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人:今日起,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小学,开始网络报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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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6 17: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二、招生计划及施教区

2019年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240人;施教区为睦州垟村、新民村、山根村、银山村、霞岙村、罗山村、舜岙村、京山村。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12年9月1日之前出生、持有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缓学申请材料的儿童。

四、招生办法与程序

根据“就近、免试、免费”入学原则,实行分批录取招生办法。各校原则上按照下列批次顺序招生,各中小学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

第一批: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录取的新居民子女;照顾对象的子女。

户籍在施教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具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视学位情况予以安排,如不能安排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第二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中泽雅镇户籍移民子女优先给予安排。

第三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非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第四批:居住在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安排到接纳新居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见附件3),其中父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两年以上或者由企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子女给予优先统筹安排。

学校招生程序:按第一至第四批顺序分批录取,当上一批次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录取下一批次的学生。若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采用电脑派位(摇号)或随机抽签的方式招生,额满为止。

根据《关于2019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温瓯新居民〔2019〕8号),鼓励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包括《温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新居民申请参与“积分入学”。

五、报名与录取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0日至5月30日,家长登录手机端“瓯海教育发布”公众微信号,选择“招生入学”进行报名;也可以登录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ohedu.net/),点击“招生管理系统”,在网上报名。家长可自行上网报名,若无上网条件的,可带齐相关资料,于5月29日至30日在现就读幼儿园指导下集中上网报名。

凡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如学校学额已满的有效申请及未按时报名申请的本区户籍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按时报名申请的非本区户籍学生,原则上不予安排学位。

(二)材料核验。材料核验分现场核验和网上核验两种形式。

以下四类对象(下称“四类”)需到现场核验:1.不动产权证为祖辈的对象(报读非施教区学校的);2.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对象;3.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4.要求统筹安排的拆迁户子女。6月2日至3日,家长持《2019年瓯海区初中(小学)新生报名表》、相关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指定地点(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地址:瓯海区中心区经九路2号)进行现场核验,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4。

除上述“四类”外的其他各类报名对象,在网上报名时直接拍照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网上核验,不需现场报送材料。

(三)录取告知或查询。

6月30日前,学校在学校公开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逐批次公示预录取结果(学生姓名信息),家长也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学校的微信公众号: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小学

六、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小学招生咨询电话:86683658 86683208

附件1

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象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及核验方式安排表

序号 招生对象 基本材料(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佐证材料(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材料核验方式 核验时间 学位安排 1 第一批(施教区对象) 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网上核验,不需提供) 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 1.现场核验时间:6月2日-3日;2.线上核验时间:适时或延时对接。6月17前完成审核工作。 报读学校 2 第二批对象 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如果是凭祖辈不动产权证作为入读凭据的,需提供祖辈产权人身份证) 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的自有住所须提供以下证明:1.说明报告;2.房屋土地证或者四份表。若提供的是房屋民间契约或转让协议书,同时要提供以下材料:(1)连续三年以上水费单;(2)连续三年以上电费单;(3)连续三年以上有线电视费或固定电话费缴纳发票;(4)村居或镇街提供的其他长期居住证明;(5)隔壁四邻证明;(6)提供父母及孩子在瓯海区无不动产证明。自有住所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缴纳凭证要求连续年限达3年及以上。(本材料需现场核验) 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祖辈产权和无法办理产权证的需现场核验 报读学校视学位情况予以安排入学,如不能安排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 第三批对象 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如果是凭祖辈不动产权证作为入读凭据的,需提供祖辈产权人身份证) 房产所在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4 第四批对象 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1.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领取《浙江省居住证》,并至报名时已在我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网上核验,不需提供);2.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已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底)(网上核验,不需提供)3.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提供父母一方经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拍照上传) 第四批对象不需要现场核验,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等拍照上传 居住证登记地所在镇街统筹安排 5 现役军人子女及消防优待对象子女 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军官证、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的工作函;所在消防部门政治部出具的工作函。 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现场核验 5月21-24日 优先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6 高层次人才子女和企业人才子女 《瓯海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申请表》;荣誉证书或证明文件。其中各类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区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的子女还需提供任职、学历、职称证书等材料。 根据公办学校承接能力,按照顾人才层次予以优先安排或统筹调配入读公办学校 7 积分入学对象 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申请程序及送审材料详见《关于2019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新居民管理所报名现场核验 5月10日前 指定学校 8 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 居留证 瓯海籍出境的对象 父母原籍户口证明、父母所在国(地)居留证、区侨办(区台办)出具的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公证材料、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现场核验 6月2-3日 享受户籍地适龄儿童入学同等待遇 非瓯海籍出境或监护人为第三层次的对象 监护人所在地统筹安排 9 拆迁户子女 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已安置对象 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书、房屋调拨单或经公证的认购定位单。 现场核验 报读学校 因房屋被征收(拆迁)造成到原施教区入学不便的未安置对象 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书(或凭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临时协议书及房屋已拆除材料),房屋租赁合同。 限定区域学校统筹安排

注:1.《自有住所说明报告》《自有住所隔壁四邻证明》《瓯海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申请表》《瓯海区拆迁户子女入学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到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表格下载。

2.现场核验对象需打印《2019年瓯海区初中(小学)新生报名表》及相关入学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验。地址: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中心区南单元经九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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