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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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政府

2024-07-12 14: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一条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云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连委办发〔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大数据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负责行使县委、县政府已明确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管理、业务指导,负责全县高频政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政务服务工作。

(三)按照“三集中、四到位”的要求,组织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牵头组织清理和规范全县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指导全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的精简优化,对进入或退出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事项进行初审。

(四)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活动、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五)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与资源共享。

(六)负责全县大数据管理工作,拟订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统筹政务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组织协调政务资源数据归集、共享,指导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和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大数据相关工作。

(七)负责拟定和组织全县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网建设推进、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运行保障等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实施和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建设全县统一的“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共享监管数据,强化监管协同联动,负责监管系统和监管数据安全。

(九)负责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负责统筹协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相关工作,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政务服务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工作。

(十一)承担县转变政府职能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日常运行管理,对服务提供部门的服务质量、服务效果进行监督、考核。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本机关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以及文书档案、信访、保密、接待、工作督办、工作协调等工作;负责办机关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文稿的起草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承担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总体方案,提出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意见,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和“3550”改革工作,参与“证照分离”改革,统筹协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参与全县营商环境考核;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大数据、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热线政策法规研究,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评估工作;负责对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的权力清单动态调整进行督查落实;牵头组织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执法工作;承担县转变政府职能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监督管理科。负责“三集中、四到位”工作的推进和深化,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依法、高效办理;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监督与考核工作;负责对服务对象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和对服务对象意见的收集、整理及汇总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指导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规划制定和业务规范化管理;定期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培训;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考核办法及考核验收工作;负责“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日常监管工作。

(四)大数据管理科(电子政务科)。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县大数据归集、管理、开放、共享、应用等标准规范和考核体系并贯彻执行;拟订县级大数据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大数据应用等级化保护工作;指导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县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制定数据资源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全县应急处理工作;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大数据交易有序合规运行。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工作;统筹全县政务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推进全县政务基础数据库和综合数据库建设;组织协调政务信息资源和政务大数据归集、共享;负责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在线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12345在线平台、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和运稳管理;指导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服务网的建设运行工作。

(五)综合审批科。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发改、工信、商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人防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民政、人社、医保、农业农村、文体广电旅、卫健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城管、交通、水利、司法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

办公地址:灌云县东王集镇云台大道3号(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9楼)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30-5:00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8-88882619(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18-80632633)

邮政编码:222200

负 责 人:龚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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