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和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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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和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4-07-07 08: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答:【政策依据】

1.《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2025年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由海南省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2.2020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3.2020年8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的标准,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15%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

4.2020年12月,海南省财政厅、税务局、市场监管局、人才发展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所得”的政策口径、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高端紧缺人才名单清单的产生流程以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服务措施等。

5.2022年9月,海南省政府修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需要满足的相关条件。(新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即2024年汇算清缴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时,按照新办法认定享惠资格,2023年汇算清缴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仍按照原办法认定。)

【适用条件】

1.未来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政策将如何变化?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2025年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由海南省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2035年前,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2022年12月31日前,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是什么?

2022年12月31日前,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且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2023年1月1日起,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是什么?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2025年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

①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应满足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且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

②因职业特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航空、航运、海洋油气勘探等行业特定人员,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单位职工身份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障协定的国家中免缴人员除外)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并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可提供其他同等条件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材料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提交申请并说明情况,经由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评审认定通过后,可享受优惠政策。

即纳税人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①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

或因职业特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航空、航运、海洋油气勘探等行业特定人员,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单位职工身份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障协定的国家中免缴人员除外)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并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可提供其他同等条件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材料的。

②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

4.累计居住满183天如何理解?

一个纳税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停留天数满183天。进、出当天均算1天。

5.个人怎么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条件的个人,其来源于海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于次年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退税。

①享受方式:先正常预扣预缴,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再予以退还。

②办理时间: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次年1月1日-3月31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次年3月1日-6月30日。

③办理渠道: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建议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WEB端)、办税服务厅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建议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税服务厅办理。

6.哪些所得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享受优惠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①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②经营所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③经海南省认定人才补贴性所得。

7.《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表述,2025年前用的是税负,2025年后是税率,有什么区别?

税负≠税率

税负:通常是指实际缴纳税款占应税收入的比例。比如应税收入是30万,如果实际缴纳税款4.5万,税负就是4.5/30×100%=15%。

税率:就是按多少比例去缴税。例如,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是3%至45%七档累进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万元的,按照3%税率;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部分,按照10%税率;以此类推,超过96万元部分,按照45%税率。

8.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个税优惠政策需要进行申请吗?

个人无需申请,相关职能部门将通过部门联合审核、信息共享方式,汇总可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名单并移交省税务局。省税务局录入系统后,个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办理汇算清缴时将直接进入享受优惠办理通道。

【实施效果】

截至2022年5月,2021年所属期已有高端紧缺人才8460人次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2021年,全年引进人才19.9万人。

2021年,海南省全口径个人所得税收入174.1亿元,同比增长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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