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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 13: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汇报单位:县教育局                      2016年5月5日

清教字[2020]20号

关于印发《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学校、联合学校:

现将《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南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日

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省政府《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6]6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衡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0]81号)等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20年全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宣传、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的原则。

一、成立招生考试领导小组

1.县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基教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职成股、体卫股、计财股、师训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协调解决招生中遇到的问题。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各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有序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设立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秩序和招生纪律监察组,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各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和学校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和执纪问责。

二、合理下达招生计划

2.县教育局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今年初中毕业生的数量和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制定各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下达后,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并按省厅有关规定编班,严格控制班额(55人以内)。

3.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共 6270 人,分为直选生、特长生和统招文化生三类。

直选生是根据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需要,同意衡南一中、衡南二中、衡南五中、衡云中学通过自主招生方式,面向全县初中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进行直接预录(其中衡南一中含长虹班已预录的111人和面向县外招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50人)。具体方案详见《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直选生招生实施方案》(附件1)。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在全县普通高中学校招收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招生,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数的5%。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附件2)。

统招文化生就是指根据考生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录取的学生。其中衡南一中含定向生560人,定向生是指衡南一中定向分配到全县各个初级中学的招生名额,参照毕业年级当年的招生计划结合在籍学生人数、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等因素下达,按考生志愿、学业成绩在定向招生学校择优录取该校三年学籍无异动的考生(中考成绩未达到普高录取线或在所有计入升学成绩的考试科目中,中考成绩有一科及一科以上不及格的毕业生,不予录取)。具体分解到校计划详见《2020年衡南县省示范高中(衡南一中)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表》(附件3)。

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学校

全县

一中

二中

三中

五中

八中

九中

清泉

大同

衡云

招生总人数

6270

1300

960

580

850

200

580

800

400

600

说明:上述计划均不含学校县外招生计划。

三、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4.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一律在6月15日以后启动,不得提前。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宣传资料由县教育局统一编制,下发给全县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全县各初中学校不得扣发宣传资料,要将阳光招生政策让每一个初中毕业生及家长知晓,所有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发布的招生信息,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批,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

5.各招生学校不得私自到各初中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进行招生宣传,更不允许与初中学校教师或领导建立任何招生委托关系。若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四、认真做好考生报名工作

6.在籍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参加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各学校对报名信息准确核对后,按时上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县教育局基教股对信息统一汇总审核,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7.考生报名均统一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在市教育局中考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系统中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应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否则不予毕业和升学。

五、统一组织考试

8.考点的确定。县教育局根据生源分布状况,按相对集中、就近的原则确定考点。

9.考场的编排。县教育局根据考生的信息,上报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信息平台,依照市教育局随机编制的考生考室号及考生座位号,统一印制、发放考生准考证。

10.命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

11.监考。实行交换、滚动监考,监考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安排。

12.阅卷统分。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组织教师统一阅卷、统分。

六、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

13.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为二个批次:提前批、普高文化批。提前批是指直选生、特长生的志愿;普高文化批是指普通高中学校统招志愿(凡第一志愿填衡南县一中的既为衡南一中定向生志愿又为统招志愿,录取时先录定向生)。

14.初中学校要在中考前安排3个以上课时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同时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

15.普高志愿的填报。7月1日至7月5日,每位考生可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http:∥zsks.hhyedu. com.cn)自主填报志愿(样式见附件5)。已预录的直选生和特长生需要填报提前批志愿一个;除直选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含已预录的特长生)需填报普通文化批志愿6个,志愿为平行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学生不予录取。考生在监护人指导下自主在网上填报志愿,志愿确认后打印纸质志愿表一式三份(考生、学校、教育局各存一份),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交学校,7月12日前由学校统一交县教育局备案。志愿经确认上报后不能更改,各考生及家长要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与培训,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

七、认真做好考生录取工作

16.统一考生的录取工作。全县统一录取时间,统一数据平台管理。全县分类别分批次录取,依次为提前批、普高文化批。普高学校不得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学生。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重复录取。

17. 提前批次录取。

已预录的直选生、特长生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必须通过相关考核、测试和资格审查。被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未录取的考生按其志愿参加后续普高文化批录取。

①直选生。全县高中直选生通过招生学校根据学生意愿和平时成绩及表现进行考核测试,确定预录名单。具体方案详见《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直选生招生实施方案》(附件1)。

②特长生。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录取工作实行总量控制,计划到校。音、体、美特长生招生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结合划线录取。特长测试由各高中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基教股、体卫股指导和招生纪律监察组监督。各高中学校以1:1比例等额预录,在6月30日前将考生专业成绩和预录名单上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逾期未交名单的学校,视为放弃该校的特长生录取计划。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附件2)。

18.普高文化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文化生录取以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等第、综合素质评定等第和考生志愿作为录取依据。利用中招招生系统,根据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综合素质评定达到C等(含C等)以上,才具有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的资格。

普高文化批次录取先录取衡南一中定向生。根据《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湘政发[2015]45号文件要求,参照毕业年级当年的招生计划结合在籍学生人数、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等因素,省示范性高中学校衡南一中将560个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按考生志愿、学业成绩择优录取该校三年学籍无异动的考生(中考成绩未达到普高录取线或在所有计入升学成绩的考试科目中,中考成绩有一科(含一科)以上不及格的毕业生,不予录取)。具体分配计划详见《2020年衡南县省示范性高中(衡南一中)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表》(附件3)。

   19.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全县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任何学校都不能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八、认真做好新生的报到注册工作

20.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名册由县教育局基教股集中发布。通过填报志愿录取的高一新生8月22日统一在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8月22日—24日到被录取的高中学校报到。

21.新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基教股下发的录取名册接受学生报名,生源学校、招生学校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毕业、升学手续。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在本招生区域内中途转学;严禁以特长生身份录取的学生进校就读后转为普通文化生;严禁学校以借读的名义接收未经统一审批录取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以借读、转学名义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按规定录取的新生市教育局一律不予网上调档和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九、优惠政策

2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教基厅[2008]3号)、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湖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方案〉的通知》(政联[2012]1号)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考生优惠。凡与本文件相违背的,以本文件为准。

(1)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详见《2019年衡阳市普通高中招生军人子女优待实施细则》(详见附件5)。

(2)少数民族及侨属子女降5分录取。

以上优惠项目不累计,只取最高一项优惠。

23.享有优惠政策资格的考生填报《优惠加分申请表》(见附件6)及县级以上相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学校,学校统一在6月30日前到县教育局审核,过期不予补办。各学校必须将县教育局审核反馈的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考生名单(附件7)在校内张榜公布。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的政策性优惠资格,并对有关人员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十、附则

24.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违反本规定,擅自违规招生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违规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25.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考报名、填报志愿,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贻误时间或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6.我县过去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27.本实施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直选生招生实施方案》

2、《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

3、《2020年衡南县省示范性高中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表》

4、《2020年衡南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学生网上志愿填报表》

5、《衡阳市军人子女享受普通高中教育优待实施细则》

6、《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招生少数民族及侨属子女优惠加分申请表》

7、《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招生优惠加分考生汇总公示表》

8、 《2020年衡南县中考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9、《2020年衡南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附件1:

2020 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直选生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2020 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省、市示范性高中和优质民办高中(上年度招生录取分数线等同于或超过一所市示范性高中)2020年招录一定比例的直选生。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双向选择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学校

衡南一中、衡南二中、衡南五中、衡云中学。

三、招生计划、类别和范围

1. 衡南一中招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不超过300名,其中县内招录250人(含长虹班已预录的111人),县外招录50人。

2. 衡南二中招录直选生80人。

3.衡南五中招录直选生70人。

4,衡云中学招录直选生50人。

四、招生程序

1. 学生报名。

①衡南一中:6 月2日-6 月 5 日,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衡南一中直选生志愿,进行直选生报名,填写完整后由所在初中学校于 6 月 6 日前将报名表交衡南一中。

②衡南二中、衡南五中、衡云中学:6月2日-12日,符合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填报相应学校直选生志愿,进行直选生报名,填写完整后由初中学校于 6 月 13 日前将报名表交报考学校。

2. 考核录取。

直选生的考核录取。6 月 7 日—15 日,招生学校可根据报名申请、平时成绩、学生在校表现,并对考生进行考核或测试,确定考核入围名单。6 月 18日前,招生学校将入围名单按1:1比例报县中招办审定,县中招办审定后在"衡南县教育信息网"公示,凡经公示预录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其它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根据学校考核情况,结合考生中考成绩(中考总分不低于报考学校最低控制线的90%),由县教育局最终确定录取名单,最终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按其中考总分录取到相应学校,如各招生学校直选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统招文化批计划录取。

五、工作要求

1. 各招生学校要按计划严格控制招生人数。

2.严禁各招生学校到各初中学校宣传发动,不得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招生秩序。

3. 招生学校制定直选生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附表:

2020 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直选生报名登记表

2020 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直选生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就读学校志愿

毕业学校

学籍号

父  亲

联系电话

母  亲

联系电话

学生家长意见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考核情况

                    考核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招录学校意见

         单位(盖章)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基础教育股

意见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根据《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自愿选择学校的原则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特长生必须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会考,且录取成绩不低于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在全县普通高中学校招收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该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团体类专业招生适当增加计划,2020年计划招收体艺特长生370人,其中衡南一中招收 50人,衡南二中招收65 人,衡南三中招收60 人,衡南五中招收50 人,衡南八中招收20人,衡南九中招收35 人,清泉学校招收 50人,大同中学招收20人,衡云中学招收 20人。

三、招生对象

本县在籍初中阶段在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具有某项发展潜能且继续向该项潜能发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信息。6月初,县教育局统一发布特长生招生方案,各招生学校应根据县特长生招生方案在6月5日前制定相应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批。学校特长招生方案需明确各专业招生计划、培训费用标准。

   2.学生自愿报名。全县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5日—12日,具体报名工作由初中学校直接与各招生学校联系,一中、二中、五中限报一所,同时报两所及两所以上学校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不得参加专业测试。

   3.统一测试。衡南一中、衡南二中、衡南五中测试时间为6月13日(星期六),衡南三中、衡南八中、衡南九中、清泉学校、大同中学、衡云中学测试时间为6月20日(星期六)。

   4.学校考核预录。招生学校在教育局基教股、体卫股指导和招生纪律监察组监督下对特长生进行考核和面试。专业成绩采用100分制。招生学校将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排序,并在学校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才享有特长生预录资格。6月27号前,各招生学校按本校特长生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报送预录名单及其专业成绩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逾期未上交名单的学校,视为放弃该校的特长生录取。

5.录取注册。8月中旬,县教育局根据特长生专业成绩(美术按专业60%,音乐按专业70%,体育按专业70%,播音主持按专业50%)和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美术按文化40%,音乐按文化 30%,体育按文化30%,播音主持按文化50%),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各校特长生录取名单,经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注册。各招生学校特长生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转为统招文化批计划录取。

五、工作要求

1.建立特长生招生制度是切实推行素质教育,促进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高中学校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严格按要求做好特长生招生工作。

2.县教育局建立特长生招生监控评估制度,对学校所录特长生进行跟踪调查。对特长生招生效果不好的学校和专业培训效果不佳的专业将削减或取消其下年度特长生招生计划。

3.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特长生的资格,认真组织专业测试,确保特长生质量。凡在特长生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考生特长生录取资格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3:

2020年衡南县省示范性高中(衡南一中)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表

序号

学  校

定向招生计划数

序号

学  校

定向招生计划数

1

星火中学

60

25

长岭中学

3

2

松山中学

2

26

松柏中学

2

3

蒸北中学

1

27

廖田中学

5

4

洲市中学

2

28

向阳中学

20

5

大山中学

6

29

茶市中学

5

6

谭子山中学

12

30

上壁中学

1

7

京山中学

4

31

相市中学

1

8

衡南四中

8

32

江口中学

7

9

鸡笼中学

5

33

九龙中学

2

10

赐山中学

2

34

冠市中学

17

11

洪堰中学

2

35

黄竹中学

2

12

柞市镇中学

2

36

宝盖中学

15

13

衡南六中

10

37

樟树中学

3

14

斗山中学

1

38

衡南八中

6

15

茅市镇中学

15

39

接观中学

1

16

近尾洲中学

3

40

川口中学

1

17

衡南七中

9

41

铁丝塘中学

2

18

隆市中学

7

42

洪山中学

33

19

檀市中学

4

43

古城中学

10

20

衡南十一中

8

44

泉溪中学

13

21

车江中学

25

45

咸塘中学

6

22

云集中学

28

46

北斗星中学

108

23

云市中学

1

47

大同中学

50

24

华星学校

10

48

誉彰学校

20

小计

227

小计

333

附件4:

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生网上志愿填报表

报名号

学籍号

姓 名

毕业学校

普高

提前批

志   愿

普高文化批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第三志愿

第四志愿

第五志愿

第六志愿

考生签名,以上志愿系本人自主选择。

                           

签字:                     年     月      日

考生监护人签名,同意该生所填报志愿。

                           签字:                     年     月      日

监护人联系电话(可填写多个):

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志愿填报说明

填报志愿方式: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分二个批次7个志愿,普高文化批所有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说明:同一批次志愿是平行关系,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分数、志愿顺序进行排序,依次投档,一旦进档,排序在后面的志愿不再投档。

考生在监护人的指导下自主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确认后打印纸质志愿表,由考生和监护人在志愿表上签字。考生对自己签字的志愿表负责,如果签字确认后志愿表出现错误或志愿填报不当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此表一式三份,考生、学校、教育局各存一份。

附件5:

衡阳市军人子女享受普通高中教育优待

实 施 细 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和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军区政治部《湖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2]1号),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保障军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严格规范优惠招生政策,全面推进阳光招生,结合衡阳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优待对象

本实施细则所称军人子女,是指目前在衡阳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含驻衡部队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或在外地服役但子女或其配偶户籍属于衡阳的现役军人子女(含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二、优待规定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平时荣获三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录取分值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4.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公办的普通高级中学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优先享受助学金等国家政策。

5.军人因工作调动、生活基础变更等,其子女需要转学、借读的,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不得收取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申请普通高中优待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衡阳市军人子女初中升普通高中优待审批表》(见附表),向所在部队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审批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将优待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衡阳警备区政治部核实,每年6月1日前统一提交到当地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军人子女享受优待情况应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工作小组,定期收集汇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需求,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督查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情况。

2.严格审核材料。驻地部队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细则》明确的条件范围、标准幅度、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认真审核把关。凡不符合优待条件、弄虚作假获得优待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生优待资格的同时,从严查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

3.公示审核结果。各地教育局应通过权威媒体对军人子女初中升高中享受优待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说明

1.本细则所称荣获二等功、三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被大军区以上表彰等荣誉,均不含集体功和集体荣誉称号。

2.本细则所称烈士含所有被国家评定的烈士。

3.驻衡武装警察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按照本办法执行。

4.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5.若以后全市招生政策作调整,本细则作相应调整。

附表5:

衡阳市军人子女普通高中招生优待审批表

军人子女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期

 

全国学籍号

 

身份

证号

 

毕业学校

户籍所在地

家庭详

细住址

军人基本情况

军 人

姓 名

 

性别

 

联系

方式

 

部 队

驻 地

部队职务级别

军官

证号

 

军人配偶基本情况

姓 名

工作

单位

联系

方式

优待条件(在符合条件类型前方框内打√,每人仅选一项)

1类,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

2类,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3类,平时荣获三等奖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现役军人的子女;

其他类型军人子女。

本人

申请

                     签名:

                       年  月  日

军人所在团级单位政治部门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军人所在师级单位政治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警备区

政治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报考高中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业主和小孩关系时需提供小孩医学出生证明)、军官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和全国学籍证明。如果是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要提供获奖证书,如果是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备审,全套复印件备查。

2.此表一式三份,衡阳警备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本人各一份。

   3.此表于每年6月1日前交各级教育局中招办。

附件6:

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招生少数民族及

侨属子女优惠加分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民族

毕 业 学 校

学籍号

优惠加分类别

(证明材料附后)

毕业学校

意    见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中招办

意   见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1、原件附后(少数民族及侨属凭户口薄及公安部门户籍证明)。

2、所有证明材料要复印一份,审核结束后,原件由学校返还给学生,复印件留县教育局中招办存档。

3、此表于7月1日前交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附件7:

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招生优惠加分考生汇总公示表

学校:         第  页共  页

编号

学籍号

姓名

优 惠 项 目                                                        

优惠分值

备注

 

 

 

 

 

 

 

 

 

 

 

 

 

 

 

 

 

 

 

 

 

 

 

 

 

 

 

 

 

 

 

 

 

 

 

 

 

 

 

 

 

 

 

 

 

 

 

 

 

 

 

 

 

 

 

 

 

 

 

 

 

 

 

 

 

 

 

 

 

 

 

 

填表人:         审核单位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注:此表要求交一份电子稿,一份打印公示稿。

附件8:

衡南县中考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实 施 办 法

根据《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2020届中考实施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网上填报志愿的目的是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更真实、准确反映考生升学意愿,同时提高招生工作效率。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志愿填报工作

(一)志愿填报对象

衡南县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http:∥zsks.hhyedu. com.cn)进行网上注册、填报志愿学校。

(二)志愿填报方式

原则上采取学生自由独立网上填报的方式,在信息技术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在学校组织的网点填报。

(三)志愿设置批次

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为二批次,即提前批、普高文化批。提前批志愿是指直选生、特长生的志愿;普高文化批志愿包括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四)志愿填报流程

1.初中学校要在中考前安排3个以上课时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同时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

2.7月1日至7月5日,每位初中毕业生在监护人的指导下可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http:∥zsks.hhyedu. com.cn)自主填报志愿(样式见高中招生方案附件4)。已预录的直选生和特长生填报提前批志愿一个;除直选生以外的其他考生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6个,志愿为平行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学生不予录取。志愿确认后,学生打印纸质志愿表一式三份(考生、学校、教育局各存一份),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交学校,7月12日前由学校统一报县教育局备案。志愿经确认上报后不能更改,各考生及家长要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与培训,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

二、招生录取工作

1.全县统一录取时间,统一数据平台管理。我县各学校分类别分批次录取,依次为提前批、普高文化批。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普高最低控制线以下的学生。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重复录取,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一律不能录取。不按规定录取的新生一律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不能取得国网学籍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承担。

2. 提前批次录取

直选生、特长生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必须通过相关测试或资格审查并填报提前录取志愿。被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未录取的考生按其志愿参加后续普通文化生录取。

①直选生。直选生纳入提前批录取,提前批招生学校在6月30日前将预录名单上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②特长生。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录取工作实行总量控制,计划到校,根据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结合划线录取。特长测试由各高中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基教股、体卫股指导和招生纪律监察组负责监督。各高中学校将参加本校专业测试的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和预录名单在6月30日前上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逾期未交名单的学校,视为放弃该校的特长生录取指标。

3.普高文化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文化生录取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满分100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第、综合素质评定等第和考生志愿作为录取依据。利用中招招生系统,根据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理化生实验操作、综合素质评定达到C等(含C等)以上,才具有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的资格。

普高文化批次录取先录取衡南一中定向生,根据《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湘政发[2015]45号文件要求,参照毕业年级当年的招生计划结合在籍学生人数、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等因素,省示范性高中学校衡南一中将560个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按考生志愿、学业成绩择优录取该校三年学籍无异动的考生(中考成绩未达到普高录取线且在所有计入升学成绩的考试科目中,中考成绩有一科(含一科)以上不及格的毕业生,不予录取)。具体分配计划详见《2020年衡南县省示范高中(衡南一中)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表》(附件3)。

4.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全县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严禁线下录取学生。任何学校不能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本实施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9:

2020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问1:考生是否必须填报中考志愿﹖

答:全县每一位中考考生都必须真实填报自己的中考志愿,否则不投档,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问2:今年我县中考普通高中学校志愿结构是如何设置的?

答:(1)今年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二批次,即提前批、普高文化批。提前批是指特长生、直选生;普高批分设6个平行志愿,从9所普通高中(衡南一中、衡南二中、衡南三中、衡南五中、衡南八中、衡南九中、清泉中学、衡云中学、大同中学)选择6所进行填报。

(2)今年普高文化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它的第一个特点是在一个批次内可以填几个志愿,这几个志愿没有主次之分,都是第一志愿,但录取的顺序有先后之别。第二个特点就是位次优先。平行志愿模式下是按分数排序,位次优先,也就是对全部参考的考生按学考总分进行排序,每一名考生要排出一个位次,一个位次对应一名考生。在投档检索时,先投位次在前的考生,然后再投位次在后的考生。第三个特点就是遵循志愿,平行志愿一般可填报六个学校志愿,以填报学校的先后顺序投档。投档的时候按照志愿的先后顺序逐一检索,也就是说首先检索排在最前面的志愿,其次再检索后续志愿。

问3:今年我县中考志愿填报的方式有什么变化?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1)今年统一采取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在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http:∥zsks.hhyedu. com.cn)填报志愿学校。

(2)7月1日至7月5日,考生在志愿填报系统内完成网上填报。学生根据实际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经家长确认后打印纸质志愿一式三份(考生、学校、教育局各存一份)并签字交学校,志愿经确认上报后不能更改,各考生及家长要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问4: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平行志愿中所填报的学校应根据往年录取分数线的高低按梯度排列。一般应遵循由高分学校到低分学校的顺序排列。

(2)考生填报志愿前。要与家长充分酝酿,填报时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不要违背自己意愿而完全听从他人的意见或委托他人代填。

(3)志愿填报完成后务必仔细检查,以防错误。确认无误后必须签字留底。

问5:哪些考生需要填报提前批志愿?具体怎样填报?

答:已预录的直选生和特长生才能填报提前批志愿。直选生不再填报除提前批外的其他志愿,特长生可填报其他普高文化批志愿。

问6:如果志愿中未填报某高分学校,而中考分数超过该校的录取分数线,会被该校录取吗?有没有可能补录呢?

答:未填报目标学校志愿一定不会被该校录取。今年招生不存在补录。

问7:如果我填报了某个高分普高学校志愿而最后未上该校录取线,会影响后面的学校对我的录取吗?

答:不影响,因为今年实施的是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只要所填志愿是按高分学校到低分学校排列,就不会出现高分低录的情况。

问8::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县内普通高中学生中途能否转学?

答: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五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宣传、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的原则;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等原则认真开展工作。为确保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根据相关规定,本县招生区域内普通高中学生严禁中途转学。

问9: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是什么?

答:普通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满分100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第、综合素质评定等第和考生志愿作为录取依据。利用中招招生系统,根据分数优先(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志愿优先、择优投档录取。考生理化生实验操作、综合素质评定达到C等(含C等)以上,才具有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的资格。

问10:中考成绩何时公布?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获取?

答:中考成绩于8月中旬公布。考生可以到毕业学校查看自己的中考成绩,也可登录衡阳市教育信息网查阅中考成绩。

问11:个别考生对自己的中考成绩有疑问,应如何复查?

答:个别考生如对自己的中考成绩有疑问,允许考生申请查卷。考生通过毕业学校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教育局统一收集,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中招办查卷。

问12:今年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政策有哪些?

答:今年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及侨属子女继续实行优惠政策。

(1)军人子女教育的优待(具体见《衡阳市军人子女享受普通高中教育优待实施细则》)(附件6)。

(2)少数民族及侨属子女降5分录取。

以上优惠项目不累计,只取最高一项优惠。

问13:户籍在衡南但未参加衡南县中考,可否到衡南县普通高中就读?

答:户籍在衡南但未参加衡南县中考,不能就读衡南普通高中学校。

问14:我县"定向生"招生计划如何确定,哪些学生可享受"定向生"政策?

答:根据《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湘政发【2015】45号文件要求,参照当年的招生计划结合在籍学生人数、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等因素,衡南一中将560个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按考生志愿、学业成绩择优录取该校三年学籍无异动的考生(中考成绩未达到普高录取线或在所有计入升学成绩的考试科目中,中考成绩有一科(含一科)以上不及格的毕业生,不予录取)。

问15:我县今年特长生招生政策有无变化?

答:今年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报名衡南一中、二中、五中三所学校只能选择一所填报,填报两所及两所以上学校的学生取消其预录资格;同时,特长生预录比例调整为1:1。

问16:我县应届初中毕业生是否可到县外普通高中就读?

答: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文件明确规定:"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公办高中学校严禁以任何名目跨市州招生。未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严禁以任何名目跨县市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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