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长期护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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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长期护理保险

2024-07-09 11: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适合职工医保,且评分小于60分的患者。

2.所需材料: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潍坊市职工长期护理申请表(2份)、近期病历复印件一份。

3.办理流程:

        (1)、医保医生审查参保人员社保卡(或身份证)和相关病历材料并对参保人员病情和自理情况现场审核;

        (2)、填写《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进行评定;同时打印、填写《潍坊市职工长期护理申请表》。

        (3)、将纸质《潍坊市职工长期护理申请表》送至医保办或长期护理保险科,进行网上申报;

        (4)、申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评定量表》及相关病历材料送至参保人员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申请医疗专护待遇的符合条件者可联系社保中心审批后先行建床,社保中心事后复核。复核时达不到医疗专护条件的,本周期费用护理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5)、审核通过后2日内持长期护理联网确认单到住院处办理联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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