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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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2024-07-14 17:3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路基工程说明

1.路基工程包括:场地清理、挖方、填方、特殊地区路基处理、坡面排水、防护与加固工程。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

2.1路基石方的界定。用不小于112.5KW推土机单齿松土器无法松动,须用爆破、钢楔或气钻方法开挖,以及体

积大于或等于一立方米的孤石为石方。

2.2土石方体积用平均断面积法计算。但与似棱体公式计算方式计算结果比较,如果误差超过5%时,采用似棱体

公式计算。

2.3路基挖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均以开挖天然密实体积计量。其中包括边沟、截水沟的开挖。

2.4挖方作业应保持边坡稳定,应做到开挖与防护同步施工,如因施工方法不当,排水不良或开挖后未按设计及

时进行防护而造成的塌方,则塌方的清除和回填由承包人负责。

2.5路基填料中石料含量等于或大于70%时,按填石路堤计量;石料含量小于70%且大于30%时,按土石混填路

堤计量;石料含量等于或小于30%时,按填土路堤计量。

2.6路基填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按压实后路床顶面设计高程计算。应扣除跨径大于5m的通道、

涵洞空间体积,跨径大于5m的桥则按桥长的空间体积扣除。为保证压实度两侧加宽超填的增加土、石方数量;

清除表土或零填挖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前夯实后,回填至原地面标高所需的土、石方数量;因路基沉陷需增

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应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并入路基填方数量内计算。零填零挖、低填浅挖的翻松压实及挖

台阶,均不另行计量。

2.7借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量,包括挖方和装运。借土场或取土坑中非适用材料的挖除、弃运及场地清理、地貌

恢复、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与养护、临时排水与防护作为借方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2.8回填土指零挖以下或填方路基(扣除10~30cm清表)路段挖除非适用材料及挖淤泥后好土的回填。

2.9桥涵台背回填只计按设计图纸或工程师指示进行的桥涵台背特殊处理数量。但在路基土石方填筑计量中应扣

除涵洞、通道台背及桥梁桥长范围外台背特殊处理的数量。

2.10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包括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其开挖作业在挖方中计量。

2.11本章项目未明确指出的工程内容如:养护、场地清理、脚手架的搭拆、模板的安装、拆除及场地运输等均包

含在相应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12排水、防护、支挡工程的钢筋、锚杆、锚索除锈制作安装运输及锚具、锚垫板、注浆管、封锚、护套、支架

等,包括在相应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1.本章路面工程,包括垫层、底基层、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其它面层、透层、粘层、封

层、路面排水、路面其它工程。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

2.1路面各结构层均按不同厚度分列工程细目,统一按不同厚度相应的顶面面积计算和计量。其超过设计顶面宽

度而增加的铺筑体积,作为相应的附属工程内容,不单独计量。

2.2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所需的外掺剂,均含在相应的工程细目中,不另行计量。

2.3沥青混合料、水泥混凝土和(底)基层混合料拌和场站、贮料场的建设、拆除、恢复等均列入第一章总则,

本章不另行计量;拌和设备的安装、拆除均包括在本章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4水泥混凝土路面模板制作安装及缩缝、胀缝的填灌缝材料、高密度橡胶板,均包含在浇筑不同厚度水泥混凝

土面层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5水泥混凝土路面养生用的养护剂、覆盖的麻袋、养护器材等,均包含在浇筑不同厚度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工程

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6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钢筋包括传力杆、拉杆、补强角隅钢筋及结构受力连续钢筋、支架钢筋。

2.7钢筋的除锈、制作安装、成品运输,均包含在相应工程的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1.本章包括洞口与明洞工程、洞身开挖、洞身衬砌、防水与排水、洞内防火涂料和装饰工程、监控量测、地质

预报、机电设施预埋件及消防设施的土建部分等。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

2.1场地布置,核对图纸、补充调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试验检测、施工测量、环境保护、安全措施、施工防

排水、围岩类别划分及监控、通信、照明、通风、消防等设备、设施预埋构件设置与保护,所有准备工作和施工

中应采取的措施均为各节、各细目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2.2风水电作业及通风、照明、防尘为不可缺少的附属设施和作业,均应包括在本章各节有关工程细目中,不另

行计量。

2.3隧道名牌、模板装拆、钢筋除锈、拱盔、支架、脚手架搭拆、养护清场等工作均为各细目的附属工作,不另

行计量。

2.4连接钢板、螺栓、螺帽、拉杆、垫圈等作为钢支护的附属构件,不另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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