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定标工作规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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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定标工作规定》政策解读

2024-07-11 03: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0年3月7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印发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定标工作规定》(深汕办〔2020〕21号)(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切实维护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贯彻深汕特别合作区招投标评定分离政策,实现招标投标的择优与竞价。现对《规定》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必要性

  自我区前期印发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修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定标工作规定的通知》(深汕办函〔2019〕284号)(以下简称《通知》)实施以来,我局或其他局办已组织过多次定标工作。我局发现定标委员备选人员存在人数偏少且各单位备选人数不均衡和不稳定现象,以及难以组建定标委员会等现象。备选人员少容易出现投标单位对特定人员公关而存在廉政风险。人员少也难以组建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为局领导班子的,当抽取为定标委员时经常与已安排的工作有冲突不能参加定标会,所以又存在参与定标的人中以企业人员为主的现象。为此,需对人员组成进行扩容。同时,原《通知》对人员入库管理及定标委员会组建过程的可追溯管理等没有做出规定,现将相关内容一并增加进来。针对我区体制机制过渡阶段在编干部人员较少的情况下,对《通知》的内容再次修改完善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区定标委员会成员库组成修改

  区定标委员会成员库组成新增了区统战社会建设局及其他建设单位,人员调整为:区属建设工程招标定标委员会成员库由区统战社会建设局、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区公共事业局、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主要负责人除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土地整备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及其他建设单位的所有在编公务员和职员(含挂职干部),区属企业的班子成员,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具有工程技术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并在合作区工作满3个月的行政事务员和区属企业的员工组成。

  (二)新增定标委员会成员库成员管理内容

  新增:定标委成员库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与职员(含挂职干部)、区属企业的班子成员和行政事务员由区组织人事局负责提供。区属企业的员工由企业统一上报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审核。定标委员会成员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由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负责更新。

  (三)新增定标委员会组建过程的可追溯管理规定

  新增了以下内容:

  1.由于我区暂未建立定标委员会成员库管理系统,招标人需实行全面可追溯性的文件(含电子文档)控制管理,确保各项记录内容标识规范和可追溯性查询。

  2.对抽取的结果和不能参加定标会的人员需做好书面记录,由监督小组成员和招标人经办人员进行当场书面确认留档备查。

  (四)监督组方面的修改

  按区纪工委的意见,该单位不参与定标监督过程,现已删除了区纪工委(监察专员办、审计局)参与抽签及定标阶段组成监督组的内容。为落实监督工作,现采用两阶段分别成立监督组方案,两阶段的组成人员要求是不大相同的。第一阶段:在抽取定标委员会成员过程组建抽签监督小组,抽签监督小组成员由招标人和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各派1人组成,抽签监督小组成员对抽签进行全程监督,并做好过程录像存底备查。第二阶段:成立定标监督组,负责对定标工作进行程序性监督。监督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名,由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指定1名,由招标人在定标当天或前一天,从区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2名,共3人组成定标监督组。

  (五)新增定标委员会成员库的使用规定

  新增: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组织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时应使用区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代建单位作为招标人代建政府投资项目时可使用区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也可自行组建定标委员会。

  三、其他

  为有利于规范管理,招标人使用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人员的需提前申请,在监督小组监督下封闭进行定标委员的抽取。区住建水务局可提供场地、设备,并承担专家抽取过程的视频监控的记录工作;招标人负责专家抽取、书面记录、专家出席确认、异常行为报告等工作。招标人告知抽取到的定标委员参加定标工作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其他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一律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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