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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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10 11: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狼山社区居委会(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滨江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滨江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38万元/年,其中10万元依据考核标准由社区支付,其余部分以崇城物业实际拨付为准。

三、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物业服务单位续订下一年合同。具体续签合同按照采购相关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执行。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公布在相关网站。

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报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公布在相关网站。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请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下载。

七、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报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7日0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4楼411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7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4楼411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27日09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4楼411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4楼411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一、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

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及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中标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狼山社区居委会

采购人联系人:陶主任,联系电话:18151339768

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2501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15335086200

邮箱号码:[email protected]

十三、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的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投标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投标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4、投标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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