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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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4-07-05 13: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部分办事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若业务办理时未能查询到电子证照的仍需提供材料原件办理。受理条件:缴存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办理须知:1.死亡证明材料包括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申请人仅需提供其中一项的原件一份。职工被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一份。2.办理提取的继承人须当场签署财产继承人(受遗赠人)《责任申明书》,承诺所申报信息及提供的材料是真实、完整的,若有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承诺会与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依法分割、协商解决等。3.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配偶提供结婚证(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经联网核查存在相关信息的,无需提供结婚证,无法通过联网核查查询到的,仍需要提供);子女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父母提供户口本,若职工已经从父母的户口本迁出的,由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4.公积金账户须为封存状态,未封存的须请单位封存后办理。5.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 (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6.【温馨提示】因证照系统升级,身份证免提交及在线委托功能暂停使用。继承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通过“i深圳”APP出示一码通授权我中心查询身份证电子证照。继承人不能到场办理的可在线授权可通过“i深圳”APP在线授权,选择“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办事项”和要办理的业务,被委托人无需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公证书原件。(暂时仅支持广东省户籍居民)7.支持办理本业务的银行网点为:(1)工行红围支行营业部 ,工行宝安支行,工行龙岗支行,工行新沙支行,工行龙华支行;(2)建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建行宝安支行营业部,建行龙岗支行营业部,建行龙华支行,建行葵涌支行,建行南山支行,建行沙井支行;(3)中行上步支行 ,中行深圳宝安支行,中行深圳龙岗支行,中行南头支行,中行沙井支行,中行松岗东方支行,中行龙华支行,中行深圳坪山新区支行;(4)中信深圳香蜜湖支行, 中信宝城支行,中信布吉支行;(5)平安银行分行营业部 ,平安银行宝安支行,平安银行龙岗支行;(6)农行华侨城支行,农行中心区支行,农行分行营业部,农行龙岗支行,农行宝安支行;(7)招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招行创业支行,招行龙城支行。

跨省通办:1.我中心为受理中心:我中心跨省通办专柜受理异地缴存申请人的死亡提取申请,对申请人的身份及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及邮递方式代为向属地中心发送该申请。请属地中心根据当地政策为申请人办理该业务。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通过申请人的预留手机号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2.我中心为属地中心:我中心收到异地中心发来的深圳缴存职工死亡提取,确认异地中心移交的业务申请材料合规,即可为办理死亡提取业务。3.目前,福田管理部、宝安管理部、龙岗管理部可受理跨省通办业务申请。【温馨提示】“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可在各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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