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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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3-09-03 07: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市四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淮四院字〔2021〕155号)及随文报送的《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项目工程概算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1年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淮政发〔2021〕2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淮自然条字第320800202010011号)、《土地使用权证》(淮市国用〔2005〕划第3235号)、市四院《情况说明》、淮安市清江浦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联合评审办公室对《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核备案意见、《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的函》(淮财预函〔2021〕003号),经委党组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102-320800-04-01-547389。

二、项目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选址于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东路128号,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内。项目拟在医院院内建设发热门诊及应急病房楼、洗消站、垃圾站等,总用地面积22430.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700平方米(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为准),包括地上建筑面积225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160平方米,其中发热门诊及应急病房楼总建筑面积27950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217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160平方米,设计病床数290床,主要功能室包括发热门诊、传染病门诊及配套科室、血液净化中心、负压病房、呼吸道传染病房以及传染病监测中心、远程会诊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公共卫生救治培训中心等,洗消站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垃圾站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三、总平面布局及建筑、结构

1、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总平面布局方案。

2、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为地下1层、地上11层建筑,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工程拟采用预制混凝土管桩;洗消站和垃圾站均为地上1层建筑,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工程拟采用柱下条形基础,基础形式应满足相关规范和安全要求。

3、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地上耐火等级和地下耐火等级均为一级,洗消站和垃圾站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和地下防水等级均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一级,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洗消站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等级为二级;垃圾站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抗震等级为三级。

四、电气、给排水、暖通、防雷

1、原则同意电气系统设计方案。电源由市政电网提供,从地下一层新建变电站引入,抢救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麻醉室、呼吸性传染病房、血液透析室等场所中涉及患者生命安全的设备及其照明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影像科、放射治疗室、核医学室等诊疗设备及照明用电、血库、污水处理设备、消防、安防系统、应急及疏散照明、客梯、生活水泵、排水泵等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影像科诊断用电设备、空气净化机组等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其他用电负荷等级为三级,具体方案设计以供电、消防部门复核为准。

2、原则同意给排水设计方案。水源由市政给水管网引入,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设置2套集中热水系统,其中系统一为1-11层清洁区热水系统,热源由燃气锅炉房提供,系统二为5-11层病房卫生间热水系统,主热源为太阳能集热板,辅助热源由燃气锅炉房提供;雨、污分流排放,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3、原则同意暖通设计方案。大厅区域、净化区域采用全空气系统,诊室、病房等区域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核磁区域采用机房专用空调,医疗设备机房等区域采用多联机系统;有关功能区设机械通风及防、排烟系统,符合条件的其他区域采取自然通风,下阶段应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做进一步优化完善。

4、工程按二类防雷建筑设计,并按相关规定设置防雷保护措施,具体方案设计以气象部门复核为准。

五、环保、消防、节能

1、项目应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2、原则同意消防设计方案。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地上耐火等级和地下耐火等级均为一级,洗消站和垃圾站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消防部门的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3、工程应按节能设计专篇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提出的节能指标和措施认真做好节能工作,建筑结构、工艺技术、设备选型等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及行业标准,项目建材、配件须采用节能、节水型产品,节能、节水等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无障碍、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举措。

六、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

根据《2021年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淮政发〔2021〕2号)、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的函》(淮财预函〔2021〕003号)以及《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项目工程概算书》,项目概算投资31885.08万元(根据《淮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项目投资以总投资招标控制价(概算)评审结果为准);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下一步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将优化调整后的投资概算报财政部门开展概算评审,并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项目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在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安全、消防、防雷、节能、节水、社会稳定、海绵城市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医院建设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省在线平台及时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我委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本批复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依法开工的批复继续有效;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批文自动失效,国家、省对项目延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1年12月21日 

 

 

主题词:社会事业  病房楼  初步设计  批复

抄送:市卫健委、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气象局、水利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清江浦区人民政府。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复104  排版  关于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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