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学姐”事件持续发酵,谁有权让他人“社会性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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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学姐”事件持续发酵,谁有权让他人“社会性死亡”?

2024-07-05 14: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清华学姐”事件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了。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相关话题上了好几个热搜。

梳理相关信息后,笔者发现,该事件缘起一桩校园内的“咸猪手纠纷”,而且早在上热搜前的两天,当事双方就已经妥善处理完毕了。

缘何一个小小的误会最后一路劈荆斩棘成为网络关注热点,那还得从学姐网曝学弟说起。大致经过就是,清华美术学院一位学姐公开指控学弟性骚扰,借书包掩护在食堂“摸了她的屁股”。

网传事发时,这位学弟被学姐要求提供身份证件,并表示可以调取监控来证明清白。但在真相尚未水落石出之时,学姐曝光了该学弟的信息,并扬言要让他在朋友圈“社死”。

显然,这位学姐是经常上网的人,网络用语运用得非常熟练。“社死”,即社会性死亡,是最近非常热门的一个网络语言,大意为在公众面前出丑,已经丢脸到没脸见人,只想地上有条缝能钻进去的程度。和另外一个网络语“公开处刑”的含义比较接近。

随后,该事件火速“出圈”,在互联网上引发广泛传播,不少网友对涉事“学弟”表示谴责。

但和很多网络热点事件一样,剧情很快反转。

查询监控后,学姐发现不存在所谓“学弟咸猪手”行为。但她的朋友圈已经被截图发到了豆瓣、知乎和微博等网络平台,#清华学姐#的标签由此成为热搜第一。

而底下的讨论已经是一地鸡毛,早就脱离了事实,热搜成了网友发表各种意见的展示牌。就这样,轮到学姐“社会性死亡”了——她的名字、院系、照片全部被公开。

如今,该事件仍在发酵。

文 | 晨沐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新民周刊”(id:xinminzhoukan),原文首发于2020年11月23日,原标题为《“清华学姐”事件持续发酵,谁有权让他人“社会性死亡”?》,不代表瞭望智库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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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枪响之后,没有赢家”,伤害与被伤害,有时候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伤害他人,有时候也意味着在毁灭自己。

现在网上有人攻击学姐的长相,有人攻击她的院系,甚至还有人,将此事上升到了群体和性别,觉得“女生们都神经兮兮的,男人一靠近就觉得对方有企图”。

学姐如今的遭遇或许不值得同情,因为确实有错在先——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认定对方犯罪,在没有经过法律处理的情况下,在朋友圈公开个人信息和行为。不管是否存在主观恶意,造成的结果就是舆论判了学弟“死刑”,让其在熟人圈、舆论中遭受巨大的道德压力。

但有一说一,当通过监控得知事情原委后,学姐发了朋友圈对自己的行为及造成的影响表示“非常抱歉和惭愧”。

同时,她也通过辅导员向男生道歉,还在清华校内论坛的树洞上发了长文。

只不过,事情已经发展到远远超过她所能控制的范围。笔者不禁要问,当初要学弟“社会性死亡”的真的只有学姐吗?

有报道称,有“同校学生”补充说,当时这名学姐只公开了学弟的名字,学弟的信息和照片是网络论坛中的其他人“人肉出来的”。

而知乎上那个匿名用户假装当事男生写下的所谓自述,更是在整个事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有人说,学姐活该遭受网暴。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学姐只是公布了学弟的一部分信息就可以将其置之死地?

试想一下,当初打着正义的幌子讨伐学弟的那一群人,和现在同样打着正义的幌子暴力学姐的那群人,很有可能就是同一批人,毕竟现在似乎越来越流行这种网络定罪,社会性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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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社会性死亡,清华学姐事件不免让人联想起不久前微博爆出的“罗冠军事件”。

今年8月,事件中的女方梁颖,用微博ID“加油吧Vicky”发长文,讲述自己被男友罗冠军强奸。

“社会性死亡”这个词,正是因为这件事被大众熟知。女方梁颖公布了罗冠军的身份证照片、工作场所、籍贯、职业等等信息。当事人罗冠军很快遭到各种骚扰,根本无法正常生活。

但没过多久,事件出现180°大反转,女方梁颖承认发出的内容都是假的。律师声明和警方不予立案的通知也很快被公布。

原来梁颖用微博把网友耍得团团转。随后,罗冠军表示与梁颖和解,“罗冠军事件”就此打住。

如今,罗冠军将电影《狩猎》的海报设置为其微博主页的置顶内容。这部于2012年5月20日在戛纳电影节公映的电影讲述了一个中年男子被一则莫须有的性侵指控毁掉生活的故事。

电影《狩猎》中,男主角卢卡斯被指控性侵女童后,成为了整个小镇排挤和压迫的对象。罗冠军将这部电影的海报设为其微博的置顶。

豆瓣上,关于这部电影,有一条热评是这样写的:“很多情况下,真相是什么对围观者并不重要,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支点,让自己站在虚妄的道德制高点上,得意一时是一时,反正过几天他们就会遗忘,任由真相被新的猎奇淹没。”

而在梁颖的那条道歉声明下,热度最高的一条评论则是:“你是真的欺骗了大家,你让那些维权的女孩子怎么办?”

的确,女性维权本就是一条艰难之路,而这次的反转事件,无疑会增加女性维权的信誉成本。

同样的担忧也适用于此次的“清华学姐”事件,笔者必须强调的是,学姐的错不在于“误会学弟”,也不在于当场发声。只希望这件事不要误导女孩们,如果觉得自己遭遇了骚扰或者侵害,一定要大胆开口,因为你只是在合理地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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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

日前,《半月谈》就曾发文指出,在网络发达的今天,遭遇不端后诉诸网络成为不少人维权的常态选择,通过网络的低成本曝光和高效率传播,达到引起关注和震慑对方的效果。网络曝光在某种程度上便捷了维权流程,同时也可能像事件中被公开信息的男生一样,造成“误伤”。受到情绪和立场影响的信息发布者,缺乏甄别能力的网友,或是别有用心者的推波助澜,都会导致片面信息甚至不实信息在网络平台被无限放大,给当事人带来难以估量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类似上述事件中带有“公开处刑”意味的个人信息曝光,如同遭到限制的人肉搜索一样,应该得到有效遏制。

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作为舆论发酵场地的网络平台,有必要在技术监管层面及时介入,控制带有个人身份照片的信息传播,保护公民基本权利,防止事件未明之前舆情被引导发酵。

文章总结称,此次闹剧的上演也为普通公众敲响了警钟:尊重他人信息,明确事实,慎用网络维权武器,既是尊重他人也是保护自己。动辄威胁让对方“社会性死亡”,小心越过法律界限,害人害己!

而笔者最后想说,一个靠谱的摄像头,胜过万千网友的评论,感谢监控!

延伸阅读

“社会性死亡”是什么意思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全媒派”(id:quanmeipai),原文首发于2020年9月17日,原标题为《社会性死亡:一群人的社交货币,另一群人的社交自闭》,不代表瞭望智库观点。

你是否经常听到一个词,叫“社会性死亡”?

如果在微博上搜索它,绝大多数网友会获得三种信息:

一种是9月初罗冠军与梁颖纠纷案的话题集合,因为前者在回应中的一句“已经社会性死亡”,这个原本比较小众的词在热搜榜上挂了半天;

一种是广大网友对自己刚刚经历的社会性死亡事件的分享,一般都是当事人觉得十分尴尬,但旁观者又觉得十分喜感的事情;

还有一种,是不明所以的吃瓜群众发出的阵阵疑惑:“社会性死亡是什么意思?你们到底在说什么?”

社会性死亡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它会受到年轻人的争相模仿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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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传播中,社会性死亡的词义演化

作为网络上流行的热词,“社会性死亡”并非像其它一些热词那样诞生于网友们偶然间的戏谑或天才迸发,它有确切的出处。

美国作家托马斯·林奇在《殡葬人手记》中对这个词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在作者看来,人的死亡分为三个阶段:听诊器和脑电波仪器测量出的,叫做“肌体死亡”;神经末梢和体内分子活动的停止,叫做“代谢死亡”;而亲友和邻居所共同知晓的死亡,叫做“社会性死亡”。只有当一个人经历了“社会性死亡”,他才是真正历经了死亡的全过程。

在人的一般认识中,前两个阶段已经是死亡的全部,而第三个阶段的出现,无疑将人的最终死亡向后延长了更多时间。哲学家鲍德里亚也秉持类似观点,在他的《象征交换与死亡》中,他认为死亡的实际时间因为人的社会性而被一再延长。

如果基于这种观点,当然可以将死亡理解为一种长期持续的过程,而非肉身的消灭。就像《寻梦环游记》中所展现的那样,一个人在这个世界死去后并不会马上消失,而是会继续存在于另一个亡灵世界中,直到这个世界中再没有人记得他,他才会最终消失。

可以说,早期“社会性死亡”这一概念的提出,为人们重新审视死亡这样一个冷冰冰的事件提供了新的角度。

不过,信息的传播往往会造成信息的演变和分化,其本质上是一个对信息再加工的过程。这一过程伴随着信息的部分流失、瓦解和重塑。大众媒介中流行的词汇,大多难逃这个结果,持续被赋予外延性的解释功能。

今时的社会性死亡,和彼时已经大相径庭。它依然可以是非常严肃的,代表的是折腾到一地鸡毛后的社交自闭,代表的是某人在社会关系意义上的“失联”。

同时,它也可以是调侃意味十足的。比如,在聚集了22万具“尸体”的豆瓣“社会性死亡”小组的简介里,是这么描述这个网络流行词的:其含义多为在公众面前出丑的意思,已经丢脸到没脸见人,只想地上有条缝能钻进去的程度。与“公开处刑”意思相近。

图片来源:豆瓣截图

赛博空间里的社会性死亡,被给予了一种充满传播力和感染力的隐喻义,使得原本的哲学词条变成了网友用以自嘲和调侃他人的社交货币,分享你刚遭遇的社会性死亡经历,往往就能引起话题、获得关注。

活跃于豆瓣“社会性死亡”小组上的22万人,每天浏览、评论、分享着各种尴尬糗事,以此获得了与狭义上的社会性死亡截然不同的趣味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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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自嘲的深层内涵

互联网有一种“降维”的能量,它能够将毫不搭界的词语与某种含义结合起来,比如“蓝瘦香菇”“潜水”等等;也可以将原本艰涩的用语变为网络热词,就像今天的“社会性死亡”。

如果说戏谑性是令社会性死亡具备网络传播特质的一把钥匙,那么基于自嘲、展现狂欢的深层内涵便成为了其风靡特定年轻人圈子的核心要素。

自嘲的载体是语言,特点是幽默,方式是自言自语或与人沟通甚至是书面表达,效果在于打破僵局、巧妙应付尴尬抑或有目的地通过宣泄而获得慰藉。

有学者认为,自嘲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交际工具。特别是在众声喧哗的网络空间中,当以匿名化、情绪化、圈子化等为特征的网民在社交媒体聚合起来后,如何吸引别人进而获得关注?自嘲显然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

自嘲的理论可以溯源自古希腊时期便萌发的乖讹论。这是一种通过不和谐来达到幽默效果的心理研究理论。

在某种特定语境中,自嘲者通过突出自身不和谐的一面来产生幽默的效果:他们或有意无意间借助夸大或缩小自己的话语使得听众感到其经历与日常经验和审美观念等相违背;或将自己做的一件普通事放在“显微镜”下放大来突出其荒谬性;或用一种超出正常语言习惯的话语与听众的思维产生冲突,使听众进入一种“语言圈套”进而产生兴趣。

流行中的社会性死亡事件就是一种“乖讹”。以热衷于分享社会性死亡故事的人为例,他们将自己在生活中发生的或看到的糗事分享到网上,以一种荒谬、反常规的戏剧性吸引网友的关注,正是起到了“语言圈套”的作用。

其实很多时候,这些事情的糟糕程度远远谈不上社会性死亡,但它们很好地发挥了社交货币的作用,在提供谈资的同时,购买到了归属感、认同感和联系感。

与自嘲相呼应,社会性死亡也体现了一种在网络环境下的群体狂欢特征。巴赫金在探讨狂欢时曾经提出了其会产生的三个衍生物,分别是文学作品、广场活动和流行语。而在这三个衍生物之中,流行语与网络的关联相对来说最为紧密。

而在以流行语为工具建构的虚拟交流场景中,网民将狂欢的本质和特征发展到了极致:在网络空间中,巴赫金所预设的“两种世界、两种生活”天然存在,而对于现实世界、生活的颠倒则成为了网络生活的主要议题。现实社会中的所谓地位、身份、职业、阶级、门第、年龄甚至性别都成为了可以打破推到重来的变量;通过不拘形式、不守常规的狂欢式语言来实现易位、换装、身份转换……

在巴赫金看来,正是这些语言,也就是流行语,建构起了对现实世界的反叛,进而达到狂欢的感受。

例如,在豆瓣“社会性死亡”小组中,成员自称为“尸体”,这本身就是一种颠覆,因为这个语境里的”死亡“已经丧失了生物学意义。

而且,个人的身份、职业、性别、年龄都可能是虚拟的,甚至导致其社会性死亡的事件也有可能是虚构的。但是无论真假,这一切恰好构成了狂欢所需要的基本要素。

至此,可以发现,作为流行语的社会性死亡在网络走红,是一种通过嬉笑怒骂实现朴素狂欢的过程。而同样不难看出的是,在其背后隐匿的也是一种渴望被人看到的曝光需求。这样的社会性死亡案例展示,实质上是为了更好地融入网络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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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社交自闭的社会性死亡

与新近流行中的社会性死亡相比,相对“原始”的社会性死亡,则增添了更多现实况味。

举个例子,一个男生因为误入女厕所而导致的社会性死亡和一个男生因为在女厕所偷窥被抓而导致的社会性死亡,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对于前一种情况,当事人大可像部分网友一样,把它当作尴尬而富有喜感的谈资分享出来;但对于后一种情况,“死亡”的气息会更加凝重,当事人真的有可能会被周围的社会排斥、切割。

后一种社会性死亡,无论是活该自找的还是被外界强加的,背后关联的不再是自嘲,而是自闭,其也更接近这个词本身的字面意思。罗冠军、“林有有”,或更早一些的“张东升”,不管是真人还是影视作品里的角色,都可能在舆论的发酵中经历这种状态。

互联网的放大镜效应让这种严肃的社会性死亡成为更容易发生的现实。根据“约哈瑞窗口”理论,人际传播的信息流动中存在一个隐藏区域,指“你知道而他人不知道的内容”,也即“你向他人隐瞒的部分”。遭遇社会性死亡的人,多为在信息传播交互中将那些不可为外人所知的隐藏区暴露的人。

当然,这些不可为外人所知的秘密,除了自己主动藏匿的,也可能是被外人以造谣等方式强行捆绑的。

因此,能够引发社交自闭的社会性死亡,往往以充满争议的事件或经历作为背景。它不再能够单纯用传播学来解释,不再是一种病毒式的模仿、文字游戏或信息加工,而需要往心理学、社会学和传播学的交叉领域寻找答案。

清人李汝珍在《镜花缘》中虚构了一个被称为“两面国”的地方,那里的人们都长着两幅面孔,一张慈眉善目,一张青面獠牙。而这两幅面孔就好像社会性死亡的两面:一面是能结交同好,帮助社交,获得快乐;另一面则意味着与外界社会关系网络、信息传播的断联。

小说中的角色因为在“两面国”久居,自己最终也变成了两面人。面对社会性死亡的两面性,网友或许可厘清其中的不同之处,让严肃的就归严肃,幽默的就归幽默。

参考链接:

1.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77061392719074838&wfr=spider&for=pc

2.https://www.sohu.com/a/225430938_114751

3.https://baike.baidu.com/tashuo/browse/content?id=375a76c4d12673b9f0b9d165&lemmaId=22828245&fromLemmaModule=pcBottom

4. https://new.qq.com/omn/20200905/20200905A0607T00.html?pc

5. 李春分、涂靖:《论自嘲的产生机制和表达方式》,《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

6. 苗宝宝:《狂欢与对话:论我国新世纪的自嘲现象》,青岛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6月。

原标题:《制造“社会性死亡”的,只有学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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