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申请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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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申请办理指南

2024-06-02 19: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办理条件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符合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的通知(湛医保〔2021〕13号)文规定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

办理材料

1、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

2、身份证或社保卡

3、病历资料或既往化验单(含手机APP的电子化验单)

4、诊断书等

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参保人员罹患门特病种范围的疾病,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病历资料或既往化验单(含手机APP的电子化验单)、诊断书等检查资料,到定点医疗机构向专科接诊医生(中级职称以上医师)提出办理门特病种资格审核,经接诊医生诊断,符合相应门特病种准入标准的,接诊医生填写《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提交所在科室复核;不符合相应门特病种准入标准的,接诊医生不得填写申请表。

(二)科室复核。接诊医生所在科室的副主任或以上医师对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复核(科室无副主任或以上医师的,可由其上级主管医师复核),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科室提交医院医保业务管理部门审核。

(三)审核确认。医院医保业务管理部门应对科室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内容录入医保信息系统予以确认,确认时间即为该参保人门特病种待遇享受有效期的开始时间。定点医疗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四)资料存档。定点医疗机构须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资料保存备查。具体保管期限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执行,纸质申请资料保存10年;扫描件资料保存20年。由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认定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五)领取手册。参保人员门特病种资格审核通过后,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大一寸相片,到所属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领取《门诊特定病种手册》,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办理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1号市社保局2楼医保管理科

湛江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的申请时间为每年5月、11月份(正常工作日)。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肾衰竭透析治疗病种全年正常工作日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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