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江湖儿女”,后来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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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江湖儿女”,后来怎么样了?

2023-06-07 03: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文字:审判监督庭 杨程、刑事审判庭 陈镪

做个小调查,在座同学们,梦想过闯荡江湖、仗剑天涯的请举个手。

我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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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日下午1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桥中学的教室里不时传出欢声笑语。来自松江法院刑事审判庭的陈镪法官正在为初二、初三年级的同学们带来一堂别开生面的普法讲座,针对一类看似远离、实则迫近校园的可怕犯罪。

这不,看着80多位同学中超过半数都举起了手,陈镪笑着说:“大家今天来上课前,是不是都觉得‘有组织犯罪’跟我一个初中生能有什么关系?看看周围,这就是关系。因为当‘江湖儿女’成团出道,我们法官就习惯称之为:有组织犯罪,也就是俗称的黑恶势力。”

在台上台下一片会心的笑声中,

同学们,我们今天的课程从大家的疑惑开始吧。大家对这张照片有什么疑惑吗?

Q1

他们是做什么的?

同学们,大家应该都在电视中了解过“山口组”“黑手党”这些组织吧,谁听过“天眼帮”吗?

陈镪指着照片问大家。

是二郎神下凡成团了吗?

没听过,但不明觉厉!

同学们看着跟自己差不多大的一群年轻人陷入疑问。

他们是一群眉心纹着“天眼”,年龄都在20岁以下的孩子,有的人比你们还小。大家坐在课堂中的时候,他们已经成为了这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黑恶势力帮派成员,一时横行乡里。他们专门实施盗窃、引诱卖淫、收“保护费”、替人打架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同学们不可置信的目光中,陈镪又逐一向大家展示了“天眼帮”帮主的作案工具“青龙偃月刀”以及成员们使用的各类砍刀等作案工具,并为同学们播放了电视纪录片《“天眼帮”覆灭记》片段。

看到屏幕上与自己大小相若的孩子互相刀砍火拼,最终沦为阶下囚,课堂上一片倒抽凉气声。陈镪适时为大家介绍《反有组织犯罪法》和该法对“有组织犯罪”的定义来。

有组织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等同学们对这部法律所针对的该类犯罪行为有了基本认知,陈镪便结合最近大热剧《狂飙》中的人物、情节,从高启强和他的“小弟”们讲起,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特征(固定“老大”和众多“下级”)、经济特征(有一定经济实力,且产业与黑恶犯罪关系密切)、行为特征(经常进行打砸抢等暴力犯罪)、危害性特征(欺压群众至敢怒不敢言)进行了详细说明。

陈镪还结合发生在松江、同学们身边的真实案例,向同学们展示了参与有组织犯罪将受到的法律严惩,看到屏幕上站满法庭的被告人,法台上宣读判决的法官,课堂上一时鸦雀无声,随后竟掌声次第响起。课后陈镪说:“那一刻我感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威严,这份来自孩子们最纯澈的敬畏会鼓舞我很久。”

Q2

有组织犯罪真的会找上我们吗?

这个问题问得好。

陈镪以数据、图表为大家展示了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未成年人犯罪,及涉黑恶犯罪现状,与大家想象的不同,最高检数据显示:

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虽然从整体上看人数总量不大,占同期犯罪比例不高,但以2017年至2021年为例,全国范围内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数量逐年增长。其中2018年、2019年比上年分别增长了410%和29%。甚至有黑恶势力组织利用刑法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有意发展未成年人“入伙”,并利用未成年人进行暴力犯罪,规避法律惩罚。

正是由于这些黑恶势力集团越来越盯上大家,我们必须让大家更加了解,时刻防范。

通过“河北邢台学生索要香烟”案等社会影响大的类案,陈镪为大家介绍了未成年人参与的涉黑涉恶案件所普遍存在的主要特征:犯罪手段简单、暴力性强;有向校园发展的趋势。

“这也是我们今天选择大家作为普法对象的原因之一,初二、初三的你们大多刚刚步入青春期,是对世界最充满好奇心,也最容易冲动、极端的年龄。调查显示,初高中生最容易受到黑恶势力侵害,其中尤以成绩落后、父母教育缺位严重的群体最为脆弱。因为这些孩子的家庭、学校沟通渠道通常较为狭窄,更易被黑恶势力蛊惑,将其误认为安全感、成就感的来源。”台下的同学们纷纷窃窃私语,互相讨论着身边是否发生过这样的事。陈镪与同学们的距离进一步拉近了。

Q3

有组织犯罪这么可怕,我们遇到应当怎么做?如何远离黑恶势力呢?

感谢这位同学的提问,这正是我今天来到大家身边的根本目的!

陈镪首先结合案例,为同学们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为保护未成年人专门进行的规定,包括:

建立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加强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

学校发现有组织犯罪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秩序的,有组织犯罪组织在学生中发展成员的,或者学生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六十一条 因举报、控告和制止有组织犯罪活动,在有组织犯罪案件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变更被保护人员的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发展未成年人参与犯罪从重处罚:

第六十七条 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最后,陈镪为同学们讲述了自己办理案件中的一些未成年被告人的故事,以他们的“堕落之路”为例,从家庭因素、学校因素、社会因素、个人因素四个方面分析了现阶段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的主要原因,并对如何远离黑恶犯罪,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之有度,不盲目攀比;

3.树立正确的交友观,要做君子之交,要建立规则意识,要有敬畏之心 ;

4.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

5.要摒弃或者戒除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网游等,适度介入短视频等网络平台,有些黑恶势力团体便是通过短视频平台招募未成年人成员的。

活动结束时,陈镪还为积极参与现场互动的同学们准备了小礼物:看着同学们收到法官钥匙扣、徽章、公务警车模型等时的灿烂笑容,陈镪也笑得格外开心。在这个特殊的六一儿童节,松江法院的法官为孩子们带来的这场精彩课堂,又何尝不是一份用心准备的“礼物”呢~

“非常感谢松江法院的法官来校为孩子们传经送宝,精彩程度出乎预料,正如法官所说,看似遥远,实则迫近。我们学校作为孩子们的临时监护人,也会在今后工作中多关注关心,努力保护好祖国的未来,让他们安全快乐地长大!”送别陈镪时,来自新桥中学,这所随迁子女学校的何老师深有感触。

“我作为法官今天也很感动!以后松江法院会带着更多法治礼物走进孩子们的世界,让他们安全快乐,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陈镪握紧老师的手,回望教室后那一片绿树茵茵,许多美好正在蓬勃而生吧……

原标题:《那些“江湖儿女”,后来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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