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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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

2024-07-12 19: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3〕11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A-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A-05地块

宗地面积:

3820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雄心村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且≤1.05

建筑密度(%):

≤43%

绿地率(%):

≥28%

建筑限高(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高度):

≤18米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起始价:

54500万元

加价幅度:

人民币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保证金:

109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3月5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3月15日9时00分

备注:

1、本次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2、具体出让范围以浙江信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出具的XY22-278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3、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2]规划条件03025号)为准。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3、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须在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凭已签订的《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A-05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A-04地块绿化带及河岸驳坎代建合同》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3年3月5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13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17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926859  王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55876860  刘先生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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