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消防关于公开征集消防安全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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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消防关于公开征集消防安全专家的通知

2023-06-07 05: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公开征集全市消防

安全专家的通知

社会相关单位、行业专家:

为切实做好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消防技术服务、现场指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全市消防领域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市消防救援支队拟成立吕梁消防监督专家库,并开展市级消防安全专家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专家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专家聘用采取“谁聘用、谁使用、谁管理”原则,被聘用的专家应当接受调派,参加重点任务、临时性专项任务、技术咨询、培训授课、调查研究等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谋划,制定方案,使专家团队真正参与到各项专项检查中。大队级专家与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共同开展各项专项检查,负责技术工作。支队级专家负责对已完成专项检查的社会单位进行抽查,对检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指导,对共性问题进行统一会诊。专家职责任务主要有: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坚持原则。

(二)参与指派的各类检查任务,出具专家意见,并对出具的意见负责。

(三)参与专题调研、课题研究、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参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

(四)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和建议。

(五)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选聘范围

专家库选聘范围为我市各类科研院所、专业设计院、高等院校、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主要从事电气、燃气、易燃易爆、建筑防火、安全评估、消防产品、消防系统检测等领域的专家。

三、专家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纪律,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严谨,爱岗敬业。

(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三)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备较高的相关技术或相关专业分析鉴识能力,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参与过国家和地方组织的消防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重点任务、临时性专项任务等各项工作任务。

(五)经工作单位同意,个人自愿接受聘任,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六)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

四、经费安排

支队级专家团队产生的检查、咨询、评审、培训等费用,由支队进行保障,防火监督科负责统筹管理。专家团成员费用标准按照不高于财政部《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晋财购[2017]10号)等有关规定以及《消防救援队伍培训费管理规定》(应急消【2019】123号)相关标准执行。

五、申报程序

(一)专家团队在全市相关单位进行公开征集,特殊专业领域也可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

(二)专家团成员选聘采用本人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本人自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告知被推荐人知晓。

(三)根据工作职责及入选要求条件,由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和被推荐人进行审核和筛选。

(四)通过资格审定,确定为专家的,用人单位下发正式聘用文件。

六、申报材料

(一)《吕梁消防监督专家报名表》(见附件);

(二)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近3年曾担任过的各类型评审专家的证书或聘用文件复印件;

(四)近3年发表的论文、专著及专利复印件;

(五)近5年个人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

七、其他事项

(一)请社会相关企业等积极推荐本行业、本单位的专家;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市消防救援支队可根据专家履职及年度综合评价情况,解聘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并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附件1:吕梁市组建消防专家团队明细表

附件2:吕梁市消防监督专家报名表

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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