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清明祭英烈”扫墓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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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团组织: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相传,更加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清明节到来之际,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清明祭英烈”扫墓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1日—4月7日 二、活动地点 东湖公园英雄山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生,青年教师 四、组织单位 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 五、具体要求 1.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本次活动须广泛发动青年师生积极参与,突出思想教育内涵。要求各团总支书记或辅导员带队参加,校、院两级青马学员、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参加,同时鼓励青年党员师生带头参加。 2.大力宣传,积极响应。活动期间,各学院(部)须紧密围绕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的主题,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全校唱响“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的昂扬旋律。活动结束当天,请各单位将活动总结(含通讯稿和照片)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宣传部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将活新闻稿上传至团委网。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按所分配的名额(附件1)自行分配团员、院青马、入党积极分子及学生党员参加扫墓的比例; 2.各单位组织活动时须带院旗、团旗; 3.参加教师须着装得体,参加学生须穿校服,并佩戴团员徽章(党员佩戴党员徽章); 4.参加教师及学生需备好口罩、间隔一定距离; 5.活动过程中请注意安全、遵守纪律、爱护环境,态度庄严肃穆,不能大声喧哗,听从各单位带队师生统一安排; 6.扫墓活动可结合重温入团誓词、情景式微团课(讲授党史)等方式开展; 7.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负责人联系方式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8.每组的牵头单位负责对接相关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邓雅婷13077521333 区健婷15992182532 李慧琳18029660951 刘志聪13217635102 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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