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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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2024-07-16 17: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者组织起草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区委以及区委部门、外区县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

      2.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组织起草区政府领导同志讲话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负责区政府重要活动的组织统筹、区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要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5.承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审批。

      6. 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7.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区工作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8.督促检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9.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0.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重要信息和政务舆情;履行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1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12.负责区政府重要行政决策程序运行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13.负责指导、协调市民投诉的受理和承办等有关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和重要建议。

      14.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5.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负责做好市级政务服务热线相关工作。承担区优化发展环境打造“三最”城市领导小组和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6.负责区机关事务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体制改革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公务用车、节能、后勤服务、公务接待等工作的统一管理和指导监督。负责指导协调区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美化、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

      17.负责全区大数据相关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和规划方案。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负责监督执行、推进落实。研究制定我区相关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推进“数字张店”建设。

      负责统筹管理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全区数据资源、全区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等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全区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

      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

      统筹区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以及其他政府投资通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规划、招标、建设、协调、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工作;监督指导全区政府网站建设。负责提出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项目建设需求,协调推进建设和应用工作。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做好大数据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大数据对外交流与合作。

      18.负责落实张店区区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9.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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