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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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9 16: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选用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产品!

    请您务必在拆箱后首先核对装箱单内容是否与包装货品相符,如有疑问请立即与您的经销商核实解决。同时,请您与您购买处的经销商一起核对随后的“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电脑三包凭证”并将空白栏填写完整,并将您的“购机发票”妥善保管,以保障您的权益。由于填写的不清楚、不完整或出现涂改现象将影响甚至阻碍对您的三包服务。

此“三包凭证”与您的“购机发票”一并成为您享受三包服务之唯一凭证,请您妥善保管,遗失恕不补发。

并请你仔细查阅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电脑售后标准服务承诺及相关条例及保修的相关注意事项。

如果经销商根据您的要求更改了电脑配置,请您与经销商共同填写本三包凭证第六章节的《经销商更改配置说明》,并对此说明确认及妥善保管。 如果经销商为您提供除了“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电脑售后服务承诺”之外的服务,请您与经销商共同填写本三包凭证第七章节的“经销商增加服务承诺说明”,并对此证明确认及妥善保管。 1.1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电脑三包凭证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产品序列号:                         生产单位:                             产地:                              出厂日期:                            

经销商信息:

销售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编:                              销售日期:                            安装调试日期:                       发票号码:                            经销商印章(须覆盖以上栏目):                                            

消费者信息:

消费者名称:                         单位:                               消费者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消费者Email:                   1.2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电脑三包承诺

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全面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为“三包规定”)中规定的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一体机)微型机)“三包”规定条款,细则如下:

1.自您(本机消费者,下同)购买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之日(以本机有效正式购货发票的购货日期为准)起7日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电脑出现“三包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内微型计算机(一体机)微型机类目中所列性能故障,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您可以选择整机的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如您选择整机退货,经销商将按照购买价格(以本机有效正式购货发票的购货价格为准)一次性退清货款。 2.自您购买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之日(以本机有效正式购货发票的购货日期为准)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电脑出现“三包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内微型计算机(一体机)微型机类目中所列性能故障,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您可以选择整机的换货或修理。如您选择整机更换,经销商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3.自您购买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之日(以本机有效正式购货发票的购货日期为准)起一年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出现“三包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内微型计算机(一体机)微型机类目中所列性能故障,且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您可以选择整机更换或故障部件维修。如您选择整机更换,凭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认证的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电脑维修服务机构提供的修理记录,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4. 随机促销产品(如USB硬盘、PCMCIA扩展卡等)以及独立销售的微型计算机(一体机)配件的三包政策,请参考促销产品和独立销售配件对应的三包凭证。 5. 不能享受“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的情况详见以下; 以下情况不属于“三包”范围,您可以选择有偿服务:   本产品整机或部件已经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不按《产品说明书》或《服务手册》的内容使用、维护、保管而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在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本部授权、认证的微型计算机(一体机)维修服务机构之外进行过维修,拆换及改造。 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和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产品的标贴、产品编号损坏且无法有效证明本产品身份的。 使用盗版软件、未经相关领域测试认证机构认证及公开发行的第三方软件及病毒而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因使用非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另部件导致的机器故障或损坏。 由于进水、受潮、摔落、碰撞、输入不合适的电压、不正确插拔、运输问题或其他不可抗力及其他外界因素而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产品的外壳正常使用中的磨损、裂缝、划痕、掉漆。 特价/降价方式销售的标注处理品的产品。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法定“三包”义务的限度、原则和范围具体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

1.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售后标准服务承诺及相关条例 1. 部件保修列表说明如下: 类型 部 件 说 明 免费保修期限 服务方式 主要部件 主板及固化在主板上不可与主板分割的部件、CPU、内存、硬盘驱动器、电源适配器 两年 一年上门服务 整机 LCD显示屏、散热器、无线网卡、独立显卡、整机内部其它电气部件(不含随机资料、光盘介质、软盘介质) 一年 一年上门服务 外设 随机配备的清华同方品牌外接设备,如键盘、鼠标等 一年 一年上门服务 软件 随机软件 如随机配备清华同方品牌光盘介质、软盘介质等 三个月 送修 预装软件 出厂时已经预先装载入微型计算机(一体机)中的软件 一年 送修

    备注:软件的免费保修仅限于免费恢复到整机出厂预装状态,不另含调试服务。

2. 上述免费保修、服务仅限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本部原厂配置部件,由经销商配置的部件出现故障时,请与经销商联系解决。 3. “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三包凭证”以及您的“购机发票”一并成为您“三包”服务的唯一凭证。请您妥善保存好“三包凭证”及附带的“购机发票”。并请您在接受技术支持或维修服务时出示“三包凭证”。 4. 距出厂日后两个月内仍未办理“三包凭证”或距出厂日后两个月外未再进行生产检测合格后销售的产品(生产日期出现变更)将被视为特价的处理产品,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授权维修服务机构将按照出厂日期执行免费保修服务。 5. 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实行全国联保。购机1年内主要部件、整机部件、外设部件提供一年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认证的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维修服务机构(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授权维修服务机构查询网址:http://www.tongfangpc.com服务与支持页面查询或拨打同方售后服务电话4006105888咨询 )获得维修支持服务。

当地有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认证的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维修服务机构的,所在地为省、直辖级城市的产品维修服务一般实行七天内修复,所在地为地市级城市的产品维修服务一般实行十五天内修复。

6. 特别说明: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问题复杂以及其它意外因素导致同方无法按照上述承诺进行修复的,由同方认证的维修服务机构主动和用户协商解决。 7.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或维修微型计算机(一体机)产品时造成的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数据丢失等状况,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8. 在免费保修期限边缘,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本部客户服务中心没有得到用户的关于产品的缺点或故障的书面通知且没有及时送修以致延误维修超出免费保修期,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将不能负责。 9. 本保修条款范围内的产品及其部件,经同方认证服务机构维修后在本保修条款承诺的期限内继续享有所承诺的服务;维修部件如自修复之日起距本保修条款承诺的服务期限结束不足三个月的,该部件的服务期限将延长至自修复之日起三个月止(仅适用免费保修期在一年(含)以上的部件)。届时,请您出具有效的维修记录。 10.本三包及服务承诺仅适用于该产品的原消费购买者(即办理过“三包凭证”并取得登记的用户),不适于通过转卖、转借、转让等方式得到该产品的使用者。 11.本保修条例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2.不在免费保修之列的情况,请参见第二章节第五条款。 1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各地特约维修服务机构或个人、实体私自承担的任何超出保修条例中规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14.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服务标准低于国家法定“三包”标准的,按“三包规定”执行,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服务标准高于国家法定“三包”标准的,按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服务标准执行,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服务标准与国家法定“三包”标准重叠的部分,在国家法定“三包”范围和期限内,按国家法定“三包”标准执行,在国家法定“三包”范围和期限外,按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服务标准执行。 1.4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保修注意事项 1. 因LCD制造工艺的限制,LCD上通常会出现一些亮点或暗点,按照国家标准(GB/T 9813-2000),每块14.1"TFT LCD屏上少于10个点均属正常,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的执行的保修标准也不低于国家的标准。

2. LCD液晶显示屏是易碎产品,严禁磕碰、摔落,一旦显示屏外壳及LCD上有明显的磕碰、划痕出现以及LCD屏出现碎、裂痕迹,该LCD屏将视为外界因素造成损坏,不享受免费保修。

3. 请定期做好硬盘数据备份,特别是送修之前的重要数据,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本部认证、授权维修服务机构不能保证维修期间的数据完整性。 4. 对于随机ODD设备由于外界因素发生如光驱、软驱由于外界因素造成的光/磁头脱落、光驱卡钩折断、光/软驱等面板脱落或因磕碰造成光/软驱等明显变形等故障,将不能享受免费保修。 5. 对于随机键盘由于外界因素发生如键帽脱落、键帽底部连锁机构折断等故障,将不能享受免费保修。 6. 对于随机电源适配器由于外界因素发生如输出线严重磨损甚至裸露线芯、外壳碎裂、输出线脱落、折断等故障,将不能享受免费保修 7. 请勿在加电状态下,插拔串口、并口或主机电源输入插口连接件,否则由此造成串口、并口或主机电源口功能受损或主机烧坏等,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将不能提供免费保修。 8. 保修范围内通过维修更换下来的器件的所有权属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9. 若产品需要升级,请接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本部认证、授权的维修服务机构,并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升级,请勿私自拆机升级,否则产生的故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不提供免费保修。 10.另行单独购买的清华同方原厂配置部件保修12个月,不在保修范围的条款适用第二章节第五条款所列明细。   1.5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本部客户服务中心介绍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本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售后服务。

清华同方电脑的服务理念: “真情服务、追求卓越”。

为了更好的向您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欢迎您对我们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售后服务热线: 400-610-5888(如果您所在地区未开通400电话,请您拔打010-82390049,您需要承担相应的通话费用。)人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每天9:00—18:00 9小时)

售前免费服务电话:800-810-5888    (如果您所在地区未开通800,请您拨打010-82390064,您需要承担相应的通话费用。)人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每天9:00—18:00 9小时)

 

清华同方计算机系统本部网站: http://www.tongfangpc.com

  来信请寄:

中国·北京·海淀区上地开拓路1号·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本部·客户服务中心

邮编:100085 如若清华同方微型计算机(一体机)产品出现故障请务必就近联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本部客户服务中心设在各地的授权维修服务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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