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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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淄博市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对下列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新增高风险区 1.张店区 马尚街道书香景园2号楼 马尚街道世纪花园秋悦园17号楼 房镇镇绿城·百合花园兰园10号楼 2.淄川区 洪山镇太和社区2号楼 洪山镇太和社区3号楼 洪山镇东工村23号楼 洪山镇东工村26号楼 寨里镇黉阳社区2号楼 般阳街道祥和社区510号楼 将军路街道将军头社区53号-58号民房 淄矿路102号9号楼 3.博山区 山头街道乐疃村 4.桓台县 新城镇毛家村 新城镇石家村 新城镇河滨小区3号楼2单元 果里镇孔家村(北至荣家村交界处、东至上海路、南至中心路、西至村农田合围区域) 果里镇红莲湖社区世茂金洲府3号楼1单元 田庄镇田庄村(北至健康路、东至康乐街、南至昕洋街、西至工商局东胡同合围区域) 5.高新区 展开全文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华侨城社区14组团13号楼 四宝山街道办事处恒大正承世家1号楼 即日起,将上述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二、调整为低风险区 1.张店区 旖旎查馆(尚美第三城店) 科苑街道丽景苑齐园组团5号楼 2.临淄区 稷下街道杜家村 3.高新区 四宝山街道刘西社区8号楼 四宝山街道刘西社区3号楼2单元 11月26日0时起,将上述区域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张店区、淄川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沂源县、高新区其他区域风险区域等级不变,博山区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淄博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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