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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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告

2023-05-12 18: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排查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等。

(二)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宗教寺庙等。

(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

(四)新业态新领域场所。包括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私人影院,电竞酒店等。

(五)城乡高风险场所。包括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空间、仓储物流、易燃易爆、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九小场所”等。

二、工作重点

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对九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一)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二)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四)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五)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违规占用防火间距、违规在防火间距上搭建临时性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六)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七)消防救援条件。未按要求设置消防救援窗,或封堵、遮挡消防救援窗;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或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违规设置构筑物、停车位、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消防扑救面之间设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八)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未落实;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九)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三、排查要求

(一)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觉对照重点问题开展重大隐患自查。凡属自主检查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一般不予行政处罚。

(二)行业部门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排查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情形的,及时抄送消防救援大队。

(三)乡(镇)社区组织村(居)委会、消防工作所、派出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全面排查辖区火灾隐患,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情形的,及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大队。

(四)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

(五)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大消防监督抽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立案查处,一律从重处罚。

四、整治要求

整治期间,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消防救援大队将适时组织集中挂牌督办、集中约谈、集中曝光和信用惩戒。凡是各乡镇或行业部门主动上报或函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不予挂牌督办。凡是上级督导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凡是发现擅自关闭、破坏消防设施及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拒不整改、不执行停产停业措施等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侦办追究刑事责任。

隐患问题整改期间,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单位要强化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隐患整改时限、资金、责任和措施,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指派专人加强重点部位巡查值守,严禁整改期间违规动火用焊、违规留宿住人、重点岗位人员擅自脱岗。

特此通告。

泾川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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