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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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资料

2023-04-24 05: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椿木营中小学食品从业人员培训

 

日常操作规范

 

一、原料采购卫生要求

 

1

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

并应进行验收,

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禁止采购的食品:

 

a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

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b

、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c

、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d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建议不采购的食品:

 

黄花菜,四季豆及亚硝酸盐腌制的食物

 

2

、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向食品生产单位、

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

还应索取生产厂家食

品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复印件等。

 

3

、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有关记录

至少应保存

12

个月。

 

二、食品运输贮存卫生要求

 

1

、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

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

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2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

10cm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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