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暨港股交易印花税调整等业务2021年7月17日全网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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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暨港股交易印花税调整等业务2021年7月17日全网测试的通知

2024-05-04 23: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会员、基金管理人、B转H股券商、H股“全流通”券商、结算参与机构、境外B股券商及相关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已于2021年6月30日发布《关于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为确保相关业务的顺利实施,深交所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定于2021年7月17日组织全网测试,主要通过模拟基金交易的业务处理过程,检验市场参与各方技术系统的正确性。

中国结算已于2021年7月9日发布《关于减免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为确保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联合深交所定于2021年7月17日组织全网测试,通过模拟优先股交易、债券跨市场转托管(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转托管(包含港股通转托管)、B股交易、B股一二类指令、B股要约收购等业务处理过程,检验市场参与各方技术系统的正确性。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已于2021年1月15日发布了《关于做好资金代收代付业务技术准备的通知》,为确保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联合深交所定于2021年7月17日组织全网测试,通过模拟资金代收代付业务D-COM相关文件及指令的申报、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过程,检验市场参与各方技术系统的正确性。

为了确保2021年8月1日港股交易印花税调整的顺利实施,深交所联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定于2021年7月17日组织全网测试,主要通过模拟港股通、B转H股、H股“全流通”日常交易以及相关结算的处理过程,检验市场参与各方技术系统的正确性。

 

现将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测试内容

1、      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

1)  基金(封闭式基金、ETF、LOF等)的集中竞价交易、协议大宗交易、约定购回等业务的委托申报、成交回报、行情接收与展示;

2)  基金(封闭式基金、ETF、LOF等)的集中竞价交易、协议大宗交易、约定购回等业务的清算交收。

2、      减免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

1)  优先股交易;

2)  债券跨市场转托管(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

3)  转托管(包含港股通转托管);

4)  B股的交易、一二类指令、要约收购等业务。

3、      资金代收代付业务

1)  通过D-COM系统上传实时代收代付清算文件;

2)  接收代收代付勾单数据并在D-COM系统进行勾单;

3)  接收日终代收代付明细文件。

4、      港股交易印花税调整

1)  港股通交易印花税按清算本金0.1%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清算本金0.13%双边收取;

2)  H股“全流通”交易印花税按清算本金0.1%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清算本金0.13%双边收取;

3)  B转H股印花税(境外券商清算)按清算本金0.1%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清算本金0.13%双边收取;

4)  港股通成交单据文件的接收与处理。

二、测试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星期六)8:30至14:00,测试期间深市证券交易系统、结算系统、B转H系统、易境通系统模拟1个业务日的交易、结算(即模拟T日2021年7月17日),港股通证券模拟半日市交易和1个结算日的结算(即模拟T日2021年7月17日)。

本次测试以2021年7月16(星期五)深市所有证券的收盘行情、收市后的股份数据作为交易的起始数据。

三、请各相关单位务必参加测试。因故不能参加测试者,务必填写反馈表(见测试方案之附件)说明原因,并通知深交所。

请各参测单位认真组织,按照《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暨港股交易印花税调整等业务2021年7月17日全网测试方案》(可在深交所会员业务专区、技术专栏及相关QQ群查阅)等相关技术文档做好准备,落实专人负责本次测试工作。

四、本次测试包括交易系统、结算系统、D-COM系统(不包括资金划拨业务)、B转H系统、易境通系统。

五、测试当日的所有数据仅为模拟测试数据,与实际业务无任何关系,不能作为任何交易、非交易、账户等业务的依据。请会员及相关单位做好向投资者的宣传提示工作。

六、测试完成后,各参测单位应在2021年7月17日15:00之前提交测试反馈表(见测试方案之附件)。会员单位、基金管理人、期货公司等交易参与者,请登录深交所“会员业务专区”首页底部“友情链接—在线调查表”栏目填写并提交反馈表(填报内容支持更新);行情服务商、结算参与机构等无法登录会员业务专区的参测单位,请通过互联网地址https://survey.szse.cn/v/tech填写反馈表(填报内容不支持更新,多次提交以最后一次为准)。

七、各参测单位测试前务必做好线上系统和数据环境的备份工作,测试完成后做好线上系统的变更稽核和数据环境的恢复工作,确保下一交易日(2021年7月19日)生产系统的正确运行。

八、测试完成后,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减免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相关技术系统正式上线。

资金代收代付业务、港股交易印花税调整相关技术系统暂不上线。

九、联系电话

测试联系电话:

深圳证券交易所:0755-82083510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0755-88666429

0755-21899968

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0755-83182222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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