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仲裁在线咨询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深圳市龙华区法院咨询电话是多少 深圳劳动仲裁在线咨询

深圳劳动仲裁在线咨询

2024-07-15 19: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深圳市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咨询电话一览表

单位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

0755-

82696609

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119号韵动家园裙楼二层

0755-

23610716

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2号楼一楼

0755-

25438335

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89栋立案大厅

0755-

26667278

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盐田区文化艺术中心(盐田区政府广场东南侧 )一楼

0755-

25221393

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区前进一路91号(新安公园对面)

0755-

27664443

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27号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一楼

0755-

28917181

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龙华区人力资源局204室

0755-

23336191

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点4楼402B

0755-

28398967

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三楼

0755-

23421880

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生命科学产业园A20一楼

0755-

28333837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深汕大道大百汇科技园A3栋1楼东侧

0755-

22100728

注:

1、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仲裁委员会因下设派出庭,具体管辖请致电各区仲裁委员会咨询。

2、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服务时间为: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服务大厅(立案大厅,近红树林路)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联系仲裁员)

深圳各劳动仲裁派出庭联系方式

一、宝安区各劳动仲裁派出庭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新安派出庭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

0755-

29122474

西乡派出庭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办

0755-

27913309

航城派出庭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 204206

0755-

85905284

福永派出庭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石夏路8号劳动司法大厦

0755-

27330297

福海派出庭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桥和路66号维稳综合楼一楼

0755-

85900255

沙井派出庭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衙边社区东岳路街道办综合大楼5楼

0755-

82592924

新桥派出庭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企安路5号司法劳动大楼

0755-

81498382

燕罗派出庭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路5号应急办大楼

0755-

27716792

松岗派出庭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影剧院二楼

0755-

29946633

石岩派出庭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上屋社区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集富大厦B座

0755-

27600211

 

二、龙岗区各劳动仲裁派出庭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龙城仲裁庭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城沙园路98号龙城街道办C栋一楼综治维稳中心仲裁立案窗口

0755-

89916379

龙岗仲裁庭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2号龙岗街道办事处一楼A9仲裁立案窗口

0755-

28438962

宝龙仲裁庭

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18号宝龙街道办事处1栋1楼

0755-

23255415

坪地仲裁庭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3063号信访大厅一楼仲裁立案窗口

0755-

84091580

平湖仲裁庭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

0755-

85238727

横岗仲裁庭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富康路113号横岗劳动管理办公室一楼

0755-

89386695

园山仲裁庭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福桐路89号数字硅谷产业园D栋1楼立案大厅

0755-

28389606

布吉仲裁庭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广场路2号1楼信访大厅立案窗口

0755-

28539376

南湾仲裁庭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二办综合服务大楼劳动仲裁窗口

0755-

28705593

坂田仲裁庭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路498号综治中心一楼立案大厅

0755-

89608002

吉华仲裁庭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6路9号吉华街道办事处一楼综治大厅

0755-

28259127

 

三、龙华区各劳动仲裁派出庭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地址

咨询电话

观湖派出庭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下围工业园一路4号智谷产业园B5栋(樟溪社区工作站)一楼仲裁窗口

0755-

28029553

民治派出庭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1楼(立案窗口)、7楼(审理庭)

0755-

29362039

龙华派出庭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大浪南路47号

0755-

22020659

大浪派出庭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布龙路钓鱼台工业区21号A栋2楼大厅(立案窗口)

0755-

29672291

福城派出庭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202号劳动管理大厦

0755-

28059203

观澜派出庭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5号观澜便民服务中心(原观澜行政服务大厅)

0755-

29494220

 

四、光明区各劳动仲裁派出庭联系方式

名称

社区

地址

咨询电话

光明派出庭

光明、东周、翠湖、迳口、白花、碧眼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路3428号光明街道行政大厅3楼301

0755-

29099331

公明派出庭

公明、李松蓈、上村、下村、西田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风景路63号(光明社保局公民管理站旁)

0755-

27105326

新湖派出庭

圳美、新羌、楼村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新湖街道执法队办公楼一楼

0755-

88217553

凤凰派出庭

塘家、甲子塘、东坑、塘尾、凤凰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办事处甲子塘第二工业区大岗路3号

0755-

23195941

玉塘派出庭

玉律、田寮、长圳、红星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路84—69号田寮市场三楼劳动保障大厅

0755-

27162082

(立案)

27162172

马田派出庭

合水口、马山头、根竹园、薯田埔、将石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望胜路33号建设大厦一楼

0755-

23697748

 

五、坪山区各劳动仲裁派出庭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地址

咨询电话

坪山仲裁庭(审理一庭)

深圳市坪山区建设路62号坪山街道劳动信访大厅

0755-

28826929

坑梓仲裁庭(审理二庭)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光祖南路2号3楼

0755-

89667056

马峦仲裁庭(审理三庭)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荔科技工业园1号楼(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0755-

89662692

碧岭仲裁庭(审理四庭)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荔科技工业园1号楼(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0755-

89668707

石井仲裁庭(审理五庭)

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坪葵路271号综治中心

0755-

28827982

龙田仲裁庭(审理六庭)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光祖南路2号3楼

0755-

89667056

 

六、大鹏新区各劳动仲裁派出庭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葵涌派出庭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葵中路89号2507室

0755-

84205866

大鹏派出庭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5号1406室

0755-

84305184

南澳派出庭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东沙路6号一楼102室

0755-

84400624

深圳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请仲裁所需的材料(附:《深圳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划分》)

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

根据实际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通常是10个工作日)补充提交证据,或者增加/变更仲裁请求

收到《开庭通知书》

开庭

携带身份证件以及证据原件、原物等,按《开庭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场所参加庭审

收到《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者《仲裁决定书》

如果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出具《仲裁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的,仲裁庭会依法作出裁决(基本上不会当庭作出,而是通常会在庭审结束后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左右作出),向当事人送达《仲裁裁决书》。而如果申请人申请撤回仲裁的,则仲裁庭会作出《仲裁决定书》。

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认为终局裁决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深圳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证据材料一览表

 

证据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数量

备注

材料类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原件

仲裁委1份;并按被申请人数量提交副本

仲裁请求涉及加班工资的,需填写《加班工资请求计算明细表》;涉及工伤待遇的,需填写《工伤待遇相关情况》

申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份

提供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复印证件正反两面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份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代理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复印件

1份

非律师代理的,视情况提交

委托人与代理人关系证明

复印件

1份

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

原件

1份

律师证

复印件

1份

律师代理的,需提交此项

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

原件

1份

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

复印件

1份

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

原件

1份

请如实填写,应保证送达地址的准确有效

证据类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复印件

仲裁委、被申请人各1份

如劳动(聘用)合同、入职登记表、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等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推举3至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员工推举代表书

原件

1份

需员工本人签名推举代表

申请人仲裁请求明细表

原件

仲裁委、被申请人各1份

需全部员工代表签名确认

注:1、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案件,还需提交申请人与死亡员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供养直系亲属证明复印件、工伤认定书或死亡证明等;

2、凡需提交复印件的,请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3、被申请人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请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z.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打印注册信息登记资料;为非企业单位的,请到其主管单位等相关机构打印注册登记资料;

4、仲裁表格下载网址:http://hrss.sz.gov.cn/。

 

深圳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证据材料一览表

 

证据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数量

备注

材料类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原件

仲裁委1份;

并按被申请人数量提交副本

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

复印件

1份

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份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并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代理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复印件

1份

非律师代理的,需提交此项

律师证

复印件

1份

律师代理的,需提交此项

律师事务所所函

原件

1份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1份

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份

提供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复印证件正反两面

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

原件

1份

请如实填写,应保证送达地址的准确有效

证据类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复印件

仲裁委、被申请人各1份

如劳动(聘用)合同、入职登记表、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等

注:凡需提交复印件的,请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杨锦浩律师

所在地区:深圳-福田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争议、工伤赔偿纠纷、用工侵权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竞业限制纠纷、商业秘密纠纷、企业法律顾问

执业机构:广东行伦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限:10年+

执业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咨询电话:198-4265-1889(免费咨询)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华融大厦

给他留言>>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费谁来承担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2019年修正)第58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中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其支付的律师代理费,最高不超过5千元。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发〔2015〕13号)第112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中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支付的律师费,以劳动者实际支出的律师费金额为基数,按照劳动者请求的胜诉比例计算,但以人民币5000元为限。例如,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提出的各请求事项的总金额为20万元,而最终支持劳动者请求的各裁决项的金额总计为10万元,那么劳动者的胜诉比例即为50%(100000÷200000)。在此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实际支付的律师费为9000元,那么用人单位即应承担4500元(9000×50%);而如果劳动者实际支付的律师费为12000元,则用人单位应承担5000元,因为6000元(12000×50%)已超过用人单位承担律师费的上限,因此按最高5000元承担。

 

- end -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