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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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12月8日,截止时间为12月8日17点00分;纸质申请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前。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招收2023年申请-考核制入学的博士生(不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考生)。请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公布的《南京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及南京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须知。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身心健康。 (三)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四)申请人的学位或学历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硕士毕业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须在博士入学(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3.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须在博士入学入学(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或博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2017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以上(至2023年9月1日),同时其代表作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有专著出版(含独著或合著)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 (五)英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97。 2.CET-6≥426。 3.IELTS≥6.0。 4.TOEFL≥85。 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6.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校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六)申请人报考前须取得报考导师同意。 (七)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除符合上述要求外,须同时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各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和要求。2023年我校具体专项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报考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2023年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及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申请材料 (一)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点击网页上方“网上报名”-“博士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12月8日,截止时间为12月8日17点00分。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可再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已填写的报名信息如未完成缴费并生成报名号视为报名失败,不可补报,不可补缴费。 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时“报名材料上传”环节的相关说明,并按要求在系统内上传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前置学历相关信息等不得有误,因信息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重要信息在提交以后不能修改,请慎重选择。报名信息请务必反复核对无误后再确认提交。 填报信息确认后请进行报名费网上缴费,报名费金额为120元/次。考生通过网报系统“缴费”模块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费,不接受邮局汇款及现场缴费。未通过网上银行成功支付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缴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报考院系在复试期间将另行收取80元复试费。 缴费成功后将生成报名号,生成报名号意味着网上报名工作完成。考生请妥善记录好自己的报名号,并在系统内下载并打印自动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简表最后一页“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定向生必填;“郑重承诺”栏须由考生本人签字。请在《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第一页右上角书写个人手机号码和常用电子邮箱。 (二)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下载地址:https://yzb.nju.edu.cn/16/63/c47865a595555/page.htm)。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硕士或博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正在国(境)外就读的考生,须提供国(境)外就读高校的成绩证明或其他在读证明材料等。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申请人还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复印件(原件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交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出版专著(含独著或合著)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的复印件。 复试时须提供上述各个证书、认证书、成绩单原件核查。 (三)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包括:拟开展研究工作选题,研究综述,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方法的选择与分析,实现研究目标的技术路径,可能取得的研究结果及讨论,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本科和硕士生期间课程成绩单(成绩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上须加盖教务处、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红色公章)。 (五)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加盖教务处、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学院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红色公章)。包括四、六级英语考试、IELTS、TOEFL成绩单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原件。 (六)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下载地址:https://yzb.nju.edu.cn/16/63/c47865a595555/page.htm) (七)已获硕士学位或硕士毕业人员,须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论文一本。应届毕业生提交开题报告、学位论文进展及最新取得的研究成果。 (八)须明确拟报考的博士专业、研究方向,以及博士生导师。 (九)其他能证明申请人研究及其个人经历的材料。包括申请人参加科学研究、出席学术会议、交换交流等情况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型论文、专著等)复印件一份;曾获奖项的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份;以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情况。 (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在A4同一面上)。 备注: 1.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将上述材料通过顺丰快递寄到: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良楼316室。电话:025-83593020,邮编:210093。请在快递单上写明“姓名-博士申请考核”字样。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前(请通过顺丰快递寄送,以快件寄出凭据时间为准)。要求:材料务必真实,材料中须签名、盖章处务必规范、完整。 2.本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进入考核。次年2月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核名单和考核通知。 3.所有同等学力人员须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以研究生院网页通知为准)须参加以下三门科目加试。(1)我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2)我院组织的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具体要求见后续复试通知。 4.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22年12月15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到仙林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1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9683251,邮编:210023)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教育部其它专项计划,待教育部发布相关文件后,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交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出版专著(含独著或合著)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的复印件。 考生应将上述报名及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上述指定地址。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学校、院系考核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考核科目和方式 本院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水平、外语水平、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分三个环节,包括材料初评、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初评(满分:100分) 本院将成立材料初评小组,不少于5人,组员包括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和报考学科(研究方向)副教授及以上专家。该小组负责评审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就申请人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硕士论文水平、课程学习、学术文章、获奖情况、著作专利等进行初评,并给出得分。 (二)笔试(满分:1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内容: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三)面试(满分:100分) 本院将成立面试小组,不少于5人,组员包括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和报考学科(研究方向)副教授及以上专家。 1.申请人须准备10分钟PPT综述。综述重点是:个人教育经历、学习情况、科研工作及成果,拟进入博士阶段的研修方向和计划。 2.面试小组口头提问,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以及申请人PPT综述。 3.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一)综合考核结果,按照材料初评、笔试、面试三个环节的综合成绩总分,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分导师按总分高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替补名单。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将在本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前进行替补,具体规则为首先替补该导师名下总分列第二的考生,如该导师不同意补录或无人替补,则在同一专业按综合成绩总分高低,经相应报考导师同意后,按序替补。如专业内无人替补,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名额在学院另一专业按综合成绩总分高低,经相应报考导师同意后,按序替补。替补结果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 (二)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考核制类考生、硕博连读类考生,考核后优先录取硕博连读类考生。 (三)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五、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网站公布材料初评结果和成绩、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总分)等信息。 六、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七、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及我院官网,及时了解博士研究生招考流程及结果。考生成绩等均通过报考院系网站查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二)同一报考批次内,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以缴费且生成报名号为准)。如因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确有需要重新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再次报名,待考生再次报名缴费且生成新的报名号后,历史报名信息将自动作废且不予退费。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须与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并且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等,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三)2023年毕业的非学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单证)的考生不能以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博士研究生。该类考生须在取得硕士学位后才能报考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 (四)关于本院导师在本年度招收博士生(含硕博连读考生等)情况,请考生在确认报考前咨询报考导师具体名额。博士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导师、专业及院系。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四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五年。 (五)咨询电话:025-83593020徐老师。申诉电话:025-83592755,申诉电邮:[email protected] 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2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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