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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简介 蒋家桥镇,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下辖镇,地处祁东县西北部,属衡邵干旱走廊,东接步云桥镇,南邻城连墟乡,西与太和堂镇、邵阳县郦家坪镇交界,北连凤歧坪乡。行政区域总面积66.82平方千米,辖14个行政村,2个社区。截至2021年末,蒋家桥镇镇户籍人口有43726人。本镇实有全额拨款行政编制20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工30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职工15人、政务服务中心职工2人、退役军人事务站职工1人、执法大队职工10人。 负责人:肖旭东 机构名称:祁东县县蒋家桥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34-6382986 邮编:421636
二、机构职能 党政办公室职能职责: 1、负责党政机关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起草或审核以乡党委、政府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组织信息报送,开展调查研究,搞好有关工作的督查、落实,起领导的助手和参谋作用; 2、组织、安排乡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的自身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承办政府重要会议;负责文件收发、传递、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及保密、信访工作;负责交通工具、通信设备、公共财物的管理; 3、负责人大、信访、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兵预备役、群众团体等工作;搞好接待、行政、后勤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负责人:刘汉杰
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扶贫开发、动物防疫及乡村振兴等工作; 3、承担市场监督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经济发展办负责人:邓光鸿
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 1、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体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王伟龙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职责(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1、负责编制实施村镇规划; 2、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3、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自然资源办负责人:孙富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 2、负责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应急办负责人:周文情
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2、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 3、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5、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建办负责人:刘璐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劳动就业、劳动争议、卫生健康、老龄、体育、文化、征兵、法律援助、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伤失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市场服务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2.负责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做好重点项目实施后的配套服务和政策落实工作。 社会事业中心负责人:王伟龙
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乡镇政府及县直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 2、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 3、协调乡镇派驻机构设立服务窗口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刘汉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农业、水产技术推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水产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禽畜疫病、水产病害的监测、防治和种子、农药、化肥、饲料、鱼虾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检验检测;开展农业用地的地力监测和农业环境的监测检验工作。 3、依法对农作物种子、种苗、农(副)产品的检疫对象进行监管防治,严防疫病蔓延,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4、依法对农业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监测,监管纠正生产实践中使用农业机械的违章违法行为,负责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驾驶、操作人员考核等工作。 5、开展农业市场信息、科技信息的收集并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组织有关农业技术的培训。 6、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监督检验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农业综合中心负责人:雷利春
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的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等具体事务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周光辉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1、整合县直有关部门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以花桥镇的名义开启执法工作; 2、对于村(社区)的违法行为进行督查; 3、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执法大队负责人:曾满平
中共蒋家桥镇委员会 蒋家桥镇人民政府 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衡办〔2019〕8号)和《中共祁东县委办公室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祁办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祁东县蒋家桥镇委员会领导辖区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祁东县蒋家桥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本区域党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两个责任”,坚持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社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弘扬时代新风,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二)统筹区域发展。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承担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商贸企业、推进项目建设等工作。 (三)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等工作。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四)维护公共安全。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民防工作。协助依法履行公共交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金融风险防范、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五)组织公共服务。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乡镇发展服务。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六)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 策,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党政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基层宣传工作、统战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统计报表、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扶贫开发、动物防疫及乡村振兴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国土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六)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金融风险防范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条 纪检监察、人大、人武部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第五条 根据工作职责,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另行明确。 (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生态环保、公共交通、招商引资、重点工程服务、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四)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镇人民政府及县直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网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 第六条 蒋家桥镇机关行政编制36名,设领导职数11名,其中党委委员9名,其他副科级职数2名;内设机构正股级职数6名(正股级),副股级职数3名(副股级)。 蒋家桥镇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退一减一。 蒋家桥镇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5名,其中: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定编17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2名(副股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定编23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3名(副股级);政务服务中心定编5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0名。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祁东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祁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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