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新增名录湖泊保护范围划定项目划定成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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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新增名录湖泊保护范围划定项目划定成果公示
时间:2021-12-31 13:52 来源:区农水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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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新增名录湖泊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和新增名录湖泊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淮水河湖〔2021〕6号)文件要求,清江浦区已完成大口子湖、清涟湖、白鹭湖、阳光湖、御龙湖、青龙湖的保护范围线划定工作,并通过了区级验收,工作成果符合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 根据《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管〔2018〕12号)精神要求,现将有关成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划界范围 列入本次划界的湖泊6座:大口子湖、清涟湖、白鹭湖、阳光湖、御龙湖、青龙湖。 二、划界标准 根据《淮安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淮安市城市河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6座湖泊的保护范围为湖口线向外5米。 三、完成工作量 本次划定工作完成了湖泊保护范围线的划定18.0km,划定保护范围面积1.14km²,界桩制作埋设24根,告示牌的制作埋设7个,正射影像图制作6幅。 四、监管要求 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湖泊保护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安全,损害生态健康的建设或经营活动,违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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