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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航站失物认领须知 1.如您的随身物品遗失在飞机或深圳航空监管区域内,请您在当地机场行李查询或遗失物品处进行申报,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及住址,工作人员会尽最大努力帮您找回,我们会及时通知您自行提取或以到付形式寄送至您的所在地址,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2.暂只支持深圳地区,其余城市暂未开放; 3.遗失物品网上公示时间详情请见服务内容及范围,若超过公示时间请您致电深圳航空遗失物品服务热线: 0755-23451561 ,服务时间:08:00-24:00; 4.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领取地址: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航站楼二层到达大厅深航行李查询办公室。 6.邮编:518128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 服务内容:对实际乘坐深航航班遗失的物品进行登记受理、查询和认领; 服务范围:在失物中工作人员发现任何旅客信息,第一时间与失主取得联系;如旅客申报遗失范围不属于深航管辖范围的,工作人员协助提供相关查找电话。(目前仅深圳地区可提供遗失物品找回功能) 二、失物公示公告时间 周一至周五每日在深圳航空官方网站更新遗失物品清单,非工作日期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更新。失物招领处收到的遗失物品自拣拾日期起进行网上公示,贵重物品、一般物品、特殊物品展示12个月,若超过公示时间请您致电深圳航空遗失物品热线进行查询。 三、失物保管方式及领取方式(锂电池(含充电宝)除外) 因食物类物品、水果等易腐烂食品因不易长期保存,故不在网上信息公示,请致电深圳航空失物招领处查询。 遗失物品按以下五大类进行分类和保管: (一) 第一类: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含现金的物品、首饰、古董、字画、各类数码产品等),保存1年; (二) 第二类:一般物品(普通衣物、生活日用品、箱包、烟、食用酒、茶、 未开封的普通食品等)。其中,标有保质期的物品,保存期限参考保质期,最长不超过1年;无外包装或未标注保质期的食品,保存期限不超过15日;其余物品保存1年。如在保存期限内出现食品腐烂、发臭等特殊情况,机场失物招领处可视情况提前处置并做好记录。 (三) 第三类:特殊物品(文件、证照、卡件等),保存1年。 (四) 第四类:易腐物品(生鲜食品、鲜花绿植、已开封的普通食品等),保存24小时。 (五) 第五类:危险品(充电宝、备用锂电池等不受《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危险品规则》限制的遗失物品),保存7日(航空公司保留时限不超过接收当日18点,超过18点统一移交机场遗失物品处0755-23452663)。 (六)领取方式 方式一:失主亲自领取失物。与失物招领处约定好时间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并留复印件作为已领依据(如失主在出入机场的交通工具上遗失物品,还需出示相关票据,如:机票、登机牌等。并尽可能提供详细座位信息)经核实无误,履行手续后返还遗失物品。 方式二:委托他人领取失物。与失物招领处约定好时间后,提供失主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失主本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以及代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并留复印件作为已领依据(如失主在出入机场的交通工具上遗失物品,还需出示相关票据,如:机票、登机牌等。并尽可能提供详细座位信息)经核实无误,履行手续后返还遗失物品。 方式三:委托航空公司将失物快递至失主处(在快递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快递费用由旅客承担)。经过协商并得到深航的同意,深圳航空为旅客提供失物快递的方式,需旅客提供委托书及有效证件,若失物在快递过程中发生遗失或损坏,免除深圳航空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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