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海珠区社工站地址 关于2023

关于2023

2024-07-17 20: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3〕7号)相关规定,海珠区民政局委托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广东诚安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23-2024年度海珠区街道社工服务站第三方评估机构,近期对海珠区新港街、江海街、琶洲街社工服务站开展专业中期评估工作,对海珠区赤岗街、昌岗街、瑞宝街、江海街、南洲街、华洲街、官洲街社工服务站开展财务中期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4月11日至4月19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径向海珠区民政局反映意见(受理科室: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地址: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二楼),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口头、匿名意见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附件:

  1.新港街社工服务站专业中期评估报告.pdf

  2.江海街社工服务站专业中期评估报告.pdf

  3.琶洲街社工服务站专业中期评估报告.pdf

  4.赤岗街社工服务站财务中期评估报告.pdf

  5.昌岗街社工服务站财务中期评估报告.pdf

  6.瑞宝街社工服务站财务中期评估报告.pdf

  7.江海街社工服务站财务中期评估报告.pdf

  8.南洲街社工服务站财务中期评估报告.pdf

  9.华洲街社工服务站财务中期评估报告.pdf

  10.官洲街社工服务站财务中期评估报告.pdf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