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漳州港新规划 漳州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

漳州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

2024-01-07 10: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闽政〔2021〕7号),全方位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成海洋强市,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加快完善海洋设施、壮大海洋产业、提升海洋科技、保护海洋生态、拓展海洋合作、加强海洋管理,推进湾区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努力打造“海上漳州”,当好新时代“海上福建”建设的新增长极和重要引擎。

(二)主要目标。坚持陆海统筹、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快把海洋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高质量发展优势,打造临海工业、绿色石化、海洋信息、海洋渔业、航运物流、滨海旅游等海洋经济产业。“十四五”期间,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8%。到2023年,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31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4%。全市港口吞吐量突破60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28万标箱。近岸海域一类、二类水面占海域面积达82%以上。

到“十四五”末,在“海上漳州”建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更大进步,基本建成海洋强市。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居全省前列,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55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海洋基础设施体系跃上高水平,沿海港口吞吐量突破756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43万标箱。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展现高颜值,近岸海域一类、二类水面占海域面积达83%以上。

到2035年,在“海上漳州”建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跃上更大台阶,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海洋基础设施、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环境迈上新高度,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为全方位推进我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临海工业现代化

1.建设全国重要绿色石化基地。以古雷石化基地为依托,择优集约发展临港石化工业,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石化基地。加快推进中沙古雷乙烯、省石化“强链、串链、补链”系列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大炼油、大乙烯、大芳烃、大仓储”的“大石化”上游产业格局;加快古蕾化学PA等中下游深加工生产项目建成投产,构建PX-PTA-聚酯产业链、炼油-烯烃深加工等重大产业链。推动古雷炼化一体化二期项目进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储备项目库,加快推进福建盛桐化工碳四综合利用项目、古雷垒知高性能烷氧化衍生物产业化项目、桐昆集团聚酯长丝项目等一批项目开工。加快地下水封洞库建设,集中打造原油化工贸易平台、石化总部商务平台和石化研发创新平台三大平台,推动古雷石化产品贸易基地、化工物流仓储基地和综合保税区等建设。力争至2023年,实现全市石化全产业链产值达800亿元,成为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增长极。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沿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以下均需沿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2.打造临海冶金优势产业链。以龙头骨干企业为引领,加快低能耗冶炼、节能高效轧制等技术应用,改造生产工艺和流程,开发特种钢、高强度钢以及不锈钢精深加工产品。依托港口优势,推进传统冶炼产业向绿色制造、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加快打造以福欣不锈钢为主的不锈钢生产基地,支持三宝特钢耐腐蚀钢筋在海洋工程中的应用。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

3.推动海工装备和船舶产业优化升级。推动海洋装备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集群化发展,打造漳浦县深远海装备制造产业园和漳州开发区海工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依托大型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企业,以全产业链技术创新和市场驱动为手段,推进在规划设计、核心技术研发、关键装备实验检测、施工组织设计、母港基地建设及运维数据中心等布局,打造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创新高地。支持大型智能化深远海养殖装备应用推广,结合漳州外海浅滩风力资源开发,加快发展海上养殖平台,实现海域综合利用。加快船舶制造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开发高附加值和特种工程船等具有高端科技含量的船舶,支持神州造船、毅宏游艇等企业开发中高端游艇及关键零部件,大力发展衍生产业,培育游艇配套产业链。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海洋渔业局

(二)构建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引擎

4.加快发展海洋新能源产业。聚焦“新能源”发展方向,培育海上风电、核电、LNG冷能等新能源产业,努力建成全省重要的新能源创新基地和储能产业基地。加快漳州外海浅滩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海上风电平价基地。引进整机、发电机、叶片、变流器、齿轮箱、轴承、电缆等配套零部件企业,着重完善产业链条,打造海上风电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检测试验、工程运维的全产业链。将漳浦、东山、漳州开发区、诏安分别打造成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基地、日常运维基地、产研融合中心、制造展望区。加快漳州核电1-2号机组建设,推动3-6号机组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积极申报7-8号机组列入国家规划。加快推进漳州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建设,推动漳州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二期前期工作、漳州LNG冷能开发利用产业链布局,延伸发展液化天然气综合利用产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5.大力发展海洋生物产业。发展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着力提升海洋微藻、红藻、海马、海洋微生物等优势资源开发水平,重点发展藻油DHA、藻类亲水胶体、海马功能食品、水产养殖微生态制剂等优势产品,加快推动初级加工产品提档升级,积极开发海洋活性脂类、蛋白类、糖类功能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和医药新材料等。支持东山海洋生物科技园、诏安金都工业园打造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研发生产基地。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海洋渔业局

6.促进发展海洋信息产业。积极参与构建海洋信息通信“一网一中心”,实施“光纤上岛”工程,完善近海域无线移动信号覆盖、水上通信设施和海洋观(监)测站,推广船载卫星通讯系统,加快形成海洋信息感知和传输网络系统。积极推进“智慧海洋”建设,在卫星导航、海底电缆和船舶信息化系统等重点领域加快谋划布局,依托华晴卫星应用产业园和中科智谷、招商局·芯云谷等电子信息产业园,链条式发展“芯片设计+装备制造+信息服务”,开发卫星气象传真终端、卫星电话、北斗应用终端、地波雷达、深海光纤声纳仪等系列化信息装备产品,通过百亿投资推动海洋信息服务产业迈上新台阶。实施“智慧海洋”重大工程,推动“智慧渔业、智慧港口、智慧旅游”等一批智慧海洋工程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工信局、通管办

(三)推进海洋渔业产业转型升级

7.加快养殖业蓝色转变。推进海洋养殖业向深远海发展,积极拓展深远海养殖空间,支持发展大型深远海智能化养殖平台,鼓励支持沿海县(区)对接省深海养殖装备租赁公司,促进深海养殖装备发展和应用推广。扶持远洋渔业健康发展,提升远洋渔船装备水平,鼓励发展大洋性渔业,拓展过洋性渔业。发展陆基工厂化全循环海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多营养层级养殖、全塑胶渔排养殖等模式。加快渔业饲料、绿色渔药和免疫制剂开发,推广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在龙海、漳浦、云霄、东山和诏安等地进行筏式养殖、普通网箱和深水网箱等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推动新建深水抗风浪网箱20口以上,更新应用环保型塑胶渔排3万口以上,打造东山湾、诏安湾等绿色养殖区。

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

8.培优做强水产种业。推进渔业良种化,加快生物育种技

术运用,发展工厂化育苗、智能化生态繁养,培育2家以上“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渔业种业龙头企业,新认定市级水产良种场4家以上。支持贝类育苗龙头企业发展。完善水产种苗场基础设施,构建种苗繁育技术体系,规范水产优质种苗繁育生产操作规程,落实水产苗种检疫检验制度,全面提高水产良种供应能力。进一步巩固对虾、鲍鱼、石斑鱼、牡蛎、花蛤等特色优势种业全省领先地位。

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9.推进水产品精深加工。做大做强石斑鱼、白对虾、罗非

鱼、鲈鱼、鲍鱼、河鲀全产业链,重点开展资源优化、技术突破、链条延伸、品牌运作、市场拓展,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做强漳浦、诏安、东山三个水产品加工大县,加快东山海洋生物科技园、诏安牡蛎产业园建设,形成漳州市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完善基础设施,强化配套产业,加快推进水产品加工企业退城入园,高标准规划厂房、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推动水产加工企业形成集聚效应。打造东山、诏安、漳浦等3个年产值30亿元以上水产加工产业县。

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10.培育水产龙头企业和品牌。构建海产品质量全过程追溯管理体系,积极拓展海产品国内外市场,培育产值10亿元以上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家以上。到2023年,打造区域性和全国性驰名水产品牌1个以上,打响漳州石斑鱼、漳州白对虾、漳州罗非鱼、云霄巴非蛤、漳浦河鲀、六鳌紫菜、东山鲍鱼等名优特区域品牌。

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1.发展水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水产品交易集散平台,进一步发挥海峡两岸(福建东山)水产品加工集散基地辐射带动作用。建设提升一批万吨级冷库,扩大超低温冷冻库容,鼓励融入智能科技元素,完善水产品预冷、低温仓储、运输、配送等全冷链物流体系。到2023年,全市水产冷库日冻结能力达到6000吨。

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四)加快培育现代海洋服务业

12.加快发展航运物流产业。加强招银、后石、古雷、东山等重点港口港区功能布局与完善,着力推进港口转型升级、拓展服务功能,促进核心港区整体连片开发。集中力量打造古雷液体散货核心港区,加快推进东山湾大型深水航道及配套锚地建设,推进后石港区4-5#泊位建设,提升招银港区和后石港区港口货物吞吐量。发展临港物流,以港尾铁路、古雷疏港高速公路项目为基础,启动招银港区、后石港区、古雷港区大运量物流通道建设,加快漳龙保税物流中心、古雷保税物流园区、古雷石化物流园区等重点临港物流园区建设,着力培育引进一批中转、运输、配送等港口物流企业,形成集储存、交易、运输为一体的交易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

13.建设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高标准推进滨海旅游景区工程、服务设施项目和旅游综合体建设,加快构建滨海旅游廊道,塑造一批海洋特色旅游目的地、景点和精品线路,重点开发白塘湾-隆教湾、佛昙湾、浮头湾-将军湾、东山湾、诏安湾-澳角湾等五大主题港湾。打造东山岛、六鳌半岛、火山岛、翡翠湾、金汤湾、马銮湾、梅岭半岛、双鱼岛等滨海旅游精品,构筑“海之韵”系列旅游线路,提升漳州市“诗画海岸”旅游品质。充分挖掘海洋文化和地方文化,积极发展渔村风情和渔家民俗体验、海钓休闲、温泉养生、海洋运动等滨海旅游精品项目,打造一批富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海洋主题度假胜地,每个沿海县(区)分别推出1条以上滨海旅游精品线路。探索利用海水、海盐、海泥等海洋资源发展康养中心、美容中心等新兴业态。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体育局、海洋渔业局

14.积极发展休闲渔业。推进渔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休闲渔业服务水平。打造一批“水乡渔村”,建设一批海钓基地,配套建设一批休闲渔业专用码头及服务设施,培育一批骨干休闲渔业服务企业。培育“水乡渔村”、渔家乐、休闲垂钓等经营组织4个以上。打造省级“水乡渔村”基地2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五)实施海洋生态保护行动

15.推进海岸带美化提升工程。对海岸线向陆侧一公里范围的滨海陆地和领海基线内的近岸海域,持续开展环境整治行动,在九龙江口、东山湾等重点海湾河口开展“蓝色海湾”、海岸带生态整治修复,推进滨海风景道和美丽海岸线建设。积极开展主要湾区的滨海湿地修复,实施退养还滩、红树林修复等工程,恢复滨海湿地生态功能。加强滨海沙滩保护和修复,开展湾滩整治,重点推进隆教湾、白塘湾、将军湾、金銮湾、马銮湾等“美丽海湾”建设,努力实现打造“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住建局、海洋渔业局、农业农村局

16.探索推进海洋碳汇工作。探索推动海洋碳中和试点工程,开展海水养殖增汇、滨海湿地和红树林增汇、海洋微生物增汇等试点工程,提高海洋固碳增汇能力。探索推进蓝碳交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红树林保护修复等海洋蓝碳生态系统工程,服务碳中和事业。探索建立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成立生态公益基金。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海洋渔业局、林业局、科技局

17.推进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程。全面实施陆源入海垃圾管控,在沿海陆域建立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机制,实现垃圾不入河、不下海。全面完善海上垃圾监控清理机制,做到海漂垃圾海上收集、岸上处置。建立“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的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机制。开展对入海口、养殖集中区、滨海旅游度假区等重点岸段的定期随机抽查,强化海漂垃圾源头管控。建立海上环卫机制,组建专业化海上环卫队伍,加强高效率打捞船舶配备,健全海漂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

18.推进海洋污染应急处置工程。构建流域、河口、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加强对海洋船舶污染、码头污染、养殖污染、海洋倾废和赤潮灾害的监测防治,推进牡蛎壳等海上养殖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增强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灾害应对能力,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动态评估和常态化防控机制,加强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风险管控。完善海洋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生态海堤,提升抵御台风、风暴潮等海洋灾害能力,筑牢海上安全防线。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海洋渔业局,漳州海事局,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

(六)实施海洋设施建设行动

19.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港口集疏运通道,推进招银、后石、古雷、东山、将军澳等重点港口港区泊位工程和航道工程建设,加快疏港铁路、公路建设,努力实现港口与高速、普通国省道、工业区、开发区等快速顺畅连接。加快港尾铁路建设,推进鹰厦铁路漳州支线外迁工程前期工作,打通漳州开发区招银港区、后石港区后方集疏运通道,与港尾铁路实现正向串联,大幅提升招银港区、后石港区输运能力,带动发展漳州高新区、金峰开发区、漳州开发区三大产业园区,满足产业园区大宗货物运输需求,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实体产业。加快古雷航道四期工程、厦门港招银航道二期、古雷支线-南13#、14#泊位配套(古雷港西侧疏港通道)、将军澳作业区基础设施配套、漳浦沿海大通道连接线工程、东山县冬古作业区疏港公路三期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

20.打造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加快沿海地区渔港经济区建设,推进龙海、漳浦、云霄、诏安、东山等沿海县区的中心渔港、一级渔港、二级渔港项目,重点推进东山县大澳中心渔港扩建、东山澳角、宫前中心渔港等建设项目,形成集水产品集散、加工、冷链物流配送、远洋渔业和休闲渔业等为特色的渔港经济区。加快完善以中心、一级渔港为主体,二、三级渔港和避风锚地为支撑,布局合理、安全可靠、管理规范的海洋渔业基础设施体系。开展“智慧渔港”建设,统筹考虑渔业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多方面需求,提高渔港信息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

(七)实施海洋科技创新行动

21.打造一批海洋创新平台。统筹布局和整合海洋科技资源,加快构建面向企业、支撑产业、引领区域发展的海洋产业创新平台体系。重点加强与厦门大学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等海洋教育研究机构合作对接,支持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漳州古雷科技兴海基地、厦门大学太古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建设发展,推进与上海海事大学共建海洋优势学科,支持企事业单位与省内外涉海院校机构联合培养海洋产业技术研发人才。在海水养殖良种、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新型材料、海洋生态环保等领域,争创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产业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打造1-2个涉海科技创新平台。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海洋渔业局、工信局

22.推进一批海洋科技研发项目。重点国绕水产良种繁育、海洋绿色养殖、海洋工程装备与新材料、海洋生态环保、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等领域,通过科技重大专项、产学研合作、引导性项目等方式,每年组织实施1-2个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带动,解决我市海洋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工信局

23.转化一批海洋科技创新成果。打造海洋“双创”基地,建设一批海洋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中试基地,构建创业孵化全链条。推动东山海洋生物科技园、诏安海洋生物产业园、华晴卫星应用产业园做大做强,充分发挥相关科技园区的载体作用,鼓励建设海洋技术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中试基地,加速优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充分利用“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数字福建峰会、“9·8”厦洽会、厦门国际海洋周等重点招商对接平台,加大海洋科技成果与企业的对接力度,促进海洋科技成果尽快转化落地。

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

24.培育引进一批海洋创新人才。全面落实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实施海洋人才开发和培养工程,培养一批高水平海洋科技领军团队、青年拔尖人才。突出产业引才,加强与省内外知名高校合作,举办漳州市海洋产业发展专业论坛,推动人才与海洋产业发展“同频共振”,围绕我市海洋产业重点领域科技创新需求,吸引一批海洋科技人才来漳创新创业。鼓励开展海洋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创业培训和企业急需高端技能人才培训。支持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开展涉海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推动校企合作培养涉海职业技能人才,开展海洋技能人才订单式培养。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工信局、海洋渔业局、教育局

(八)实施海洋开放合作行动

25.积极融入“海丝”核心区建设。谋划推动“一带一路”中国(东山湾)-菲律宾经济走廊建设示范区项目,促进产业互联、设施互通、政策互惠。加强临港工业和港口航运国际合作,以招银港区、后石港区为主,强化港口辐射能力,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在港口码头、物流园区、集散基地和配送中心等建设管理方面的合作,将古雷港区建设成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的石油化工枢纽港。支持我市港航企业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间远洋多式联运通道建设,有序增辟国际直达海运航线,将漳州市建成内陆地区接驳“海丝”航路的重要出海通道。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海洋渔业局、交通运输局

26.深化闽台海洋融合发展。发挥海峡两岸(福建东山)水产品加工集散基地作用,加强漳台渔业合作。加快推进东山对台客货运直航通道的建设,加强客货运码头、联检大楼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东山城垵海域开放报批工作,争取尽早开通东山至金门、澎湖、高雄直航航线。继续联合闽西南四市(厦泉三龙)在台湾设立“旅游形象店”,畅通漳台文化旅游合作渠道,做好“漳州文化旅游金门驿站”“花样漳州”等宣传推介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台港澳办,市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

27.深化海洋经济开放合作。打造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涉海经济开发区。扩大传统优势海洋产品出口,推动航运、养殖、修造船等劳务技术输出。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水产养殖加工、远洋渔业、海工装备、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新材料等领域合作,争取引进落地一批海洋产业项目。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工信局、发改委

三、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协调。调整成立漳州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充实办公室专职工作力量,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1+N”工作思路,制定1个三年行动方案,行动方案中的每项任务分别由牵头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具体工作措施。重点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市直有关部门和沿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要集中力量、主动作为,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协力抓好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共同推进“海上漳州”建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工信局、商务局、文旅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

(二)强化企业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海洋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深化与央企、民企等骨干企业合作,充分调动市属企业参与海洋资源开发和涉海项目建设。鼓励涉海企业与科研机构深化合作,共同建设海洋研发中心和孵化中试基地,推进涉海技术研究开发。加强与军民融合企业对接合作,生成落地一批涉海产业合作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科技局、国资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

(三)强化金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运营海洋项目建设投资基金,完善海洋项目投融资机制。积极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洋项目建设。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海洋产业发展、海洋科技创新等方面重大项目给予中长期优惠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推出更多海洋信贷产品和涉海保险品种。

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

(四)强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优化海洋功能区划布局。完善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等要素保障机制,支持沿海地区加快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挖潜,用好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机制。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推进海域使用权确权、转让、抵押、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海域海岛管理领域创新。建设海洋智库,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等专业人士智慧和力量。完善海洋经济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常态化的海洋经济统计、调查、核算制度和数据管理、发布、共享机制。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工信局、文旅局、科技局、林业局

(五)强化正向激励。把加快建设“海上漳州”,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以及扶持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对海洋重大项目多、海洋经济增长快、“海上漳州”建设业绩突出的沿海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工信局、文旅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

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