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就业创业政策:人才引进生活津贴、生活补助、社保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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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就业创业政策:人才引进生活津贴、生活补助、社保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

2024-07-05 07: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龙岩市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之“就业篇”包括: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生活津贴、重点产业紧缺急需引进人才生活补助、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生活补助、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7项补贴政策。

 

(一)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生活津贴

 

补贴对象

 

依据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在闽就业或创业时间不超过1年,且来闽前在省外学习或工作连续1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的人才。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才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需对照申报条件先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向市人社局递交材料,市人社局再向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补贴标准

 

其生活津贴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执行,发满5年。

 

咨询电话

龙岩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3293326

 

(二)重点产业紧缺急需引进人才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

 

依据当年度《龙岩市企业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于2021年5月1日以后到我市重点产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且在岗的人才。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才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需对照申报条件先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向各县(市、区)人社局递交材料。人才若就职于市属企业,由市人社局负责确认工作。若就职于其他县(市、区)企业,则由各县(市、区)人社局、龙岩经开区(高新区)负责确认工作。

 

补贴标准

 

其生活补助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 500 元、1000 元、2000 元,连续发放3 年。

 

咨询电话

市本级3293612

新罗区3296663

经开区2960440

永定区3256509

上杭县3316695

武平县3230826

长汀县6821704

连城县3128796

漳平市7529126

 

(三)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

 

依据《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工科类青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近3年内毕业、近1年到福建(不含厦门)工作;获得全日制工学学位;毕业于985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211高校 、境外著名大学(世界前200所)、公派留学、港澳台地区著名大学(两岸四地百强大学);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每年在福建工作9个月以上;在福建缴纳社保和个税;年薪达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本科1倍,硕士博士1.2倍)。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才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需对照申报条件先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向市人社局递交材料,市人社局再向省人社厅提交申报材料。

 

补贴标准

 

毕业于985高校的人才,补助其年薪的 60%;毕业于211高校的人才,补助其年薪的50%;企业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注册的,补助人才年薪的80%;就职于央企全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如国家电网、中国移动等)的人才,补助减半。

 

咨询电话

 

龙岩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3293612

 

(四)个人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居住证),以灵活就业身份在我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请流程

 

下载手机端“e龙岩”APP、“龙岩人社”APP,或关注微信“e龙岩”、“龙岩人社”公众号,进入电子社保卡页面,在“就业服务”业务区域中点击“社保补贴申请”栏目进行线上申请。

 

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额的1/2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咨询电话

市本级3298292

新罗区3225686

永定区5832414

上杭县3991246

武平县4869063

长汀县6825332

连城县3128358

漳平市7530291

 

(五)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

 

1.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岩自主创业的;

 

2.小型微型企业。

 

申请流程

 

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参保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挂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予以拨付。

 

补贴标准

 

1.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岩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2.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咨询电话

市本级 3298292

新罗区 3225686

永定区 5837116

上杭县 3991236

武平县 3232026

长汀县 6825332

连城县 3128355

漳平市 7530291

 

(六)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毕业生: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4.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5.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流程

 

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约每年9月)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事项说明”完成注册,按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操作提示进行网上申请。

 

补贴标准

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咨询电话

3298291(市本级)

 

(七)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

 

经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校)、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按每人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见习单位需提交相关材料至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人社经办部门。

 

补贴标准

 

见习期内,提前接收(留用)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时长不少于原定见习期的三分之一),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原定见习期满后可按原定见习期享受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根据留用人数,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享受补贴。

 

咨询电话:

市本级3298291

新罗区3225923

永定区5825136

上杭县3848616

武平县4869073

长汀县6825332

连城县3128796

漳平市75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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