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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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2.受理: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网上出具《预受理回执》;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网上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3.审查:网上审核通过的,工作人员将个人户口页和加盖公章的户口页首页复印件通过EMS邮寄方式邮寄至申请人;4.决定:申请人收到个人户口页后,自行前往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相关手续。(注:户口迁出现不需要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出具证明,借出个人户口页和加盖公章的户口页首页复印件后直接去公安局办理。因户口簿个人页为重要证件,建议申请人到现场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综合服务二区 “综合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4.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则开具加盖公章的户口页首页复印件和提供个人户口页,本人自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注:户口迁出现不需要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出具证明,借出个人户口页和加盖公章的户口页首页复印件后直接去公安局办理。因户口簿个人页为重要证件,建议申请人到现场办理。) 1收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直接转后台工作人员审查;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3.符合申请条件材料不齐全的,待材料补齐后再转后台工作人员审查。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决定 后台工作人员以EMS方式邮寄本人户口页和加盖公章的户口页首页复印件至申请人。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4制证 本人户口页和加盖公章的户口页首页复印件 邮寄送达 5送达 后台工作人员以EMS方式邮寄本人户口页和加盖公章的户口页首页复印件至申请人 邮寄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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