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偿失!超范围经营溴敌隆杀鼠剂,净赔5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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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偿失!超范围经营溴敌隆杀鼠剂,净赔5040元!

2024-07-15 10: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湖南省新化县农业农村局日前通报,该局查处一起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杀鼠剂溴敌隆)案。

新化县曹家镇某农资店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但2023年10月从上门推销人员处以0.4元/盒(40元/件)的价格调进限制使用农药溴敌隆杀鼠剂1件(100盒/件),至案发,以1元/盒(100元/件)的价格零售23盒,获违法所得23元;当事人经营该违法产品货值金额100元。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新化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农资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剩余涉案农药77盒;2.没收违法所得23元:3.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023元。

算算经济账,不计人工、时间等成本,涉案农资店或有心或无意的一个违法行为,就净赔了5040元(-40+23-5023),让人觉得即可惜又可气!还是那句话,不要拿法律法规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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