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每天一提醒丨牢记“六不准”“四不要”“八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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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每天一提醒丨牢记“六不准”“四不要”“八避免”

2024-07-08 09: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巩悦悦 实习生 陈嘉欣 济南报道

  编者按:今年入夏以来,山东省教育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水利厅等7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即日起,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推出“同心防溺水”系列公益策划,每天一个防溺水小知识,每天一提醒,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让防溺水安全教育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实效化。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渐热,游泳成为不少青少年的首选运动,但随之而来的溺水事故也时常发生。为切实保证青少年生命安全,提高安全意识,杜绝溺水悲剧发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不可忽视。

  那么,青少年应当怎样做?有专家指出,要牢记“六不准”“四不要”“八避免”。

  青少年防溺水措施“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青少年防溺水措施“四不要”

  1.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

  3.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4.家长以及学校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青少年防溺水措施“八避免”

  1.避免去近几年有人挖(采)沙的河道游泳;

  2.避免去水库主干渠游泳;

  3.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

  4.避免雨中、雨后在河道、湖塘、井池边行走,避免雨中单独过桥(渠道、堤坝等);

  5.避免去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避免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游泳,如正午暴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等;

  7.避免到深水区、冷水区游泳;

  8.避免到污染严重、水质差的水域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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