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3年6月起调整职工医保门诊看病报销政策(起付线、报销比例标准、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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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3年6月起调整职工医保门诊看病报销政策(起付线、报销比例标准、最高限额)

2024-07-11 07: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湖南省 2023年6月起调整职工医保门诊看病报销政策(起付线、报销比例标准、最高限额)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是当前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5月18日,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自6月1日起调整优化普通门诊起付标准。

 

政策优化后,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5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10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按60%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优化调整前,我省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

发布: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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