报。(责任部门:县污防指办牵头,灌云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住建局配合)

附件: 1. 灌云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水考核断面周边行政村清单

附件1

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 彬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周建军  县政府副县长、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

蔡 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海洋  县发改委主任、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秦绪伟  灌云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张文建  县财政局局长

孙 波  县卫健委主任

禹会成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云生  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任礼宁  县水利局局长

徐洪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高宏伟  县住建局副局长、污防指办专职副主任

董 波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向东  伊山镇镇长

左平霞  杨集镇镇长

伏广琛  燕尾港镇镇长

黄 宁  同兴镇镇长

于 津  四队镇镇长

张连虎  圩丰镇镇长

张建国  龙苴镇镇长

刘 薇  下车镇镇长

王余亮  图河镇镇长

李来刚  东王集镇镇长

张冬梅  侍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守卫  小伊镇镇长

杨 勇  南岗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合并办公,秦绪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高宏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水考核断面周边行政村清单

县区

水考核断面名称

周边行政村

数量

灌云县

四队桥

四队镇杨庄村、隆兴村、兴二村、北六村、三队村、腰南村、二队村、中心村

8

新沂河北泓桥

燕尾港镇三百弓村

1

燕尾闸

善后河闸

圩丰镇周庄村、东圩村

2

小南沟桥

圩丰镇大兴村,图河镇八道沟村

2

新华路桥

伊山镇彭洼村、朱韩村、新华村、任三庄村、港西村,下车镇柴市村,小伊镇张徐村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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