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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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梨花开遍正清明。清明节是祭奠逝者、缅怀先人的重要传统节日。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保护好大自然,减少环境污染,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蓟州区民政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祭扫。 自觉摒弃祭扫陋习,不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钱、焚香祭祀,不生产销售、不购买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通过传承逝者精神力量来缅怀先人,让清明祭扫成为缅怀先辈、传递亲情、传承优良家风家训的重要载体。 二、绿色祭扫。 祭扫重在心意而不拘泥于形式。倡导采用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撰写悼文、颂读祭文、踏青遥寄等低碳环保形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自觉做到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生活环境。 三、节俭祭扫。 树立节俭意识,从俭祭扫、理性祭扫,以节俭的方式缅怀先人,让逝者安息。倡导厚养薄葬,对在世老人多尽孝心、多给关爱。 四、安全祭扫。 倡导错峰祭扫,避开周末和清明假期祭扫高峰,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和参与祭扫人数。遵守殡葬服务场所安全规定,严防拥堵踩踏。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以及森林防火相关要求,严禁在山区烧纸祭扫,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共同营造安全祭扫环境。五、示范引领。 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厉行节约,劝阻不文明祭扫行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弘扬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尚,共同守护蓟州大地绿水青山。 蓟州区民政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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