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海陵岛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栈道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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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海陵岛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栈道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4-07-12 21: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用海范围、用海方式进行施工,不得超范围施工,不能对公园内的保护红树林物种造成直接的占用。为更好的保护可能受施工影响的红树林,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人为破坏红树林活动,对项目附近红树林实行绝对保护。钻孔灌注桩桩基施工、原木栈道桩基拆除等的施工安排拟选择在退潮期,尽量避开底栖生物、鱼类的产卵期、浮游动物的快速生长期及鱼卵、仔鱼、幼鱼的高密度季节进行施工作业。同时,应对整个施工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工期,采取分段施工,尽可能避免在冬季开展高噪声的施工作业,以免惊扰栖息于滩涂的候鸟。无法避免时须配以综合治理手段以保证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选择合适潮期作业时间及周期。

  2、施工期钻孔灌注桩、原有木栈道拆除等的施工安排应选择在退潮期,施工时产生的悬浮泥沙会对项目所在海域的海洋生态、海水水质环境等产生一定的影响,为避免泥浆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在钻孔桩施工过程中利用GPS进行精确定位钻孔灌注桩位置,钻孔灌注桩施工作业采用钢护筒围堰施工方法,对沉渣及灌注混凝土溢出的废弃泥浆沉淀后随时清除。本项目弃渣将及时用汽车运至海陵岛北汀海运达建材有限公司回填,禁止就地弃渣,严防泥浆溢出,污染周围环境。

  3、项目位于潮滩区,施工过程无需施工船舶,且本项目施工设备将在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不在施工现场进行维修,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施工场地工地污水、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含油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经广东海陵岛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内现状厕所进行收集后,纳入公园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后续处理,不得排入项目所在海域。工地污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作为洒水抑尘或洗车,不得直接排入项目附近海域。施工期产生的含油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含油废水,应经隔油处理后回用于陆上洒水抑尘等环节,废油泥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排放入海。

  4、施工期工地运料车辆在运输沙、石、泥等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时,选用带密闭盖的运输车辆,运输时装载不宜太满,保证运载过程不散落,应加盖运输,防止洒在道路上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及建筑水泥盖好,防止因风吹造成的污染环境。

  5、施工期优先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维 修保养工作,使其始终保持正常运行。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严格控制车辆鸣笛,降低交通噪声。在作业过程中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施工噪声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 12523-2011)的要求控制施工场界噪声排放。

  6、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原有木栈道拆除时搬运到岸,后委托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泥浆应经干化后,与钻渣、建筑垃圾和其他弃土渣一同运至海陵岛北汀海运达建材有限公司回填,不直接排入海洋环境。

  7、对于建设项目施工及营运期间对海洋生物资源造成的损失,项目建设单位应与主管部门协商,就工程建设造成生物资源损失制定合理的补偿计划。补偿金专款用于海洋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的恢复。

  8、运营期游客和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公园内现状公厕收集后,纳入公园内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禁止直接向项目及其附近海域排放。加强栈道的打扫清洁,及时清除游人抛洒在桥面的污染物,减缓桥面径流冲刷污染物的数量。

  9、运营期在栈道上分散设置垃圾桶,收集游客在通过本栈道时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经收集后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禁止排放入海。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巡查,发现随意扔弃垃圾等污染物进入海里的行为要及时制止。

  10、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管理规程、作业规章和应急计划,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确保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危害。

  11、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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