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南海区海洋捕捞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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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南海区海洋捕捞现状分析

2024-07-11 09: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南海渔业资源种类繁多,其种类多样性在中国乃至世界各海域中居于首位,形成了优良的捕捞渔场[1-3]。南海北部大陆架渔场是南海最主要的捕捞场所之一[4-5],其渔业资源状况对整个南海渔业的可持续开发至关重要。南海作为一个半封闭海域,海区内环境和生物资源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封闭性,资源量的多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海区初级生产力的大小,资源遭到破坏后很难从其他海域得到补充[6]。在南海区20世纪70年代底拖网的渔获物中,经济鱼类约占60%~70%;而在1997—1999年底拖网渔获中,经济种类仅占总渔获量的51%[7]。近年来,由于过度开发和海洋环境变化等因素,南海近海渔业资源严重衰退,呈现优质经济鱼类数量比例下降、种类组成小型化、低龄化、性成熟提早的严峻生物学表现[8]。因此有必要对南海区海洋捕捞历史发展和现状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期对我国南海区海洋渔业发展决策提供参考。

1 材料与方法

基于1979—2017年《中国渔业统计年鉴》[9]以及其他文章、书籍和学术报告等内容,综合研究我国南海区海洋捕捞渔船的数量、吨位、主机功率、渔获量、不同作业类型的产量和南海区渔业资源的总体状况,旨在分析1979—2017年我国南海区海洋捕捞发展趋势和现状,并对南海捕捞业面临的挑战进行讨论,在总体渔业政策一致性的背景下讨论如何应对这些挑战。目前在南海作业的我国渔船主要来自广东、广西和海南三省(区),也有来自福建、浙江和山东等地的渔船。其中福建、浙江和山东的渔船数量及渔获量较少,在数据分析中对此不作专门表述。

2 结果与分析 2.1 南海区海洋捕捞作业量及其变化

海洋捕捞作业量是指从事海洋捕捞作业生产的作业单位的数量,常用渔船数量和功率大小表示。海洋捕捞作业量不仅是衡量渔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统计量,也是评估渔业资源开发状态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数据,其准确统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1.1 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

1979年机动渔船的数量仅有7 416艘,总功率约47万kW,20世纪80年代急剧增长,到1991年机动渔船的数量为91 575艘,总功率约219.2万kW,与1979年相比,分别增长12.3倍和4.7倍;20世纪90年代初机动渔船数量增长放缓,1995年以后又恢复增长势头,到2000年南海区的机动渔船的数量已达84 673艘,总功率达326.5万kW;近年来,机动渔船数量有所下降,至2017年,机动渔船数量为70 622艘,但渔船功率仍处于较高水平,已达到386.6万kW,见图 1。

图 1(Fig. 1) 图 1 1979—2017年南海区捕捞机动渔船 Fig. 1 Trends in the number and total power ofmotorized fishing vessel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from 1979 to 2017

非机动渔船的发展有别于机动渔船。1982年非机动渔船数量达到顶峰,有36 016艘;之后非机动渔船数量开始呈下降趋势,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国家大力推行渔业机械化,非机动渔船逐年减少,至2017年,海洋捕捞非机动渔船数量仅为2 397艘,见图 2。

图 2(Fig. 2) 图 2 1979—2017年南海区非机动渔船数量和吨位变化趋势 Fig. 2 Trends in the number and tonnage of non- motorized fishing vessels in the South China Seafrom 1979 to 2017 2.1.2 渔船捕捞能力的变化

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在新中国成立后持续增长,改革开放后渔业经营开始向私有化发展,私人小型渔船迅速增加,在20世纪80年代初南海区出现了捕捞渔船小型化的现象,机动渔船平均单船功率由1979年的63.4 kW下降到1986年的21.5 kW(图 3)。虽然1986年之后,机动渔船的平均功率总体呈增大趋势,但2017年机动渔船的平均单船功率仅为54.7 kW。非机动渔船的平均吨位也逐步减小,趋向小型化。从渔船总体规模看,从1979年到1991年南海区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数量逐渐增长达到顶峰,之后虽有起伏,但总体呈下降趋势,至2017年,机动渔船数量基本上得到控制,但渔船功率几乎只增不减;1979—2017年南海区海洋捕捞非机动渔船数量逐渐减少,已稳定在2 000~3 000艘。南海区海洋捕捞渔船的主要构成实现了从非机动渔船向机动渔船的转变,捕捞方式也更加多样化。全国范围内的“双控”制度逐渐得到落实,但由于已纳入管理的渔船会存在主机铭牌标注功率小于实际功率的问题,以及其他违反“双控”管理的情形[10],实际渔船规模可能会大于统计数据。

图 3(Fig. 3) 图 3 1979—2017年南海区海洋捕捞 Fig. 3 The change of single-ship power of marine motorized fishing vessels in South China Sea from 1979 to 2017 2.2 海洋捕捞作业结构与分布格局

南海复杂的生态系统和丰富的渔业资源决定了渔业作业类型多样。拖网、刺网、围网和钓具依次为南海北部捕捞作业的主要渔具类型。在南海区作业渔船中,除少部分大功率底拖网及刺、钓渔船有能力到南海北部外海及南海中南部作业外,绝大部分作业渔船集中分布在南海北部浅海及近海[11]。拖网是我国海洋捕捞中使用最广、数量最多的渔具,特别是双船底拖网各海区普遍使用[12]。底拖网一向是南海北部的主要渔具,2017年南海区共有机动拖网渔船8 445艘,平均单船功率177.8 kW。长期以来,底拖网渔船主要在浅海及近海作业,1980年之后才有部分大功率渔船到水深100~200 m的外海和南沙西南部海域作业。虾拖网也属于底拖网类型,其作业渔场集中在水深40 m以浅的河口和沿岸水域;刺网是沿海的重要作业类型,2017年南海区机动刺网渔船数量达45 770艘,占64.8%,平均单船功率仅31 kW。小舢板一般在港湾内及近岸浅海作业;主机功率在88.2 kW以下的小机船,主要分布于60 m以浅的近海区;部分主机功率在110~220 kW的大机船,主要分布于100 m以深的外海区和南沙、西沙海域。围网主要分布于浅海及近海区,以捕捞蓝圆鲹等中上层鱼类为主;钓具的分布较为广泛,沿岸港湾及水深20~80 m的浅、近海区均有分布,目前已发展到台湾浅滩、南沙、西沙、东沙等渔场作业,作业的水深已超过120 m;2017年机动围网渔船(包括罩网)5 302艘,占7.8%,平均单船功率为102.6 kW;钓业的作业渔场较为分散,机动钓业渔船4 939艘,占7.3%。其他渔具类型渔船主要分布在沿海或岸边,共6 166艘,占9.1%。

2.3 海洋捕捞产量 2.3.1 海洋捕捞产量及其历史变化

根据调查研究[4],南海区在1977年的海洋捕捞产量达到了83万t,1977年之后由于沿海水域捕捞过度,产量又有所下降,到1979年时只有47.6万t。1982年以后由于开发利用了近海和外海的渔业资源,同时,由于私人小型渔船的大量增加,开发了一些以前尚未充分利用的小宗渔业资源,捕捞产量又持续增长。2006年南海区的产量达到382.8万t,虽然近年产量均不及2006年的产量峰值,但仍维持较高的捕捞量,见图 4。

图 4(Fig. 4) 图 4 1979—2017年南海区海洋捕捞产量 Fig. 4 Marine fishing production in the South China Sea from 1979 to 2017 2.3.2 各种作业类的产量

拖网、围网、刺网和钓业是南海海洋捕捞作业的主要方式。在南海海洋捕捞业中,拖网、围网、刺网和钓业的捕捞产量约占海洋捕捞产量的93%,1979—2017年4种渔具的产量比例有所变化(图 5),其中2005年南海区海洋捕捞主要渔具渔获量数据在年鉴中缺失。拖网渔业主要捕获底层鱼类,1980年的产量为37万t,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拖网产量呈上升趋势,至1999年产量181万t左右,随后下降到2016年的130.2万t,底拖网的产量占总产量的比例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从1980年的68%左右下降到2017年的41%。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围网产量较低,之后随着大型灯光围网的试验成功,产量逐年大幅度上升,1979年产量的比例占到6%。围网渔业的产量在1980—1986年,基本上维持在6.0万~8.5万t的水平,1987年以后产量呈上升的趋势,到1998年达到44万t之后产量有所下降,2016年围网渔业的产量已达到51.7万t,占总产量的15%,但在2017年产量和占比均有所下降。刺网的产量在2017年之前一直呈上升的趋势,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小型渔船的大量增加及作业结构调整的实施,刺网产量的比例逐年增加,从1980年的5.3万t上升到2016年的121.5万t,刺网产量占总产量的比例从1980年的9.7%上升到2016年的38%,2017年刺网产量和占比均有所下降。钓业的作业渔场较为分散,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中期产量一直呈上升趋势,1978年的产量只占总产量的0.7%,1994年的产量比例占到7.3%,占总产量的比例也呈上升的趋势,近年来维持在6%~7%的水平。其他杂渔具的产量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2000年达到35.3万t的水平,占总产量的比例由1980的6.3%上升到2000年10.4%,目前维持在22万~23万t,比例为7%左右。

图 5(Fig. 5) 图 5 1979—2017南海区海洋捕捞主要渔具渔获量比例 Fig. 5 Proportion of catches of major fishing gears for marine fishing in the three province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of 1979-2017 3 南海区海洋捕捞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捕捞生产数据统计存在缺陷

捕捞生产数据统计是现代渔业管理决策的基础,也是海洋渔业监督执法的重要工具[13]。没有可靠的统计数据,就不可能进行科学的决策和有效的监督管理,并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14]。从南海区海洋捕捞产量看,自1979年逐渐上升,在2006年达到顶峰。不过在改革开放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渔业生产由集体经营转变为个体经营,产品由水产收购站收购改变为自由上市贩卖,没有统一的调查统计规范和统计方法,使得中国渔业产量统计存在不同程度的失真[15],因此这个时期的产量统计可能具有误导性。此外,我国对填写海洋捕捞日志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仅限于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而没有覆盖全部捕捞渔船。在此现实条件下,捕捞统计数据只能依靠行政逐级报表统计,无法实现在渔获物上岸环节及时对捕捞产量进行全面、系统的统计和对上报数据的核实,即使渔民填写了捕捞日志,也只能依靠海上随机性检查进行核实,而在沿海各省推行的电子捕捞日志系统,在法律上也不具有强制性。这必然导致捕捞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16],并早已引起国内外质疑[17]。南海区海洋渔获物自由上岸、自由销售、缺乏统计监管的现象,既导致现有的统计数据无法有效支撑渔业资源可捕量的评估,也导致以年鉴数据为基础的渔获量分配缺乏依据。

3.2 渔业资源可持续面临巨大挑战

就南海区捕捞渔船而言,“双控”渔船数量上升势头得到控制,近年来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渔船总功率却总体呈上升趋势。自2002年以来,南海区机动捕捞渔船总吨位增长了45%,总功率增长了13.7%,渔船功率仍处于较高水平,这也抵消了减船措施带来的效果,捕捞努力量未得到有效控制。南海区渔船的主要作业范围在南海北部,而在南海北部的捕捞作业历来主要集中在沿海。据相关调查,南海北部浅海区在20世纪70年代前后就已经出现捕捞过度的征兆[7]。20世纪70年代以来虽然先后开发利用了近海及外海渔业资源,但捕捞作业的分布格局并没有明显变化。20世纪80年代初新增的渔船吨位小,只能在浅海作业,使早已濒临衰竭的沿海渔业资源进一步受到破坏,目前南海北部沿海地区的绝大部分渔船仍主要集中在水深100米以内的浅海及近海作业。据张魁等[18]在2017年的评估,南海区渔业资源最大可持续产量为308.6万t,总可捕量为246.9万t~277.8万t,而近5年南海区的捕捞作业量约在340万t~380万t,加之我国其他沿海省(区)和越南在南海的捕捞,使南海区尤其是南海北部海域承受的捕捞压力陡增。

3.3 捕捞作业结构不合理

拖网和刺网对渔业资源破坏力大的渔具在我国南海海域捕捞生产中占主导地位。拖网具有作业范围广、捕捞对象多、捕捞效率高的特点,但对渔业资源的破坏性极大。刺网的选择性较强,但过度发展对渔业资源也会造成严重损害。此外,由于灯光罩网大幅降低了人工成本且适应了南海北部鱼群分散小型化的资源现状,可捕对象和作业渔场明显广于灯光围网,大量非灯光罩网小型渔船改造为灯光罩网渔船,成为导致近岸渔业资源量大幅低于南海整个海域的平均资源量的因素之一[19]。在南海区捕捞渔船的构成上,小型渔船占据主要地位。2017年南海三省(区)机动渔船的平均单船功率仅54.7 kW,44.1 kW以下海洋捕捞机动渔船占77.5%。渔船的小型化决定了只能在近海进行作业,海上作业时间短,大部分都是自主生产,组织化程度不高,这也导致对其的监督和管理十分困难和复杂,也牵涉高额的人力、物力和行政成本。

4 优化南海区海洋捕捞的建议 4.1 依托渔港建立健全渔获物统计体系

建立有效的渔获物统计与核查体系是实施捕捞限额制度的关键。渔港可在渔获物统计与核查中发挥重要作用。渔港是渔船停泊的集中区域,不仅应提供鱼类可以卸载、搬运、销售的设施,还能成为渔业管理的根据地。将渔港作为一个依托点实施对捕捞生产行为的管理,不仅有助于渔获物上岸检查和管理,还能有效减轻海上渔业执法的压力。为保障捕捞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应依托渔港做到:建立健全渔获物定点上岸制度,限定渔船自行携带渔获物上岸地点;重建渔获物统计报告体系,改进现有捕捞日志制度,推广电子捕捞日志,并将范围扩大到所有海洋捕捞渔船;建立渔获物上岸前的提前上报制度,渔政管理部门加强在港口对渔获物上岸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核实渔船上报的渔获物信息,对捕捞生产渔船自行携带渔获物上岸进行限制性、规范化管理。如果建立从渔获物上岸开始就介入市场的干预机制,包括渔获物标签、网络交易平台建设、上岸检查与市场检查的协调等相关环节,毫无疑问将会是提升渔业管理水平的一大步。

4.2 压减近海捕捞能力,稳定外海渔业

南海近岸是传统捕捞开发区,改革开放后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渔船增多,导致渔业资源衰退严重。目前在南海区,对渔业资源破坏力较大的拖网和刺网产量超过70%,灯光罩网作业渔船数量和产量也在不断增长。南海海域辽阔,从养护的思路出发,应继续压减近海捕捞能力,适当减少近海拖网、刺网和大功率罩网作业渔船数量,减轻南海近海渔业资源压力。鉴于小型渔船规模庞大,并且对近海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的重大影响,在今后一段时期应持续将控制、缩减小型渔船的数量作为实施“双控”管理制度的关键目标。稳定外海渔业,以“保量提质,规范发展”为目标,调整外海渔业结构,建设外海渔业综合服务保障基地,建设内容包括:渔用码头和避风港,配备油水等后勤物资补给、水产品储藏、应急救助、船机维修、通信指挥、医疗保障等设施,通过综合服务保障基地建设对外海渔业生产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建设完备的水产品冷链物流和鲜活品运输服务体系,降低捕捞生产、运输成本,以提高外海渔业效益。

4.3 加强科学调查研究,优化捕捞作业格局

目前南海海域尚未有针对渔业资源系统全面、综合性的调查研究体系,对南海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变化仍缺乏科学全面的了解。确定海洋渔业可捕量是对渔业进行可持续利用的前提和关键,应不断健全南海渔业资源调查评估制度,建立起以实现生物资源长期持续开发利用为目标的资源变动监测调查体系,以此制订合理的捕捞发展规划,为南海捕捞生产结构和空间布局的优化调整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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