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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 04: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高皇镇大集村三组、淮上村一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淮上村村集体、老胡村孙郢组、辛西一组、辛西二组、辛西三组、老胡村村集体、龙窝村何岗组、后圩组、龙窝组、小集组、龙窝村村集体、民主村民主二组、民主四组、民主一组、民主村村集体、孙岗村孙东一组、孙东二组、孙东三组、孙东四组、孙东五组、孙西一组、孙西二组、孙西三组、孙西四组、孙西五组、孙岗村村集体、张岗村张岗一组、张岗二组、张岗三组、张岗四组、张岗五组、张岗村村集体、平圩镇桥东村王郢东组、王郢西组、桥东村村集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高皇镇大集村三组、淮上村一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淮上村村集体、老胡村孙郢组、辛西一组、辛西二组、辛西三组、老胡村村集体、龙窝村何岗组、后圩组、龙窝组、小集组、龙窝村村集体、民主村民主二组、民主四组、民主一组、民主村村集体、孙岗村孙东一组、孙东二组、孙东三组、孙东四组、孙东五组、孙西一组、孙西二组、孙西三组、孙西四组、孙西五组、孙岗村村集体、张岗村张岗一组、张岗二组、张岗三组、张岗四组、张岗五组、张岗村村集体、平圩镇桥东村王郢东组、王郢西组、桥东村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面积27.4326公顷,其中:农用地26.7828公顷(耕地23.7879公顷),建设用地0.4813公顷,未利用地0.1685。

高皇镇大集村三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37公顷,其中:农用地0.0037公顷(耕地0.0028公顷)。

高皇镇淮上村一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04公顷,其中:农用地0.0004公顷(耕地0.0004公顷)。

高皇镇淮上村四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140公顷,其中:农用地0.0140公顷(耕地0.0126公顷)。

高皇镇淮上村五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146公顷,其中:农用地0.1146公顷(耕地0.1052公顷)。

高皇镇淮上村六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171公顷,其中:农用地0.1171公顷(耕地0.1171公顷)。

高皇镇淮上村七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825公顷,其中:农用地0.1825公顷(耕地0.1741公顷)。

高皇镇淮上村八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333公顷,其中:农用地0.2333公顷(耕地0.2167公顷)。

高皇镇淮上村九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507公顷,其中:农用地0.0507公顷(耕地0.0504公顷)。

高皇镇淮上村十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608公顷,其中:农用地0.9608公顷(耕地0.9505公顷)。

高皇镇淮上村十一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4406公顷,其中:农用地1.4406公顷(耕地1.4386公顷)。

高皇镇淮上村十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01公顷,其中:农用地0.0001公顷(耕地0.0001公顷)。

高皇镇淮上村十三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744公顷,其中:农用地0.2744公顷(耕地0.2741公顷)。

高皇镇淮上村十四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528公顷,其中:农用地0.2528公顷(耕地0.2119公顷)。

高皇镇淮上村村集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028公顷,其中:农用地0.3114公顷(耕地0.0640公顷),建设用地0.0914公顷。

高皇镇老胡村孙郢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879公顷,其中:农用地0.5879公顷(耕地0.5879公顷)。

高皇镇老胡村辛西一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729公顷,其中:农用地0.1729公顷(耕地0.1729公顷)。

高皇镇老胡村辛西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176公顷,其中:农用地0.6176公顷(耕地0.6155公顷)。

高皇镇老胡村辛西三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650公顷,其中:农用地0.5650公顷(耕地0.5639公顷)。

高皇镇老胡村村集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560公顷,其中:农用地0.2799公顷(耕地0.2136公顷),未利用地0.0761公顷。

高皇镇龙窝村何岗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169公顷,其中:农用地0.5169公顷(耕地0.5169公顷)。

高皇镇龙窝村后圩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267公顷,其中:农用地1.0267公顷(耕地1.0205公顷)。

高皇镇龙窝村龙窝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8010公顷,其中:农用地2.8010公顷(耕地2.7615公顷)。

高皇镇龙窝村小集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524公顷,其中:农用地0.9524公顷(耕地0.9171公顷)。

高皇镇龙窝村村集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833公顷,其中:农用地0.9385公顷(耕地0.7164公顷),建设用地0.3448公顷。

高皇镇民主村民主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929公顷,其中:农用地0.2929公顷(耕地0.2883公顷)。

高皇镇民主村民主四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938公顷,其中:农用地0.4938公顷(耕地0.4850公顷)。

高皇镇民主村民主一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716公顷,其中:农用地0.2716公顷(耕地0.2716公顷)。

高皇镇民主村村集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44公顷,其中:农用地0.0044公顷(耕地0.0031公顷)。

高皇镇孙岗村孙东一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531公顷,其中:农用地0.6531公顷(耕地0.6341公顷)。

高皇镇孙岗村孙东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704公顷,其中:农用地0.5704公顷(耕地0.5647公顷)。

高皇镇孙岗村孙东三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293公顷,其中:农用地0.7293公顷(耕地0.7145公顷)。

高皇镇孙岗村孙东四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153公顷,其中:农用地0.7153公顷(耕地0.7042公顷)。

高皇镇孙岗村孙东五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443公顷,其中:农用地0.9443公顷(耕地0.9382公顷)。

高皇镇孙岗村孙西一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3350公顷,其中:农用地1.3350公顷(耕地1.0819公顷)。

高皇镇孙岗村孙西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417公顷,其中:农用地1.6396公顷(耕地1.5528公顷),建设用地0.0019公顷,未利用地0.0002公顷。

高皇镇孙岗村孙西三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4306公顷,其中:农用地1.3951公顷(耕地1.1363公顷),建设用地0.0355公顷。

高皇镇孙岗村孙西四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712公顷,其中:农用地0.8712公顷(耕地0.5970公顷)。

高皇镇孙岗村孙西五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3165公顷,其中:农用地1.3165公顷(耕地1.3063公顷)。

高皇镇孙岗村村集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9546公顷,其中:农用地1.8676公顷(耕地0.6786公顷),建设用地0.0077公顷,未利用地0.0793公顷。

高皇镇张岗村张岗一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784公顷,其中:农用地0.0784公顷(耕地0.0784公顷)。

高皇镇张岗村张岗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554公顷,其中:农用地0.1554公顷(耕地0.1554公顷)。

高皇镇张岗村张岗三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933公顷,其中:农用地0.6921公顷(耕地0.6682公顷),未利用地0.0012公顷。

高皇镇张岗村张岗四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458公顷,其中:农用地0.1458公顷(耕地0.1458公顷)。

高皇镇张岗村张岗五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17公顷,其中:农用地0.0017公顷(耕地0.0017公顷)。

高皇镇张岗村村集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782公顷,其中:农用地0.0665公顷(耕地0.0238公顷),未利用地0.0117公顷。

平圩镇桥东村王郢东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58公顷,其中:农用地0.0358公顷(耕地0.0123公顷)。

平圩镇桥东村王郢西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745公顷,其中:农用地0.0745公顷(耕地0.0394公顷)。

平圩镇桥东村村集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173公顷,其中:农用地0.0173公顷(耕地0.0016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淮南淮河大桥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高皇镇、平圩镇及相关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征求被征地的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被征地农户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高皇镇大集村三组、淮上村一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淮上村村集体、老胡村孙郢组、辛西一组、辛西二组、辛西三组、老胡村村集体、龙窝村何岗组、后圩组、龙窝组、小集组、龙窝村村集体、民主村民主二组、民主四组、民主一组、民主村村集体、孙岗村孙东一组、孙东二组、孙东三组、孙东四组、孙东五组、孙西一组、孙西二组、孙西三组、孙西四组、孙西五组、孙岗村村集体、张岗村张岗一组、张岗二组、张岗三组、张岗四组、张岗五组、张岗村村集体、平圩镇桥东村王郢东组、王郢西组、桥东村村集体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ji.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高皇镇人民政府         平圩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从树                 刘双灯

联系方式:13956444606            14755430333

附件:淮南淮河大桥(潘集区段)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潘集区人民政府

2024年05月20日

淮南淮河大桥(潘集区段)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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