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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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2024-07-10 21: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如何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更好融入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中,是近年来漳州中院探索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

2022年初,漳州中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实施方案》,列出司法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清单12项,深化“部门协同、跨域协同、治理协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机制作用。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已诉前预防和实质性化解涉及重点项目建设行政争议446件次,有效推动项目建设前端诉源减量、中端精准贯通、末端共治共享。

“项目开发必然带来一系列行政纠纷,这些问题都比较专业,希望得到法院前端法律指导,以此使‘三大片区’开发项目更好落地。”

“针对刚刚各位提出的问题,我们将进行梳理,适时制作工作指引手册,希望更好解决各方矛盾。”

9月24日,在漳州高新区召开的专题协调联席会上,漳州中院及芗城、龙海、南靖法院与高新区管委会等多家单位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就近期涉“三大片区”开发项目纠纷互相通报进展。

今年3月,漳州中院在漳州高新区“三大片区”指挥部成立司法行政调处中心,选派行政审判骨干法官组建工作专班,聘请退休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常驻办公,完善联席会议、“一案一跟踪”、常态化专项工作协调会议等专项机制,为项目提供法律咨询、风险排查、诉前分流、化解行政争议、判后答疑等全链条司法服务。

“司法行政调处中心设立后,法院每周定期派驻骨干法官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为片区项目建设提质增效保驾护航,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漳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陈建进说道。

目前全市法院在重点项目所在地成立司法行政调处中心11个,并配套考评细则,实行一季度一通报一督导,针对实施方案制定的十条举措予以打分,将行政案件受委托协调化解率、集中管辖法院行政案件协调化解率等多项指标纳入考核,确保专项工作落地见效。

年初,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漳州中院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和业务指导,深入重点项目所在地,为行政机关、基层干部、项目业主、施工单位、被征收人等提供法律服务,增强防范安全风险能力。今年来,全市法院共开展法律服务72次,普法覆盖面拓展至1580人。

“南靖法院与我们建立了‘五个一’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处置了被查封的工业用地,让新企业新项目得以在最短时间内落地。”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杨志坚指着规划图上征迁用地范围,兴奋地说。

南靖法院聚焦重点项目征收拆迁,制定一张地图、一个专班、一条路径、一本台账、一套机制“五个一”工作制度,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16场次,顺利推动信泰思智能产业园、豪士三期项目十余户被征收人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成功拍卖处置工业用地11宗,处置移交土地面积112397.45平方米、厂房等地上建筑物面积48967.48平方米,避免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和衍生案件,为项目落地扫清障碍。

除府院联动外,漳州市两级法院强化省、市、县三级法院紧密联系、快速联动,并依托漳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整合全市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等35个部门职能和优势资源,对涉重点项目行政纠纷开展委托调解、协调会商,形成全域化解行政争议“一盘棋”格局。

“漳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如同同心圆,我们将以此为靶心,把法院的定分止争职能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有机统一起来,形成专业指导、多方参与、力量融合的解纷机制。”漳州中院分管院领导表示。

今年5月,平和法院通过全域智慧诉非联动平台,线上对接各县直机关单位、乡镇综治中心和村居,妥善协调化解平和县坂仔镇某村民委员会土地纠纷,实现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有力保障九龙江源头花山溪水域治理“园改耕”项目顺利推进。

随着行政案件跨域管辖机制改革,跨域协同化解应运而生。2020年,漳州中院联合漳州市政府、龙岩中院制定《关于探索建立跨区域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建立联席会议、联动化解、双向反馈、互动交流“四项机制”,打造行为地、管辖地、居住地三地跨域协同化解模式。

重点项目建设涉及工业、物流、科技、生态、旅游等多领域,漳州法院同时推进跨领域协同,提升服务精准性,特别是针对“中国海洋生态牧场”渔旅融合综合体项目、福建大芹山生态旅游观光项目、华安福能新材华安机制砂项目等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项目,加强与海洋渔业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等沟通协调,持续拓展联动协同范围,跟进项目进度,共同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列入福建省“十三五”规划和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漳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在龙海开工。由于液化天然气工业用途的特殊性,在基础设施建设中造成了生态影响。自然资源局对项目建设方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项目在向海洋渔业局申请海域使用权审批前,生态环评难以通过,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龙海法院针对项目建设和生态修复的特殊性,及时协调沟通,引导改变处罚思路。

“我们征求了多方生态领域专家意见,建议双方通过增殖放流方式进行修复,并明确了鱼苗的种类,最终促成海洋渔业局与漳州天然气LNG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就生态修复补偿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因修复问题引发行政争议,保障项目施工有序推进。”龙海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柯经辉坦言。

2022年,吴田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作被长泰区委区政府列为12个“重中之重”项目之一。

长泰法院立足行政审判职能,3月在矿区综治指挥部挂牌成立法官工作室,5月揭牌成立吴田山矿山综合治理司法行政调处中心,通过“点对点”把脉问诊石材加工企业,助力区委区政府平稳完成全区1342家石材加工企业关停整治工作,实现重点项目推进全程“零诉讼”。

“吴田山矿区开采时间长,矿主与矿主之间,群众与集体之间的土地权属关系复杂,且矿山剩余废弃土石料数量大、价值高,因此矿山存量资源权属争议问题多发。”长泰法院经办法官黄炳松提到。

为此,长泰法院多次联合漳州中院,与市、区自然资源局、司法局及矿山所在的陈巷镇等部门联席会商,形成《关于吴田山矿区关闭后尾矿处置若干问题的法律分析》报告,为妥善解决矿山剩余荒料法律问题提供法院方案。

“漳州市两级法院通过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发挥行政审判的溢出效应,在良性互动、协调联动中进一步提升联动单位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成为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漳州中院行政庭庭长盖华丽表示。

近年来,漳州法院在全省率先开展“以案释法、以庭代训”活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庭后通报、联动讲评、破解应诉难题“五位一体”新机制,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漳州地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率连续三年正向排名全省最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位列全省第一,这份成绩单成为漳州法院推进依法行政的最好证明。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更好融入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是人民法院全面准确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诠释,更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助力漳州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的有力之举。”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元祥说道。

来源: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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