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上海理工大学师生学术共同体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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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上海理工大学师生学术共同体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3-28 12: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了进一步推动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对外开放与国际化建设、鼓励和加强我校教师及研究生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学术合作和交流。根据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的总体布置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师生学术共同体交流项目申报工作。

一、计划内容

1. 项目支持教师与其指导研究生作为学术共同体,赴境外开展为期3~5周高水平科学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2. 项目应依托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围绕研究生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研国际合作目标,申报学院不限,但境外国际学术会议不予以支持;

3. 2023年度项目重点支持导师、研究生学术共同体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1名研究生导师至少带1名研究生且最多带3名学生),项目有效期至2023年底,跨年无效;

4. 项目计划按港澳台地区(0.5万元/人)、周边国家(1万元/人)、其他国家(教师1.5万/人,学生1万元/人)予以资助。

二、申报和审批程序

1. 由研究生导师填报《2023年度上海理工大学师生学术共同体交流项目申报书》,学院审核后上报国际交流处;

2. 国际交流处根据学院上报材料,组织评审会,确定立项名单;

3. 审批主要依据:合作基础、合作内容和预期成果。

三、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后于4月21日前将《上海理工大学师生学术共同体交流项目申报书》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及相关材料一份送交国际交流处306办公室(Tel:55274931),并由学院将汇总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国际交流处所有。

 

附件:《2023年度上海理工大学师生学术共同体交流项目申报书》

 

国际交流处、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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