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服务有了“硬”标准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海晏县怎么样 “软”服务有了“硬”标准

“软”服务有了“硬”标准

2024-07-14 00: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民生幸福怎么定义,标准体系怎样建立,更多“春天的故事”如何续写?2020年3月,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下达首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海晏县“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公共服务标准,是政府与百姓之间的一份“隐性”契约,标准化则是政府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必由之路。作为国家首批、西北五省唯一一家基本公共服务展标准化试点建设。相关的14个单位根据试点建设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并细化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形成了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机制。

梳理“一张清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情况进行多次走访调研,梳理确定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文体服务保障、优军服务保障等九大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事项85项,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形成具体事项清单,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项目名称、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牵头单位、参与单位等内容,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构建“一套体系”。建立健全以“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基准指标标准体系”“实施提供标准体系”“绩效评价标准体系”“管理保障标准体系”五大板块为支撑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精细化、规范化,目前已收集“通用基础标准”200余项,编制“基准指标”85项,“实施提供”标准100余项,“绩效评价”标准10项,“管理保障”标准9项,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机会均等”、“过程均等”和“结果均等”。

开发“一个平台”。开发“海晏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信息平台”,设置了“标准文献”“政策法规动态”“办事指南”三大功能模块,收录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文本等800余项,平台内标准支持预览下载,通过办事指南可查询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服务事项的具体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标准依据等,打通了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标准的信息通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和标准公开共享、便捷惠民。

打造“一个综合体”。作为州府所在地,海晏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更优的资源、更好的地块、更大的投入用到民生事业,围绕“红色农牧”和“基本公共服务”两个主题,对标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质量要求,打造了三角城镇便民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线下服务综合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医保、社保、文体、调解、计生、就业、双拥、救助等便民服务窗口,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领域,建设了儿童家园,配置儿童书籍、玩具等,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娱乐、教育、托管等服务;在“弱有所扶”领域,建设人民调解室、百姓说事厅,为人民群众提供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在“病有所医”领域,打造了健康驿站,为辖区居民提供免费提供血糖血压检测、健身、按摩、健康咨询等卫生健康服务;在“文体服务保障”领域,打造了文体活动室、职工书屋、百姓书苑等功能室,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在“老有所养”领域,建设了日间照料室和爱心食堂,为老年人提供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精神慰藉、膳食供应等服务。通过基本公共服务综合体的打造,将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基层,打通了基本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实现了基本公共服务的便捷化、均等化、普惠化水平。

展开全文

下一步,海晏县继续坚持常态推进、长效保持标准化工作。持续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培训和标准化人才培养,提高执行部门对标准的熟悉度,增加工作人员对标准的理解和应用,提升公众对标准化服务的认同感,让标准化真正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落地生根。积极总结试点建设经验,宣传推广标准化试点建设成效,打造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海晏样板”。

审核:刘海龙

编辑:董守文

信息来源:海晏政务公众号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