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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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07-15 23: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索 引 号:

分 类: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4-03-11 11:01

名 称:关于深圳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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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关于深圳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信息提供日期:2024-03-11 【字体:大中小 】

——2024年1月30日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深圳市财政局局长   代金涛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深圳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财税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3年预算收支有关情况。

  1.全市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2023年,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45.2亿元,其中中央级收入6532.4亿元;地方级收入4112.8亿元、同比增长2.5%,包括税收收入3467.5亿元、非税收入645.3亿元,税收占比达到84.3%,收入质量持续提升。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12.8亿元,加上一般债收入和各类转移性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874.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12.1亿元,加上一般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支出总计5874.1亿元,收支平衡。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5.6亿元,加上一般债收入和各类转移性收入,收入总计3659.2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5.5亿元,加上一般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支出总计3659.2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9.9亿元,加上专项债收入和各类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计175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7亿元,加上专项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1751亿元,收支平衡。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4.8亿元,加上结余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计86.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8.6亿元,加上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26.1亿元等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86.2亿元,收支平衡。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含省级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收入1088.2亿元、支出635.6亿元,当年结余452.6亿元,年末累计结余2960.5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数据为预计执行数,待中央财政正式批复我市2023年结算后可能有所调整,届时将在年度决算草案中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的特点。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财税系统坚决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重要要求,推动各项财政政策加快落地见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部分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等808.3亿元,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科学组织全年税收收入。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财税营商环境,出台深圳财政服务高质量发展方案,集中财力支持“20+8”产业集群、“民生七有”等大事要事,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开展财政领域“双招双引”。引入高质量资本活水赋能,举办深圳市产业投资人大会,推进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专项基金落地深圳;扎实推进行业招商,出台《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吸引全国百强、国际知名会计评估机构落户。引导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活用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和融资担保基金,资金池累计入库贷款1.76万亿元、涵盖27.8万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基金累计为3.2万家企业提供再担保增信支持,累计撬动银行贷款632.4亿元。

  2.树牢“大财政、大资产、大预算”理念,着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收入质量更高。加大对区级“招大引强”的支持力度,强化重点领域“双招双引”和市场主体培育,夯实税收增长基础。2023年全市地方级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84.3%,收入质量持续提升。资产盘活成效明显。滚动编制政府资产盘活三年计划并出台年度实施方案,大力盘活利用政府资金资产资源。债券拉动更加有力。利用地方政府债券702.6亿元,继续赴香港发行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债,被列入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首批典型案例、荣获“杰出绿色和可持续债券发行人-卓越远见绿色及社会责任债券框架”奖项。

  3.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和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重大改革举措。全面落实《财政部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出台我市实施方案,着力推进高等教育、住房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公用事业补贴、轨道交通投融资等民生领域改革,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市民。积极在引导基金重构及招商引资、河套税收政策改革、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地方债发行管理等方面优化创新,全面提高管财用财能力。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坚持常态化抓支出进度,推动重点领域和项目支出提效提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12.1亿元、政府投资支出1458.9亿元,支出规模保持在合理水平。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及时清理失效低效财政政策,释放财力用于高质量发展亟需领域。有序推进财政奖补资金免申即享、容缺审批等,每月支出进度均高于时序进度,支出进度创近年来新高,政策“红利”加速释放。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争取中央和省直达资金226.3亿元、支出进度99.6%,惠及2.1万家企业和336.5万名群众。成功入选国家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首批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等,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全面加强财会监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与巡察、审计、税务、公安、证监等部门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等行业协会建立横向协同联动机制,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等专项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教育、卫生等九大类民生支出3310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66%。推动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全市教育支出1001.5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构建“义务教育投入足额保障、非义务教育成本合理分担、规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办学”格局,新增基础教育学位20.7万个,新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和中小学。完善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市卫生健康支出619.1亿元,丰富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强化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应用,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大力保障住有宜居。全市住房保障支出214.6亿元,通过专项债、REITs、国企参与等多渠道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织牢织密社会保障网。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6亿元,支持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出台普惠托育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劳动者提技赋能,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7.5亿元,推动新增公共文化设施面积21万平方米、体育场地面积150万平方米,“开放共享、一键预约”体育场馆累计达1930所,全年接待游客1.7亿人次。

  二、202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进一步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以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范围为契机,更好发挥专项债稳投资作用。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严格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控一般性支出,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完善“大财政、大资产、大预算”格局,树立“精明财政”理念,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圳实践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和财政制度支撑。根据上述指导思想,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要求:

  (一)全面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实事求是合理确定年度财政收入增长预期目标,加强市区联动、部门联动,做到招商引资与安商稳商双向发力,夯实税收增长基础。二是发挥地方债促投资、稳增长作用,常态化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三是加大预算统筹力度,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动态监控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以及单位资金信息,强化财政拨款收入与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

  (二)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部署要求,以及行业领域“十四五”规划,推行“五年规划、三年滚动、年度计划”的预算管理体制和“零基预算”管理,强化全市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二是加快实现“民生七有”,坚持“三保”支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优先顺序,落实全市九大类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保持在65%左右的要求。三是坚持制造业当家与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推动财政科研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增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功能,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一是提高政策效能,定期开展财政支持政策清理工作,滚动优化调整各类补贴奖励政策,加快兑现财政支持政策,及时收回低效无效资金统筹用于其他亟需领域,更好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惠企利民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二是加强预算评审,落实预算安排与项目入库、执行进度、绩效结果、审计意见、资产存量等“五挂钩”机制。三是发挥市场作用,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通过市场可以解决的领域,优先通过市场机制解决。

  (四)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用于新建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和豪华装修,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二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论坛、展会等一般性公务活动经费开支,市本级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在现有标准基础上继续压减。大力压减非重点领域支出,统筹资金用于高质量发展亟需领域。严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运维成本,对重大项目开展招标控制价评审。三是落实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要求,严禁将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五)深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一是严把事前绩效评估管理,重点关注存在预算测算不够清晰合理、新增规模较大、绩效目标不明确等情况的项目,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二是抓好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源头管理,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要求重点审核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双监控”,不断提升绩效目标和指标质量。三是着力提升财政重点评价质量,逐步建立重点评价项目储备库。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按照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等“五挂钩”制度要求,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五是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随同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人大审议、同步向社会公开(详见各部门预算、决算)。

  2024年财政发展主要目标如下:

  ——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财政经济相协调”原则,努力实现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超4700亿元,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

  ——全市教育、卫生健康等九大类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保持在65%左右,执行中将统筹资金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

  ——完善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规范市区转移支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有关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代编数为4155亿元、增长1%,主要是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财政经济相协调”原则初步预计。其中:税收收入3540亿元、增长2.1%,主要是预计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以及剔除2023年缓税补缴等一次性因素;非税收入615亿元、下降4.7%,税收占比达到85.2%。加上提前下达的新增一般债收入6亿元和各类转移性收入后,预计收入总计5459.7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初步汇总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2.6亿元,加上一般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相应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459.7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各行政区预算由区人民政府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和前海合作区预算与市本级预算一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全市预算数以汇总市区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审查通过的预算为准。

  结合全市收入预计和市区财政体制情况,预计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0亿元,加上提前下达的一般债收入6亿元和各类转移性收入后,预计收入总计3318.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6.1亿元,加上一般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3318.7亿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主要方面。

  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聚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重要要求,继续深入落实《财政部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根据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目标,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安排的主要方面有:

  1.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市安排九大类民生支出3152.5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66.8%,年度执行中将进一步统筹资金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1)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市安排教育支出1033.7亿元,实现“两个只增不减”,推动健全教育“四个体系”,优化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学,加强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引进一批名师名校长,逐步配齐配强教研员队伍,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开展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监测试点。持续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健全教育经费保障体系,规范激励社会捐赠。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开展科创教育、人工智能教育,高水平建设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推动高等教育高水平、特色化、内涵式发展。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和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深化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科教研产用”协同融合,扩大研究生、留学生规模,深化高水平合作办学。推动深圳理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创新创意设计学院等建成招生。加快一流职业教育高地建设。推动出台并落实《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教育条例》,支持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学校,推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获批升本。完善中高职集团建设模式。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推动文化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4亿元,加快深圳湾文化广场、深圳歌剧院、深圳自然博物馆、深圳科技馆新馆、深圳书城湾区城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高水平筹备第十五届全运会深圳赛区各项赛事,办好深圳市第十一届运动会、中国杯帆船赛等重点赛事,市区联动打造高端赛事体系,推动建设国际著名体育城市。

  (3)建设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市安排卫生健康支出440.9亿元,深化卫生健康领域财政投入改革,协同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个体系”建设,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医教协调联动,全力补短板、提质量、促均衡,探索完善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等公立医院投入机制,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4)努力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全市安排住房保障支出255.2亿元,并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地方债等撬动作用,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和供应力度,坚持“四个跟”(跟着产业园区走、跟着大型机构走、跟着轨道交通走、跟着盘活资源走)的布局保障策略。统筹使用专项债券、专项借款、住房公积金等多元化资金,提升超大城市人居环境品质。

  (5)扎实兜牢社会保障体系。全市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1亿元,扩大普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支持开展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和普惠托育机构按标准给予运营和一次性建设补助,持续新增养老床位和婴幼儿托位数量,推动新增托位2.2万个。将稳就业摆在优先位置,优化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完善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的管理模式,推动就业扩容提质,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2.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全市安排科学技术支出364.1亿元,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全方位打造创新之城。

  (1)支持战略科技平台和创新载体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安排平台载体经费92.6亿元,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抢抓《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发布的重大战略机遇,出台配套落实文件。发挥西丽湖国际科教城优势,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区。落实《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加快前海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步伐。加快光明科学城统筹规划,统筹做好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支持完善“一核心+多基地”国家实验室体系,培育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后备力量,支持全国高校、科研机构等在深布局转化基地。

  (2)深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市财政安排技术攻关经费48.1亿元,围绕“卡脖子”技术清单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探索实施项目经理人制改革,组织实施原创性引领性科技项目,启动若干项未来技术培育专项。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市科技计划体系,推动财政科研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

  (3)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市财政安排支持企业创新经费35.5亿元,优化企业研发资助管理方式,支持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进一步撬动企业R&D投入。加强政策扶持,引导中小微企业专注核心技术,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能力。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研发投入激励、贷款贴息等惠企政策。深化与企业科技合作,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

  (4)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市财政安排人才类经费81.5亿元,推动进一步形成高端科创人才集聚效应和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实施顶尖人才、企业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等汇聚项目,以及杰出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等培养专项,加快建设战略人才力量,完善柔性引才用才机制,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3.加快建设更具有深圳特点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市安排产业类支出264.6亿元,聚焦“三化三性一力”(具有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特征和符合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要求,具有国际竞争力和深圳特点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建设具有深圳特点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1)落实“制造业当家”战略。全市安排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9.0亿元,支持制造业瞄准高端高质高新向上突围,巩固我市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双第一”的领先优势。深入培育壮大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20+8”产业集群,巩固电子信息等既有优势产业,推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加快发展,抢抓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低空和空天经济等产业新风口,狠抓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落地,推动上下游企业加速集聚,打造从千亿级到万亿级的梯次产业集群。加快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推动实施数智赋能工程,全面落实“技改18条”等,实施绿色示范工程,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发展再制造产业,实施融合增效工程,发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坚持“一集群、一专项、一基金”,重构专项资金和引导基金体系,以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20+8”产业集群,以产业集群为单元精准“浇灌”,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完成专项资金重构和“20+8”产业集群基金设立。

  (2)构建优质高效的现代服务业新体系。全市安排商业服务业和金融支出75.6亿元,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多样化、高品质升级。支持金融业发展,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吸引金融控股公司、科技金融类企业等落户,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批零住餐和旅游业发展,加强吃、住、行、游、购、娱联动,发展首店经济、夜间经济、会展经济等新业态,培育新能源汽车消费、数字消费、深港跨境消费等新热点,支持开发更多深圳特色的旅游产品,支持办好促消费活动。推动外贸创新发展,支持培育高能级贸易主体和贸易平台,扩大新能源汽车等“新三样”出口和重点商品进口,做大做强跨境电商平台和企业,着力稳定外贸。

  (3)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优化资金供给,用好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融资担保基金、贷款贴息等普惠金融政策,强化财政和金融的政策协同。优化空间供给,支持现代制造业园区建设,大力推动“工业上楼”,继续实施创新型产业用房补贴政策,探索“飞地”经济,研究合作园区内财税收入收益共享机制,在更大区域优化产业布局。优化政策供给,大力实施“双招双引”,通过“一企一策”、招商基金等精准招引总部企业、领军企业、重大外资项目等;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对“个转企”“小升规”“规做精”“优上市”等环节全覆盖支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打造更加开放、透明、便捷的政府采购环境。

  4.打造超大城市治理样板。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

  (1)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市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72.8亿元,全力支持打造美丽中国深圳样板。推动国际红树林中心筹建,打造全球红树林保护修复及国际合作重要平台。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导向,推动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臭氧浓度指标稳步进入下降通道。开展深圳湾水环境提质攻坚行动,持续提升我市近岸海域水体质量,推动西部海域水质逐步消除劣Ⅳ类。

  (2)支持增强城市枢纽功能。全市安排交通运输支出176.8亿元,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物流中心。抢抓建设交通强国发展机遇,高质量建设国际航空枢纽、低空经济中心、供应链组织中心,推进交通重大项目建设、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立足港口型、空港型、商贸服务型和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优势,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强化重点项目的建设方案及投融资方案研究。

  (3)支持城市高质量建设。市财政安排政府投资资金410亿元(含一般债6亿元),全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以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等,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

  (4)支持韧性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全市安排公共安全支出277.4亿元,支持完善公共安全和应急保障体系。用于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灾害防治、消防等体系建设,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落实数字孪生先锋城市要求,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优化“i深圳”“深i企”平台功能,打造更高水平“一网通办”。优化城市运行指标接入,推动“一网统管”“一网协同”“一网共享”,全面提升数据利用水平,提高行政效能。

  5.始终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

  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安排长期坚持的方针,持续释放强烈信号,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不必要支出,加快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

  (1)严把预算审核关口。落实预算安排“五挂钩”机制,将项目入库、执行进度、绩效结果、审计意见、资产存量等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考虑,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坚决压减预算。优化部门履职经费和专项资金,大力压减非重点领域支出,统筹资金用于高质量发展亟需领域。严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运维成本,对重大项目开展招标控制价评审。

  (2)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用于新改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和豪华装修。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追加。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在现有标准基础上继续压减。落实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要求,严禁将主责主业外包。严控党政机关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论坛、展会,全面推行计划管理,优先采用市场化方式举办。

  (三)2024年其他三本预算安排情况。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8亿元,加上提前下达专项债收入和各类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计1500.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5.4亿元,加上专项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1500.4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3亿元,加上各类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计57.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1亿元,加上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资金17.7亿元(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31%)和转移支付支出后,支出总计57.8亿元。

  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外,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00亿元、支出870.4亿元,当年结余229.6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190.1亿元。

  四、奋发进取,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统筹抓好财政收支平衡,推动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加强市区联动、部门联动,做到招商引资与安商稳商双向发力,夯实税收增长基础。推进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专项基金等项目尽快落地,对接全国百强、国际知名会计资产评估机构,推动更多资本、人才汇聚深圳。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税收收入组织,争取更多增值税免抵调库资源,常态化盘活政府资产。加快财政支出进度,靠前发力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加快财政支持政策兑现。争取更多地方债限额支持,完善专项债券支出使用管理机制,规范债券管理、加快支出使用。

  (二)积极争取重大战略平台政策落地,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用好财政部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广东自贸区设立分所的试点政策,吸引国内百强会计师事务所在前海片区设立分所。支持出台前海深港会计和评估行业联动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前海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计产业集聚区。落实《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推动出台河套深圳园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支持建设沙头角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落实《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加快发展。

  (三)持续落实财政部支持深圳的实施意见,着力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深化财政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更好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上实现新突破。促进民办教育规范提质发展,调整优化民办学校规模结构,构建差异化扶持体系。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努力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深化卫生健康领域财政投入改革,探索完善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等公立医院投入机制。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上实现新突破。试点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政策改革,推动资金下沉、服务前移。重构专项资金体系,向产业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聚焦发力。落实市级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在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上实现新突破。推进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清晰界定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健全转移支付体系,促进市区财政协同高效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新型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改革,规范新型事业单位管理。

  (四)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厘清管理职责,推动出台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分工清单,压实预算主体责任和财会监督责任,共同维护财经纪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健全财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贯通协调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推动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改进”的闭环管理机制。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将坚持过紧日子思想贯彻预算管理全过程,严控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深圳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指导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意见建议,扎实做好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和体制机制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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